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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全损计算

2023-09-30 来源:华佗健康网

车险全损是指被保险车辆的整体损毁或严重受损,失去修复价值。赔偿分为两种情况:1、高于出险当时车辆的实际价值,按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额;2、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该车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额。具体计算公式为:实际赔偿额=(出险当时实际价值-残值)x(1-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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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全损理赔怎么计算?

保险车辆按照如下赔款计算公式计算赔款金额:赔款金额=(实际价值—残值)*事故责任比例实际价值=保单约定的新车购置价*(1—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全部损失保险人会选择下列方式赔偿:1、货币赔偿:保险人以支付保险金的方式赔偿。2、实物赔偿:保险人以实物替换受损标该实物应具有保险标的出险前同等的类型、结构、状态和性能。3、实际修复:保险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修理修复受损标。

车辆全损赔偿怎么计算

对于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的赔偿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具体计算公式为:实际赔偿额=(出险当时实际价值一残值)x(1一免赔率)。2、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该车的实际价值时,具体公式为:实际赔偿额=(保险金额一残值)x(1一免赔率)。

法律分析

在具体的车辆全损理赔环节中,很多车主对保险公司单方面确定折旧率持反对意见。无论是根据保险公司自行制定的,还是参照数据得出来的结论,对于车主来说,都有些独断。就算保险公司在确定折旧率的时候是合理的,也需要事先在缴纳保险的时候跟顾客讲解清楚,将理赔的细节讲清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汽车定全损标准

车辆全部损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实际全损,也就是车辆整体损毁,已无法修复;另一种是推定全损,也就是车辆虽然还可以修复,但修复的费用达到或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修复也就没有价值和必要,因此可以推定按全损来处理。

全损后损失计算:

按照常规的公式,全损的损失金额=〔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完好件新件市场报价〕×(1-折旧期×折旧率)-残值。

这里的新车购置价包含了车辆购置税,因此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出险时市场上同类车型的新车购置价×(1+车辆购置税)。

这里的完好件扣减,只有受损车辆已经施救且推定全损时才会将大件完好的配件进行扣减。如只剩小额的完好件一般会计入残值一并扣减。如果是绝对全损,则完好件为零。

这里的残值,是指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的废件,按能够卖掉的价格进行扣减。残值归谁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折归被保险人处理则在定损中减去残值,如由保险公司收回则不减残值。

这里的折旧率,目前的条款均在条款中规定了月折旧率,明确按照月折旧率进行折旧,并注明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这里容易产生争议的是,按现在条款规定的月折旧率计算,一般算出的年折旧率高于按国家车辆报废规定年限计算出的年折旧率。

车辆损失险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如实告知涉及保险车辆的重要事项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的相关情况。投保人对重要事项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相关情况未如实告知足以影响到保险人的合理收费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单项下的相关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计算赔款。

重要事项指投保车辆的车主、厂牌型号、车辆类型、核定载质量、新车购置价、新车初次登记年月、上期保险期限内的赔款记录等。

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一次清保险费;保险单另有约定的,应在约定时限内交清保险费。否则,对于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改装、加装等,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除外),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否则,因被保险人延误时间致使保险责任和事故损失无法核定或损失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车辆在广场、停车场、住宅小区或非公路和非城市道路上发生单方责任事故且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应保护现场并迅速通知保险人查勘。未保护现场或未通知保险人查勘,致使保险责任无法确定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义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保险费及其支付方法等内容。

保险人应24小时受理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及时查勘现场或明示处理意见。

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情节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指引及有关资料,并应跟踪服务。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人有充分理由认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规定义务而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提前15天通知投保人。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书面索赔资料后,应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一)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10天内支付赔款;

(二)对属于保险责任但尚未达成赔偿协议的,应当根据现有资料和有关证明,在60天内先预付可确定的最低赔偿金额内的一定数额赔款;

(三)经审核索赔资料后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四)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了解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业务和财产情况以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义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追究保险人的法律责任。

保险双方的义务要认真履行,按照流程规章办事是很有必要的,这样也能从每一次的事情中总结出来各种经验,避免下次在犯同样的错误。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车辆损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