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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扣分细则

2023-09-29 来源:华佗健康网

根据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扣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交通违章扣分规则

法律主观:

交通违章扣分规则是指驾驶人在道路行车中不按规定行车,产生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从而导致相应的交通违法扣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扣分分值,主要分为1分、2分、3分、6分、12分的分值扣分项目。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

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开车的交通新扣分规则有哪些

在开车的时候我们可能会不注意就被扣了分,那么这时你知道应该要了解清楚好交通的新扣分规则了,那么都有哪些呢?以下是懂视小编为你整理的开车的交通新扣分规则,希望能帮到你。

开车的交通新扣分规则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开车玩手机如何处罚扣分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开车接打手机将被记2分并处以20-200元不等罚款”。对此,专家们表示应当加大此类行为的处罚力度,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

据报道,全国、湖北省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等30位代表联名递交议案,建议“修订法律、升级管理手段,加大开车打手机处罚力度”,对开车时接打手机实行扣6分处罚,并考虑将其与酒驾违法行为一样入刑。

代表们表示,开车时接打手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建议严加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条例应该修改为“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扣机动车驾驶员6分的处罚”。

同时,考虑将开车打手机纳入《刑法》,同酒驾这种违法行为一样入刑,按“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另外,代表们还建议,加大执法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建设更多的高清电子眼,做到每个路口都有高清摄像头,对驾驶员开车打手机行为进行高频次抓拍。

开车打手机罚50元记2分发微信刷微博照此处罚;道法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可罚款50-100元、记2分。开车发微信、刷微博等行为,则可认定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也可处以罚款50-100元、记2分。不过,出于安全考虑,“低头族”们放下手机专心开车还是要靠自觉。

驾驶机动车途中,驾驶人接打电话、玩微信等行为,可导致驾驶人无暇顾及前方视线,被称为“盲驾”,“盲驾”在目前道路交通事故中已经居首位。一些驾驶人开车上路,没有把安全放在首位,随时打电话,有电话也随时接,或者边开车边玩手机游戏和微信等。还有一些司机也知道开车打手机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但是却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开车技术好,偶尔接打电话不会出问题,这都是酿成交通事故的大隐患,绝不可以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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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规则?

驾驶证扣分规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汽车交通规则扣分标准

汽车交通规则扣分标准如下: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汽车交通规则扣分流程是什么

1、准备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来到当地交警大队;

2、本人拿着资料来到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进行业务处理;

3、要求工作人员查询本人驾照分数和车辆违章明细情况;

4、要求工作人员处理好违章后,打印出关于车辆的所有交通违章缴款单,一式三份,自己本人签字确认,并在签字栏下方写上“无异议”,本人拿两份,一份存根一份银行缴款;

5、拿着交通违章缴款单按照单上金额去指定银行进行罚款认缴。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