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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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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

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通知的通知

【标    签】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颁布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文    号】渝地税发﹝2001﹞112号【发文日期】2001-04-17【实施时间】2001-04-17【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营业税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3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情况,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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