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大XX区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全社会的优势与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大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有利时机遏制艾滋病在我区的流行,确保我区艾滋病防治目标的实现,根据XX区•XX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采取多种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更加广泛、深入和持久地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的普及宣传,改变不健康的行为;同时,反对社会歧视,倡导相互关爱的道德风尚,为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
宣传艾滋病防治法律、法规,艾滋病危害性和预防知识,艾滋病检测、治疗等服务信息,公民防治艾滋病责任,社会关爱,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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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方式
用各种形式对全区100%在职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 针对艾滋病疫情较重的地区,重点对高危行为人群、重点人群、流动人口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到 2014年,高危行为人群、重点人群及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 95%、85%和 85%以上。
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对初中、高中和高等、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进行教育,保证初中 6课时、高中和高、中等职业学校 4-6课时。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和进城务工培训学校等机构,加强对校外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到 2014年,校内青少年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 98%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 80%以上。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利用农贸集市、节假日等机会,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对全民进行艾滋病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着力抓好街道社区和农村基层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乡乡有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手册。到 2014年,城市居民、农村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 90%和 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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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部门职责和工作内容
根据•XX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年~2014年)‣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共同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一)区委宣传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级•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协调和指导新闻单位,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督促各新闻媒体在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期间,按要求在规定的时段、版面,确保播出(刊登)频次。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社会宣传、公益广告宣传、文艺宣传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活动。使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娱乐场所、进村入户,做到报刊有报道、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网络有信息、路边有广告、墙上有标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二)卫生部门负责提供艾滋病防治信息和技术指导;编制宣传教育和培训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培训宣传教育骨干。
1、对在职卫生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 2、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大厅要设立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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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医疗机构对求诊的性病患者及其配偶或性伴进行艾滋病咨询,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配合干预措施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全区初中、高中和高、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负责全区初中、高中和高、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1、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落实初中、高中、大学各学段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时间,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播放多媒体教学片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预防艾滋病相关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培养其健康的生活方式。
2、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做好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
3、学校在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中,要制定有学年教学计划和活动方案,并保证课时落实。将预防艾滋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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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对初中、高中和高等、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进行教育,保证初中 6课时、高中和高、中等职业学校 4-6课时。
4、在全区初中、高中和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图书馆、阅览室要备有一定数量的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读物。
5、在全区初中、高中和高、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宣传栏中要设有专门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园地,内容定期更新。
6、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和进城务工培训学校等机构,加强对校外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到 2014年,校外青少年达到 80%以上。
(四)门结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禁毒工作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贩卖吸食和注射毒品、非法采(供)血(浆)等违法犯罪活动。
2、将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纳入到对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羁押收容场所的监管民警、治安、刑事、禁毒等警种和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
3、负责收容所、看守所和戒毒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为羁押人员提供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咨询服务、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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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教育及培训。
4、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在公共场所中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商部门负责娱乐和服务场所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工作。
1、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娱乐和服务场所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工作,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等干预措施。
2、制定鼓励预防艾滋病公益广告,支持推广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广告宣传。
