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灭失证明在哪里办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车辆灭失证明在哪里办
1、车辆灭失证明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
2、因自然灾害造成车辆灭火的,要由发生地出具因自然灾害造成灭火的证明;因失火造成车辆灭火的,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消防部门出具证明。
1、灭失是已经确定车辆已经报废
2、开了灭火证明,和其它资料齐全后去办理注销登记
灭失证明在哪里开?
由事故发生地出具灭失证明。以下是关于它的详细介绍: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机动车登记证书。2、机动车行驶证。3、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4、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机动车灭失证明去哪开
这个证明根据不同情况而论。
1、根据查询太平洋汽车官网显示,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要去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部门开证明。
2、因失火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要去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机关消防部门开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要去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证明。
机动车灭失证明去哪开
一、机动车灭失证明去哪开
1、机动车灭失证明去哪开如下:
1、因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毁的,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2、因失火造成车辆损毁的,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4、因偷盗造成车辆灭失的,报案后未追回,由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或门出具灭失证明。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的,应当及时要求车辆管理所更正。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确认。确属登记错误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更正相关内容,换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应当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什么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2、不准出借涂改或伪造的驾驶证;
3、不要把车给没有驾照的人开;
4、不准驾驶不符合驾驶证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6、喝酒后不准开车;
7、不允许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械故障的车辆;
8、不要驾驶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
9、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允许驾驶车辆;
10、驾驶和乘坐两轮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帽;
11、车门和行李箱未关闭时,不允许驾驶。
12、不允许穿拖鞋开车;
13、驾驶车辆时不允许吸烟、饮食、聊天或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时,交通信号解除时,行人必须停车或者减速;当有信号交叉口时,应注意避开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