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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2023-09-29 来源:华佗健康网

1.机动车所有人借给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由使用人承担责任,但若所有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车主有过错的情况如下:

2.知晓车有故障还将车外借的;

3.知晓借车人吸毒、醉酒还将车辆外借的;

4.将车辆借给没驾照,驾照被吊销,或者不符合车的驾照类型的人。

5.借人车出了事故谁负责

6.借人车出了事故谁负责

7.机动车所有人借给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由使用人承担责任,但若所有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车主有过错的情况如下:

8.知晓车有故障还将车外借的;

9.知晓借车人吸毒、醉酒还将车辆外借的;

10.将车辆借给没驾照,驾照被吊销,或者不符合车的驾照类型的人。

11.将车辆借给没驾照,驾照被吊销,或者不符合车的驾照类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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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无偿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实际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故发生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

15.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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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借出去出了事故谁负责

1、如果出借汽车正常年检,借用人有相应驾驶资格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不负法律责任。

2、如果出借汽车车未正常年检(包括无行驶证),或借用人没相应驾驶资格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俗解释就是借车人有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车辆手续齐全,且状态正常的话;就是借车人的责任,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车辆手续不正常,或者借车人没有符合准驾的驾驶证,那么车主和借车人共同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是,车借出去后,出车祸的,应由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汽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

车主把车借给别人,出事故后,车主应该承担责任。从法律上来讲,借车这事本身是有风险的,作为车主,是有连带法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判定车主“无过错”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1、借车人须拥有合法驾照,并且未过期、吊销。

2、借车人所借车辆须是其驾照的准驾车型。

3、借车人不得在驾驶时存在饮酒、吸毒等法律禁止行为。

4、借车人无肇事逃逸等行为。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借车给别人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

借车给别人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视情况而定:

1、借车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证仍然出借车辆等行为。交通事故责任归属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是否担责

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是否担责,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的,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没有过错的,车主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实际驾驶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负刑事责任。

2、但是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车主与驾驶员对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死亡有共同过失的,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需负刑事责任。

一、汽车借给别人开出了事故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情况有: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车辆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二、车主和司机不是同一人的其他情形及责任承担:

1、基于车辆买卖关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基于雇佣职务关系:

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与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司机追偿。如果车主只是将车出借给司机并无过错,车主对司机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

3、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的: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盗窃、抢劫、抢夺行为:

因盗窃、抢劫、抢夺行为致使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5、基于雇佣职务关系:

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与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司机追偿。

(1)对受害人的责任承担(对外责任):

此种情况下,车主无疑为用人单位,司机只要是因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致人损害就应由用人单位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司机存在过错与否在所不问。

(2)车主对司机的追偿权(内部责任):

车主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后,在用人单位能够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于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且该行为超出了法律赋予的职权或单位的授权范围,车主(用人单位)则可以行使追偿权。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与量刑: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9、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一)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