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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划分责任

2023-10-06 来源:华佗健康网

1.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

2.1、非机动车、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2、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4.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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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一、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推定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机关在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对当求人应负何种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行为。

责任推定的前提不是基于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行为,而是基于满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与条件,即逃逸行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行为,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行为。但是并不是凡当事人具备上述行为即对其交通事故责任进行推定。

如果当事人虽有以上行为,交通事故责任仍能够认定的还应当予以认定,只有具备因上述行为致使机关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才适用交通事故责任推定。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推定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方负次要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模糊责任

无论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机关对当事人所负事故责任都是加以具体确认的。但是,在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还存在着一种当事人的部分违法行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部分违法行为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确认的情况。在当事人部分违法行为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确认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否认该违法行为存在。因为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可能会使当事各方承担的事故责任发生变化,这样否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就会产生纠纷。于是在上述情况下,就应当不具体认定当事各方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对当事各方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模糊”认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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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怎么判定责任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判定责任,根据作用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两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两车相撞划分责任,具体如下:

1、两车相撞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

2、一方违章造成事故的,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双方违章共同造成事故的,作用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作用不相当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报警;

2、通知保险公司;

3、交警到场调查事故发生经过、管理交通;

4、保险公司定损;

5、协商赔偿事宜,办理保险理赔。

行车注意事项:

1、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交通广播信息;

2、检查所驾车辆的技术状况:加速性能是否良好,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后视镜等设备是否正常;

3、在上高速公路前,必须对车辆进行下列检查:燃料是否充足、冷却装置是否漏水、冷却水是否充足、散热器盖是否拧紧、发动机油量是否合适、风扇皮带的松紧是否适度,有无损伤、轮胎的气压是否合适、轮胎胎冠花纹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破裂和割伤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4、检查货物装载状况。高速行驶时货物易滚落、飞散,因此,货物的捆扎应平衡、牢固;

5、随车携带“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停车显示器材;

6、安排好行车计划。长时间连续高速行车是危险的,要制订有适当休息的行车计划。

7、配备灭火器。

综上所述,两车相撞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一方违章造成事故的,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双方违章共同造成事故的,作用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作用不相当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