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xx市第十三中学红山校区委员会:
《关于召开共青团xx市第十三中学红山校区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共青团xx市第十三中学红山校区委员会于十一月中旬召开代表大会。
二、 会议相关安排以xx市第十三中学红山校区支部批复为准,共青团xx市玄武区委原则同意。
三、 会议筹备工作和会议的召开应按规定进行。
此复。
共青团xx市玄武区委员会
x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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