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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权属什么意思

2023-10-02 来源:华佗健康网

车辆权属通俗的来讲就是车辆的户口,也就是机动车登记证,这个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而车辆权属证明就是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必要的产权凭证,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并在其上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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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1、机动车的物权设立是以登记为准的,如果没有登记的,不能取得物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2、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3、车辆管理所应当受理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或者代理人的申请,依据有关机动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程序,审核证明和材料,检验车辆。符合规定的,核发相应的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书面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理由,送达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或者代理人。,1、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2、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车辆权属证明是什么?

车辆权属证明就是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必要的产权凭证,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并在其上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丢失补办的具体规定如下:1、办理条件: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2、所需材料:(1)《机动车的牌证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车辆所属权的认定

法律主观:

一、车辆的所有权转移如何认定

机动车在法律上属于动产。我国法律理论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为判断标准的。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也就是说,在没有法律(不是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或者判例)和当事人另有约定情况下,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时发生转移。应该说明的是,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在 买卖合同 中其所有权转移亦适用“交付”规则,即以交付转移所有权,而不是适用什么不动产登记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汽车等重要交通工具在买卖中的登记,是对抗要件而不是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即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而不是,无登记,无转让。

再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从这个法律条文也可以看出机动车过户登记是在所有权变更之后。《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也明确指出:“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机关车辆管理所在办理车辆牌征时,凭购车或者人民判决、裁定、调解的法律文书等机动车来历凭证确认机动车的车主。因此,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

二、机动车质押需要登记吗

不需要登记。机动车进行质押的,属于动产质押。动产质押只要在签订合同后交付就可以了,不需要登记。因此,只要写了质押合同,交付机动车,不必登记。如果是抵押的,可以去办理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三、亲属之间的车辆过户

直系亲属机动车过户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交易和赠予:

1、交易方式

仍需去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点可以是本人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或是转让方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但转让方不必本人去办理。

2、赠予方式

可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凭借赠予声明和公证书来办理转移登记。但公证费用按照赠送车辆的价值百分比来收取,一般高于交易方式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将车辆过户给自家人,不同关系的过户大有不同:

1、夫妻间机动车变更登记

这是指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机动车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特点:机动车号牌号码可以不变,也可以重新选号。

(如果所在地区有限购的,夫妻将申请变更登记的,需要新车主名下无车且无指标。)

2、其他亲属间机动车转移

这是指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机动车因赠与、继承等原因,在亲属间发生所有权转移的行为,包括父母过户子女。

特点:机动车号牌号码需要重新选号,不得使用原号牌号码。

机动车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为判断标准。

车辆产权证是什么

法律主观:

车辆产权证,通俗的说就是车辆的户口,汽车产权证也称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