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电教各项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宣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提高党员素质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 对电教播放人员的要求
第一条 各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必须配备一至二名责任心较强的电教播放员。
第二条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学习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三条 热爱电教工作,忠于职守,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认真执行有关党员电化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坚持和发扬严谨务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 第二章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第五条 电教设备要由专人管理, 并建立设备使用档案,设备的名称、机型、 保管人均须填写清楚。在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条 党员电教设备原则上用于党员教育。外出使用
设备要办理登记手续, 交还后清点检查。
第七条 要爱护设备,要做好防盗、防火、防尘、防潮工作。
第三章 电教片播放收看制度
第八条 党员电教片的播放, 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播放内容丰富对党员教育针对性强的有关党的方针政策及科技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电教片,严禁播放内容不健康的光盘。要落实好经费,有计划地组织好片源,保证播放收看的需要。
第九条 认真抓好播放收看工作, 做到播前有准备,播后有讨论。
第十条 在播放《新疆党员电教》教材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引进和播放农村实用科技知识, 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种植高产、高效农业, 切实帮助农民奔康致富。引进和播放青少年教育片,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少年健康成长。
为了确保党员电化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成为党员教育的坚实阵地, 各镇党委应高度重视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对违反规定,工作不负责任, 遗失或损坏电教设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经济赔偿、纪律处分等。
《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人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2、牢记党的宗旨,经常深入基层,倾听党员群众的呼声,自觉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为提高党员素质服务。
3、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按照党员电化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4、清正廉洁,公私分明,自尊自爱,无私奉献,树立良好的党员电教工作者形象。
《党员电教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1、电教设备要按照保证需要、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合理存放、科学保养、综合利用,确保安全、高效。
2、电教设备器材,要认真登记,妥善保存,不得挪作他用。并注意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对经常使用的电教设备要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落实责任制;电教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好移交手续。
4、音像磁带要严格按技术要求存放,并登记造册。租借音像磁带需办理手续。购进、领用磁带要及时填写登记。
《党员电教定期考核评比制度》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电教机构建设。有党员电教领导小组,有党员电教播放站,有党员电教播放员,有电教播放室和电教播放设备。
2、电教室建设规范。电教室要有牌子、有制度,以及其他桌椅板凳和电教教材档案橱等备。
3、电教设备齐全。必须有电视机、放像机或VCD光盘影碟机,并且机器工作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电教教材存放整齐,播放正常。要有专门的音像教材橱,音像教材存放整齐;音像教材要有存放登记和借阅登记。
5、党员电教开展好。党员电教帮扶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党员电教固定电教点普及率高、党员电教播放活动开展好。
6、党员电教工作整体效果明显。
《党员电化教育的主要任务》
一、根据党员教育的任务和目标,配合其它教育形式,利用电化教育手段,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养。
二、对党员进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教育,提高党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党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宣传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使党员学有榜样,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传播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知识,帮助党员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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