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来源:华佗健康网
电 梯 维 护 保 养 制 度
1. 电梯应设专人维修保养,维保人员应经专业和培训,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无专人维修保养时,可与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认可并取得资格证书的电梯安装维修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委托维修保养;
2. 电梯用户应有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电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与维修保养人员联系;
3. 定期对电梯机房、机电设施和机油润滑点进行清洁、吸尘和检查,保持机械、电器部件清洁,润滑部位良好,电梯清洁时禁止撒水冲洗; 4. 每周对电梯主要安全设施和电气控制部分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尤其是厅门轿门部分,电气连锁应有效;
5. 每三个月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对电梯所有机械传动、电气控制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调整、加油和擦拭;
6. 每年对电梯进行一次规范性维修保养并向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申报安全检验,领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7. 根据电梯使用情况,每三至五年对电梯大修一次,电梯大修应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维修单位进行,大修后的电梯应及时申报检验;
8. 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时,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规程”,严格遵守维修保养范围,不得勉强从事大修工作,以免损坏设备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9. 电梯长期不用时,必须切断主电源,有效封闭各层站厅门并做好“电梯停用封存”等标志;
10. 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电梯故障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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