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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移动电商管理办法

来源:华佗健康网
 全民共盈网

《移动电商管理办法》

一、名词解释

全民共盈网:是移动电子商务技术与团队行销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全新的行销式电商,是全民创业发展平台,是公共销售推广渠道,是草根创业革命的领导者,主要由供应网、移动电商网、海团网、O2O商业网、加盟网、生产网、农院商旅网、众筹创业网、金融网、生活服务网、物流网、共盈学院等十二个系统构成。 二、全民共盈网成员资质

全民共盈网成员以移动电商网店注册为资质认证标准,分为“准商级”“移动电商级”、“总商级”、“首总级”四个级别。

准商:实习电商,实践全民共盈网模式后可升级成为移动电商; 移动电商:借助全民共盈网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移动网店进行产品销售、移动网店加盟推广、参与全民共盈网十二大系统创业的个人。

总商:公司直接核准授权的行政区、县合作商,全民共盈网行政区县级机构负责人、市场推广组织者;

首总:公司直接核准授权的行政市级合作商,全民共盈网行政市级机构负责人、市场推广组织者。 三、参网条件

1.有创业激情,自觉遵守网络管理制度,推动全民共盈网健康发展; 2.积极参加本网组织的各类活动; 3.准商免费注册;

4.注册成为正式移动电商,缴纳认证服务费567元;

5.下载全民共盈网网店——28家必选店,12家自选店(每月1-5日可

调整自选店铺);

6.正式移动电商技术服务费每月19元。(该费用从移动电商经营网店的收入中扣除,当月没有收入者不收,若收入不足19元,收入自动清零。)

7.注册当月免收技术服务费。 四、准商条件与标准待遇

1.条件:注册、下载全民共盈网APP系统,实践销售开单;

2.待遇:销售返利=直营店(本人自己开的移动网店)铺销售额*6%; 3.晋升:经准商自愿申请、缴纳认证服务费可晋升成为正式移动电商。 五、移动电商待遇

1.众筹品牌商:

移动电商可以有条件的参加全民共盈网自创品牌产品众筹创业工程,成为自创品牌商品的合伙人,享受相关待遇,条件如下:

1)直接开拓移动电商一级分销网店5家(含)以上; 2)移动电商三级架构网店10家(含)以上; 3)移动电商直营网店销售额累计2000元(含)以上。 说明:此条件为标准条件,实际执行以具体项目方案为准。 2.销售返利:(以此为标准值)

=直营店(本人自己开的移动网店)总销售额*10%; 3.开拓奖:

A.一级电商网店(本人直接扶持他人开发的电商店)营业额*2.0%; B.二级电商网店(一级店直接扶持开发的电商店)营业额*1.5%; C.三级电商网店(二级店直接扶持开发的电商店)营业额*1.2%。 说明:当月本人直营店业绩为0时,开拓奖减半。连续两个月直营店销售额为0,暂停移动电商资格,以后可有条件恢复资格。

4.招商服务奖:

移动电商推荐供货商家或合作商家,并进行日常协调性服务时,享受招商奖。

1)招商入网奖=所荐商家入网费(包含广告流量费收益)*20%/年;(免入网费情况下,不享受本待遇。)

2)招商营运奖=所荐商家网内营业额*1%;

3)招商推动奖:移动电商(含以上职级)推动辅导所辖移动电商进行招商工作时,该移动电商享受三级架构招商推动奖——

一级移动电商入网奖*2.0%; 二级移动电商入网奖*1.5%; 三级移动电商入网奖*1.2%。 5.开单辅导奖

移动电商新开拓下级电商网店并且被开拓电商在注册30天内进行首次开单,移动电商获得一次性奖励开单辅导奖:

新开拓电商网店层级 一级电商网店 二级电商网店 三级电商网店 开单辅导奖金额 100元 15元 10元 说明:此奖励结算以订单确认收货后且没有发生退货为准。 6.荣誉奖

1)移动电商销售精英榜 2)移动电商招募将星榜 (详见移动电商手册) 7、其他待遇

1.总部将不定期与合作商家联合策划、组织各类奖励优惠活动及专项推广活动,组织各类会议、培训、辅导等营销活动;

2.所有移动电商都有机会参加全民共盈网组织的内部团购优惠活动。 说明:第2、3、4项待遇薪酬值为标准值,团购商品、特价商品及加价率较低的商品实际薪酬标准会低于标准值,一些加价率较高商品薪酬标准会高于标准值。 六、相关待遇及结算说明

1.考核条件:当月移动电商(含总商、首总)本人直营网店营业额(含自购)为0时,移动电商所有待遇减半,连续两个月直营店业绩为0时,暂停移动电商资格并停止相关待遇的享受;(特殊情况需申请,达标审批合格后恢复移动电商资格)

2.执行标准:

不同店铺或商品存在加价率的差异,因此,上述移动电商、总商、首总相关待遇(销售返利、开拓奖、招商营运奖、团队辅导补贴及创业公益奖)在执行时以上述所公布薪酬比例为参考标准,再根据加价率的不同而进行比例折算,届时,相关店铺、商品薪酬比例会在店铺中标注。(准商佣金不折算)

3.费用缴纳:

①.认证服务费:567元,此费用一旦缴纳成功不予退还;

②.技术服务费每月19元,该费用从移动电商经营移动网店的收入中扣除,当月没有收入者不收,每月收入不足19元,经营金额清0。

4.结款时间:

结算周期:按自然月结算,次月1-9日为财务数据核算对账时间,10日-30日为各机构汇款结算日(详见各机构汇款日程表),节假日顺延。

5.结算要求:

移动电商在每月10日之前将对应金额的服务类发票邮寄到公司总部,公司打款到发票对应的对公账户中,发票在10日后邮寄到公司的将推迟到下月结算,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移动电商承担。

6.相关税费执行国家标准,如发生费用,由网内成员自行承担。

全民共盈网,让我们越花越有钱!

本共盈网管理办法尚处建设初期,将不断结合项目发展状况进行完善、更新、升级,解释权归公司营销部门。

全民共盈网组委会

附件1

全民共盈网公约

1.所有成员要积极维护、推动全民共盈网体系健康、有序的发展,认真经营本家店,主动开发、辅导新成员;

2.主动服务并监督网络内成员合作行为,养成互相服务、主动举报的维稳习惯;

3.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恶意指责,允许全民共盈网体系有一个自我完善、发展的空间;

4.积极反馈市场消费需求与产品信息,为公司完善后援供货平台献计献策;

5.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树立全民共盈网良好的营商口碑与社会形象;

6.要做到不诋毁、不跳线、不偷逃、不拖延、不脱网、不抢单、不欺客、不抢店、不乱价、不挪用、不贪污,如发生上述恶意行为或不认真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等行为,即刻解除会员资格; 7.移动电商应在公司的“全民共盈网”网站商城产品展示区筛产品、选网店、下载网店及进行购物交易;

8.网内同一产品,必须执行同一价格; 9.团购合作商实行授权(授牌)制度;

10.公司统一提供“全民共盈网”公司网站及微信平台供全员进行信息传递与数据查询;

11.每个月初可以对本人移动网店经营范围进行一次调整; 12.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所有供应网供货商需要进入总部指定的供货商产品展示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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