3、对娱乐和服务场所的经营者进行开业前和每年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
4、对娱乐和服务场所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
5、在娱乐和服务场所醒目地方张贴宣传画,在方便顾客自取的地方放臵宣传材料。
(六)区建设局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做好建设工地从业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督促企业结合技能、安全等培训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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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做好建设工地从业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在建筑工地上,利用板报(或墙报)形式定期进行宣传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定期更换。
3、在建设工地从业人员中组织发放宣传材料(报纸、折页、宣传小册子)。
(七)人社、农业、人口计生、工商、工会等部门负责流动人口、农村人口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1、在全市企业职工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纳入职工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
2、大中型企业要设立宣传栏,在方便自取的地方放臵宣传材料。
3、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生殖健康教育,发放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资料及健康教育处方。在全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内设立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栏。
4、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村地区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利用有线广播等贴近农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进行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设臵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和刷写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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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语。充分利用群众集中的地点和时机(如农贸集市、节假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5、门要利用劳动就业培训机会深入乡镇、社区和工业园区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在培训专业技能的同时,把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与生殖健康教育融入到教学工作当中,帮助他们提高认知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流动。
(九)交通部门负责旅客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1、将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纳入各类交通工具的宣传广播内容中。
2、在各类交通工具中设臵公益广告并放臵供乘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材料。
3、汽车站候车厅(室)放臵供旅客自取的宣传资料。 4、有电视、广播的候车厅(室),要定期播放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公益广告和宣传节目。
五、保障措施
(一)各级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地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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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督导、检查评估方案。
(二)区财政要加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的投入,各级要根据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所需,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的支持。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筹措更多的资金用于宣传教育工作。
(三)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区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检查和评估小组,对全区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中期和终期考核评估。
(四)卫生部门协助各乡镇(街道)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各部门、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开展的艾滋病防治宣教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当地宣教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工作。
XX区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 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根据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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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推动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专项工程,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二、工作目标任务
围绕减少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降低病死率、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的“两降一升”总体目标,实施全区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专项工程,通过严厉查处卖淫嫖娼以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吸毒人员管控率,扩大收容教育力度,加强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净化社会环境,阻断艾滋病经性与毒品途径传播。到2014年,实现旅馆和娱乐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我区毒品供应和消费市场明显萎缩,“无毒乡镇’’、“无毒社区”数量逐年增加;协助贵港市建立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包括延伸点)及6个以上针具交换点,有效的艾滋病综合干预措施覆盖90%以上的吸毒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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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步骤
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专项工程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2—5月,起草、印发专项工程方案,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2010年6月--2012年6月,全面实施专项工
程。第三阶段:2012年7—8月,进行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2012年9月--2014年12月,深入实施专项工
程。
第五阶段:2015年l一2月,进行终期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继续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
1.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努力减少毒品的供应。
一是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坚持把打击严重毒品犯罪作为深入开展新一轮三年为期禁毒人民战争的重中之重,以“打团伙、摧网络、擒毒枭、缴毒资”为目标,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切实有效遏制境内外毒品的渗透危害,摧毁一批活动频繁、危害社会严重的贩毒团伙,铲除一批毒枭,彻底改变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突出的严峻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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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严厉打击新型毒品违法犯罪,全面整治旅馆、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机关要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制贩新型毒品犯罪,查处新型毒品吸食人员,要将整治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纳入目标任务考核中。、文化、工商部门加强协作,对娱乐场所及宾馆酒吧等复杂场所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存在滥用新型毒品的娱乐场所、宾馆客房、公寓、出租屋、酒吧、网吧、桑拿等治安复杂场所,要结合治安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管理、监控机制。机关要与、及司法局等部门联合推出“涉毒场所公告” 黑名单制度,整治娱乐场所及宾馆、酒吧业主暗地纵容、容留吸贩毒行为。机关对屡查屡犯、管理不到位、无视机关警告、涉毒案件频发的场所实行挂牌警告,以达到标本兼治、震慑犯罪的目的。第一次发现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等场所内有吸毒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场所警告处罚,并记录在案;第二次,由有关管理部门给予娱乐场所、宾馆、酒吧挂“涉毒场所”黑牌处理;第三次,机关将违法情况通报工商局,由工商部门依法从严处罚。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等涉毒场所,依法从重处罚,该追究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的,坚决予以追究;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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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型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自觉远离毒品。
