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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车辆报废流程

2023-09-29 来源:华佗健康网

1.办理汽车报废的流程:

2.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2、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4.3、登记受理岗申请,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5.4、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6.5、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7.6、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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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汽车报废手续怎么办的

一、到车管所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号牌;

5、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6、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监销车辆还需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7、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提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8、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9、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二、受理窗口领取注销凭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信件或者短信等方式提醒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

第五点 机动车临近报废期的。

第四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报纸、机关交通管理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下列事项:

(一)车辆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的;

(三)机动车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

(五)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交通支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机动车注销登记

苏州车辆报废办理流程

对于苏州车辆报废办理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拟申请老旧汽车补贴资金的车主必须将符合规定的老旧汽车交售给苏州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回收网点,同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苏州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车辆报废回收有关信息,及时拆解车辆,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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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车辆报废去哪里办理

苏州车辆报废需要到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对于需要报废的车辆,当事人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本人去不了的也可以委托人代办理。

不同车辆报废的时间是什么:

1、出租车的报废时间为8年;

2、皮卡方面的报废时间为15年;

3、客运汽车的报废时间为10年;

4、微型货车报废时间为12年;

5、中大型以及半挂牵引的汽车方面行驶达到15年的话,就需要采取强制报废处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报废汽车流程怎么走

汽车报废的流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车主应填写《机动车变更、转让、改装、停止行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出具《车辆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车辆检验鉴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发给《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查验《车辆报废通知书》后进行拆解,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缸体破碎、车架(底盘)切除,并拍照,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支付残值;

5、车上有《申请表》、《某某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车辆解体照片。经检验、验证、签字后,回收车牌,按规定报审,办理报废登记。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