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通行费
车辆通行费,是用于向通过车辆征收的费用。2020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自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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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通行费抵扣进项税税率
法律主观:
车辆通行费能抵税。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5%)×5%。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过路费和通行费的区别
过路费和通行费的区别如下:
1. 指代不同:过路费是车辆通过收费站时所需要交纳的费用。而通行费则是指车辆在公路上通行时需要交纳的费用。
2. 费用交纳对象不同:过路费的交纳对象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而通行费的交纳对象是公路管理部门。
总的来说,过路费和通行费虽然都是车辆通过公路时需要交纳的费用,但具体指代和交纳对象存在差异。
过路费是怎么算的
法律分析:高速公路过路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小型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0.45元/公里;
中型车2吨以上至7吨(含7吨)货车、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0.90 元/公里;
大型车7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卧铺客车,1.462 元/公里;
特大型车20吨以上货车、集装箱车 2.138 元/公里。
需要注意的是,过路费指通过某条路段需要缴纳费用,一般用于国道收费站之类的地方,国家征收的路费不是无限的,当国家收回它建路的费用,收费站自然拆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九条 符合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
(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下列规定审查批准:(一)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确需设置收费站的除外。(二)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
第十三条 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应当实行计算机联网收费,减少收费站点,提高通行效率。联网收费的具体办法由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