三是开展打击跨区域、外流和零星贩毒专项行动。 四是部门整体作战、形成合力。一是各级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二是、检察、等部门要加强沟通,统一思想,共同研究解决禁毒人民战争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提高毒品犯罪案件的起诉率、审判率和办案质量,严格适用法律,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惩治毒品犯罪活动。
五是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力度。机关要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实施工作,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对全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营销企业全面进行排查,摸清底数,落实管理责任,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2.开展禁吸戒毒工作,最大限度遏制毒品危害。 建立健全吸毒人员管理服务机制,实现发现、登记、戒毒、康复、帮教、回归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管控,最大限度地将吸毒人员纳入管控视线和戒毒康复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落实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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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为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一是深化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拓展应用,进一步提高发现管控率。在禁毒人民战争期间,每年在全区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吸毒人员专项行动,准确摸清XX区吸毒人员底数,最大限度地将吸毒人员纳入管理视线和戒毒康复的各个环节,减少社会治安隐患,净化社会环境。
二是贯彻•禁毒法‣,全面推开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根据•禁毒法‣的要求,在区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事处)要落实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贵城事处都要建立戒毒点、康复点,并做到经费保障到位、专门人员到位、社区戒毒康复场所到位。
三是积极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治疗和康复工作。各级、司法、卫生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和配合市防治艾滋病机构,切实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依法做好对吸毒成瘾人员的脱毒治疗、生理康复、心理矫治和法制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戒毒效果。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戒毒工作,规范和发展自愿戒毒,开展免费提供洁净针具试点工作,协助和配合我市建立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和戒毒治疗社区。通过强制戒毒、社区戒毒、康复戒毒和美沙酮维持治疗,全区吸毒人员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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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率要达到20%。
四是继续开展“创无”和重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为期三年的重点整治工作。各乡镇(事处)要按照“有毒禁毒创无毒、无毒防毒保净土”的原则,继续推进“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家庭”、“无毒单位”、“无毒学校”等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创无”和重点整治工作,到2011年,全区吸食海洛因人员新滋生率控制在2%,强制戒毒、社区戒毒、康复戒毒人数要占全区现有吸毒人数的70%以上。
3.深入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降低新吸毒人员的滋生。
一是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形成禁毒宣传合力。教育、文化、、司法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禁毒人民战争,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开展禁毒公益宣传;要加强禁毒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以禁毒宣传教育专业人员为骨干,以基层执法人员、普法宣传员、禁毒志愿者为主体的禁毒宣传教育队伍。
二是面向全社会开展广泛深入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贵港全民禁毒教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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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和•禁毒法‣的要求,充分利用标语、墙报、宣传车、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禁毒人民战争声势,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禁毒斗争中来。
三是突出抓好对青少年和高危人群的禁毒与艾滋病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全面加强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要把禁毒宣传教育作为加强中小学生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日常行为规范,全面开设毒品预防教育课程。特别是要针对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和学生危害严重的趋势,重点加强对新型毒品的预防宣传教育。、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要突出做好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闲散人员和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深入车站、码头、大型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公共场所以及监管等特殊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宣传和法制教育,着力提高吸毒高危人群的防毒、拒毒意识。
四是深入开展艾滋病、禁毒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把艾滋病、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爱国主义教育、普法教育宣传教育相结合,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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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结合,与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相结合,共同推进艾滋病、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开展“禁毒青年志愿者行动”、“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妇联要组织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工会组织要开展“职工拒绝毒品计划行动”。通过多种形式的禁毒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禁毒氛围。
(二)强化旅馆和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活动。
1. 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旅馆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2.机关在保持对卖淫嫖娼活动严厉打击的同时,适时开展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
