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都需要什么
1.车辆报废需要证件:
2.1、机动车行驶证。
3.2、机动车登记证。
4.3、车辆牌照。
5.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7.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8.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
9.汽车报废要带哪些证件
10.汽车报废要带哪些证件
11.车辆报废需要证件:
12.1、机动车行驶证。
13.2、机动车登记证。
14.3、车辆牌照。
15.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6.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17.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18.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
19.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
20.text_4JvUu
21.车辆已经没有了还可以报废。机动车遗失或者其他原因不在的,持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和其他所需资料到车辆管理部门一并办理即可。汽车报废需要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机动车报废所需资料:
2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机动车登记证书》;
25.《机动车行驶证》;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车辆报废需要什么手续
1、准备材料
车主需要准备齐全相关证件,包括车辆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车牌号、车主身份证以及原车,资料是报废机构要仔细看的,所以,该准备的还是要准备齐全,除此之外,还需要车主处理完车辆的所有违章信息,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2、找回收机构
车辆报废不是随便找一家报废机构就可以的,而是要去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这一步是很关键的,报废机构接收到车主的诉求,审核车辆信息以及资料,达到报废要求就对该车进行报废处理,一般都是直接肢解车辆,然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去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
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车主需要拿到报废机构开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辆的报废流程以及手续就已经完成了。
一、车辆报废要去哪些部门办理
到交通管理部门(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车辆报废手续如下:
1、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
2、首先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5、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新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酝酿多年。此前,中国机动车相关报废标准始于1997年7月15日发布的《汽车报废标准》,其中对于私家车的强制报废标准为期限10年,行驶10万公里。之后,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车辆技术水平的提升,这一显得过于苛刻。在2000年的《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中,虽然私家车仍有年限,但是可通过年检将标准延长为15年。2006年,商务部就《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其中首次取消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被认为是最为重要的变化。
三、报废车辆需要哪些证件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
4,、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报废车辆需要哪些手续?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4、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机关办理注销登记。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总成”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最多18字)
车子报废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车子报废需要的手续: 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 2、登记受理岗申请;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报废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二)《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二块车辆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车辆报废需要什么手续
报废车需要的手续:
1、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号码牌,并到车牌管理岗等待通知收费领取车牌,登记受理岗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申请发放《汽车报废通知单》。
2、对未到报废期的机动车,车辆检验所应当确认符合汽车报废标准,并出具《汽车报废通知单》。回收企业查看通知后,将车辆拆解并拍照,应将发动机气缸体与车架分离,并通知车主。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标准规定百分之五十、依照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车的安全行驶,应当及时报废更新。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驾驶人需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到交通部门指定的企业确认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向机动车所有权人出具汽车报废证明。汽车回收企业在上述办理手续完毕后的七日内将机动车的所有相关材料交回车管所。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