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律所日常管理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座谈会记录
主讲人: 崔鑫
地点:广东粤鑫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主持人:林仙梅
参会人员:陈日国(合伙人)冯穗刚(合伙人)吴水良(专职律师) 夏建春(专职律师)陈朝辉(专职律师)丁欣(专职律师)王华山(专职律师)江申生(专职律师)陈丹蓉(专职律师)曹华东(专职律师)丘凤香(实习律师)赵琳(实习律师)
时间:2010年7月26日,上午9:30—12:00
记录人:林成金
缺席人员:无
研讨会主题:加强律所日常管理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研讨会内容:
一、主讲人发言
各位专职律师、实行律师,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积极参与本所2010年度第4次业务培训,本次培训将以研讨会方式进行,其主题是“加强律所日常管理 建立风险防范机
制”。下面,请允许我花费少量时间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本次研讨会的主要内容。
随着律所的扩大,人员的增多,执业风险也愈来愈大,它不仅涉及刑事责任风险,而且还存在民事风险、行业管理风险、信誉风险等等。重视和加强对律师执业风险的研究和防范,对中国律师业和律所的发展、品牌的保护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因此本期研讨会大家围绕着“律所的收案审批、利益冲突检索、法律服务质量控制、法律意见书的审批、业务案卷归档如何规范”进行讨论。
二、各位律师研讨发言
陈日国:首先我们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和道德素质、依法执业,严格自律是律师防范执业风险的最有效手段。其次所内应当经常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要求律师,把握自己的道德底限,搞好执业风险的预警与防范。提高警惕,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江申生:“加强律所日常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关。
1、 建立健全科学的收案制度。做到统一收案、严格利益检索、对收案程序严格管理,从源头控制、防范执业风险的发生。全体律师要严格按照信息录入oa系统的要求办理,由风险控制部进行统一审批; 对群体性案件,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等手续。
2、统一签约合同,建立缔约明确的委托制度。规范律所委托合同的内容,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改变以往委托代理合同中内容简单,词义不明、权利义务不清的情况,统一委托合同的范本,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明确地约定。
3、 建立风险提示制度。律师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手续后,对案件可能出现的风险要准确进行提示,履行告知义务,做好笔录,预防风险为自己创造良好的办案环境。
4、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从源头控制风险。律所要从管理着手,建立案件研讨与汇报制度,提高律师的办案质量,从源头控制风险。
吴水良:业务案件归档的规范应当加强业务档案管理。律师的档案是风险防范的有力凭证。因此律师必须建立和完善文字记录及备案制度,做好业务档案整理和归档,既利于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也利于保护律师自身的利益。
曹建东:应当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律所要对律师执业风险进行控制与监督,针对产生执业风险的环节与过程,制订详尽、科学、合理的防控措施,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监控体系。
三、主持人总结
目前我们所的相关制度已初具规模,但尚需进一步完善,在这次培训学习中,我们得知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共同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制度体系,为律师创造良好的职业环境。
主持人(签名):
参会人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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