3.加大收容教育经费的保障力度,扩大收容力量,提高收容教育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为顺利实施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专项工程,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经费保障、基础设施保障、督导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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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成立XX区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专项工程领导小组,XX区分管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发展改革局、教科局、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建设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分局、法制办等。分局为牵头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XX区分局,负责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专项工程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工作分工,限时、保质完成各项指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根据专项工程的实际情况,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及时向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专项工程所需经费,合理使用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专项经费,确保从2010年起,毒品与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创建“无毒社区”、收容教育、戒毒等经费得到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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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督导考核。根据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的督导评估体系,组织多部门定期开展对口部门的督导评估,及时通报督导评估结果。切实落实部门职责。各乡镇(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把攻坚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行政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责任人的责任。
XX区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
专项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XX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为有效阻断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套,在全区建立方便快捷的安全套供应网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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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不断提高全区安全套使用率,减少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
(二)具体目标。
通过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使全区经性途径传播艾滋病的增长势头明显得到遏制,到2014年,全区公共服务场所的安全套或宣传资料的放臵率达95%以上;在公共场所区域设臵安全套发售点普及率达85%以上,各类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二、组织管理
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的部门、行业、单位多。在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区人口计生委牵头,、卫生、宣传、教育、文化、工商、交通运输、工青妇等部门和群团组织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提高安全套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倡导公众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各乡镇(事处)要为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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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牵头单位
区人口计生局。
职责:负责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实施,制定实施计划,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积极配合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二)联合实施部门
防艾办、、卫生、宣传、教育、文化、工商、交通运输、工青妇等部门和群团组织。
(三)部门职责
防艾办:负责协调指导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实施,协调落实工程实施所需经费,组织安全套的采购和供应,每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对不按要求实施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单位进行问责及查处。
门:负责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环境支持,提供工程实施所需信息和数据,打击安全套供应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安全套推广供应秩序。
卫生部门:负责为性病诊疗机构的就诊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配偶提供免费安全套;并开展安全套预防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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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知识宣传,为工程实施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工商和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套社会营销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支持性和管理规定;制作防治艾滋病安全套推广使用的公益广告宣传。负责督促检查公共服务场所业主实施安全套推广使用工程,建立和落实业主负责制,依法监督安全套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安全套产品。督促公共服务场所的业主和经营管理者负责落实本场所安全套、宣传材料放臵等具体工作,以及对本场所从业人员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依法对未按照规定落实职责的业主和管理者进行教育、处罚。
文化管理部门:重点督促检查娱乐服务场所落实安全套供给发放工作,并依法对未按照规定落实职责的业主和管理者进行教育、处罚。
宣传、教育等部门:负责利用各种媒体,在社区、农村、学校开展防治艾滋病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开展安全套推广使用的公益宣传,设臵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供应点。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配合做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的公益宣传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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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将正确使用安全套作为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报纸、杂志、书籍、互联网及公益广告等形式在大众媒体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与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群众预防艾滋病的意识。
(二)加强协调,共同做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涉及面广、性强,需要在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施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负责。各地要加强协调指导,确定目标任务,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管理,扩大安全套供应网络的覆盖率。按照部门分工,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一是建立和落实业主负责制,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公共服务场所实施安全套推广使用项目;二是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增设安全套销售点,设臵安全套自动发售装臵,在药店、商场、超市和便利店等处设立一定数量的安全套销售网点,拓宽安全套销售渠道,提高人群购买安全套的方便性和可及性;三是加大安全套质量监管力度。安全套产品要获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包装盒上印注中国“CCC”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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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方可销售,杜绝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套流入市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套产品的抽查检验力度,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安全套行为,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产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投入到位,为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提供保障。各级要投入到位,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督导与评估
由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考核,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牵头单位和联合实施部门的职责落实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公共服务场所安全套或宣传资料的放臵情况、各类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情况。
XX区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
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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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一、背景
我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逐年增长,艾滋病疫情形势严峻,通过性途径传播比例逐年上升。为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加强健康干预措施,改变艾滋病高危行为,强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防止艾滋病二代传播,控制艾滋病在我区蔓延,特制定本工程实施方案。
二、目标 (一)总目标。
降低艾滋病经性和吸毒途径传播;最大限度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减少二代传播,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
(二)具体目标。
1.到2014年,暗娼、吸毒人群和男男性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90%以上;暗娼最近一次商业性性行为安全套使用率达90%以上,男男性行为者最近一次肛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地市为6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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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者提供清洁针具,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
3.当年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流调率:2010年达到90%,2014年达到95%。
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干预比例:2010年达到70%,2014年达到80%以上。
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CD4检测率:2010年达到50%,2014年达到70%以上。
6.非艾滋病阳性配偶或固定性伴的艾滋病抗体检测率:2010年达到50%,2014年达到60%以上。
三、组织管理
由在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卫生牵头,、司法、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实施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牵头部门。 区卫生局。 (二)实施部门。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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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作部门。 区分局、区司法局等。 (四)部门职责。 1.区卫生局。
负责组织制定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实施方案,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单位组建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组织人员培训并开展暗娼、吸毒人群、男男同性性行为者、性病病人等高危行为人群的干预工作。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定随访责任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定期随访。乡(镇)卫生院(社市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根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承担规定的追踪随访任务。
(3)医疗保健机构的性病门诊为就诊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配偶/性伴提供艾滋病防治相关知识、免费提供安全套并教授其正确使用方法。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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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及时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相关干预工作信息。
(4)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负责开展本辖区内暗娼、吸毒人群、男男同性性行为者、性病病人等高危行为人群的干预工作。
3. 、司法部门负责对监管场所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随访管理工作。
四、策略与措施
(一)充分利用监测资料,及时分析高危行为干预现状。 及时了解当地各类高危行为的种类、存在方式和规模;高危场所的种类、数量与分布,高危人群的数量,绘制高危人群分布图。了解高危行为人群行为特征、性病艾滋病的感染情况;性病诊疗(妇女保健)服务医疗机构的数量、分布和服务质量;现有可用于高危行为艾滋病干预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上述资料每年进行分析汇总,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干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的依据。
(二)制定高危行为艾滋病干预实施计划。
制定年度高危行为干预实施计划,在制定计划时应确保目标人群参与,提高计划的可行性。
(三)组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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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事高危行为艾滋病干预工作的专业队伍进行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干预技能的培训;对业主及各类同伴教育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干预工作基本知识和必备技能。
(四)针对各类高危行为人群的干预活动。 1.暗娼人群。
由各医疗机构成立的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开展暗娼艾滋病干预活动。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与同伴教育员,通过外展和同伴教育等多种方式,在暗娼人群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促进安全套使用活动,鼓励暗娼接受规范的性病诊疗与生殖健康,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各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每月有效干预本辖区70%的暗娼人群,至2014年每月覆盖率达到90%。
2.吸毒人群。
结合市美沙酮维持治疗和针具交换项目开展安全性行为教育,促进安全套使用。扩大美沙酮治疗与针具交换工作的覆盖范围,提高美沙酮与清洁针具在农村地区与吸毒人员聚集区域的可及性。
3.男男性行为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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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男男性行为人群健康干预工作,招募志愿者和同伴教育员,采取各种方式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套使用,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和性病诊疗服务。
4.性病病人。
协助和配合市皮防院为性病病人及时提供规范化性病诊疗服务,免费发放安全套,并提供转介服务。
5.流动人口。
支持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推广使用安全套。
(五)传染源管理。
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发现和报告。
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艾滋病筛查、自愿咨询检测和高危人群调查时,准确掌握受检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艾滋病确证实验实行实名制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时上报疫情。 2.艾滋病抗体检测阳性结果告知和首次随访。 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由发现单位指定的告知责任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面对面检测结果告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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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随访,提供咨询和服务,告知的同时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共同商定随访责任人。
、司法部门负责对监管场所内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结果告知和首次随访。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对辖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工作,建立感染者和病人个人档案,制定随访时间表,指定随访责任人进行定期随访。对户籍在异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也要纳入本地随访管理。社市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根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由培训合格的人员承担追踪随访任务,并按规定严格保密。
各接产医疗机构负责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进行随访管理和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在产后访视期满后,应及时转介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随访管理。
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转介。
在随访过程中,随访责任人应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健康状况填写转诊单及时转介到相关服务机构。对CD4细胞计数结果小于350/μl的感染者和病人转介到市疾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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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抗病毒治疗点进行抗病毒治疗或中医中药治疗;对在感染者和病人中发现的疑似结核病患者,应转介到市结核病防治门诊进行诊治;发现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应转介到市妇幼保健院或市人民医院;感染艾滋病的吸毒者应转介到市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或针具交换点;合并性病的感染者,应转介其到规范化性病门诊就治。做好监管场所转介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接收和随访管理工作。
五、督导评估。
由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组织,按照•贵港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配合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成立及开展干预工作情况、各类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情况、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干预及转介情况等。
XX区艾滋病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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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为加强我区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完善我区艾滋病监测网络,提高艾滋病监测能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目标。
建立防治艾滋病专业队伍,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提高艾滋病监测能力。
(二)具体目标。
1.区疾控中心设立防治艾滋病专门科室,乡(镇)卫生院设专人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
2.根据我区疫情现状,建立1-3个监测哨点。 3.到2014年,90%以上的乡镇有艾滋病检测点。 4.区人民医院建立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开展艾滋病抗体、梅毒、丙肝的检测工作;到2014年,能开展医务人员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对艾滋病抗体检测阳性者进行有效转介。
三、组织管理
在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卫生部门牵头,、司法、民政、教育等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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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群力实施艾滋病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一)牵头部门。 区卫生局。 (二)实施机构。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单位。 (三)协助部门。
区分局、司法局、民政局、教科局等。 (四)部门职责。 1.区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组织制定艾滋病监测检测等相关技术实施细则,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对监测资料和所收集的多部门检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汇总形成监测评估报告,提出防治和策略措施分析,定期向区及有关部门进行情况通报。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单位。
(1)区疾控中心:负责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建设,组织开展重点人群、高危人群、普通人群的现患调查、行为监测、病例报告、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负责收集检疫、医院、血站、妇幼和其他相关机构的检测资料,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负责卫生系统其他相关机构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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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医疗机构:负责医疗单位人员的培训及开展医务人员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把HIV抗体初筛阳性标本上送HIV确认实验室做进一步确认并完成首次随访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按卫生部要求做好疫情网络报告工作。
四、策略与措施
(一)充实防艾工作队伍,提高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人员能力。
完善区、乡 、村3级防治艾滋病工作网络,区疾控中心要按照自治区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防治艾滋病工作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桂编办发„2010‟79号)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推进各级防治艾滋病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卫艾防2号)的文件要求建立承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科室;区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要明确有负责艾滋病防治保健工作的专职专业人员。
(二)建立和完善艾滋病监测网络。
结合我区艾滋病疫情开展吸毒者、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性病门诊男性就诊者、孕产妇、结核病等人群的监测,至少建立1-3个监测哨点。
(三)建立和完善艾滋病实验室检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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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乡(镇)卫生院建立艾滋病快速筛查检测点,向社会提供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
(四)加强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区人民医院要建立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梅毒、丙肝检测服务。自愿咨询检测门诊要求有3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接受艾滋病咨询技能培训并从事咨询工作。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应公布艾滋病自愿咨询电话号码。
3.区疾控机构负责辖区内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人员的培训,自愿咨询检测相关材料的收集、上报、分析及反馈。
五、督导与评估
由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组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配合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专业队伍建设、监测哨点设臵、检测实验室和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的建立等及开展监测检测服务工作情况。
XX区艾滋病医疗救治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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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目标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防治艾滋病医疗救治服务工作的开展,遏制艾滋病在我区的流行势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区、乡、村的艾滋病医疗关怀网络体系,降低全区艾滋病病人的病死率,进一步提高艾滋病病人的生存质量,延长生命。
(二)具体目标。
1.在市临床治疗关怀点的指导下,建立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社区治疗为主的艾滋病医疗救治网络。
2.全区各级医护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率达100%。 3.协助和配合市临床治疗关怀点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给予抗病毒治疗或中医药治疗的比例达85%以上;治疗12个月的感染者和病人,存活并坚持治疗比例达80%以上,随访比例达70%以上,CD4检测和病毒载量检测比例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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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管理
在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卫生部门牵头,、民政、司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实施艾滋病医疗救治工程。
(一)牵头部门。 区卫生局。
(二)联合实施部门。
区分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 (三)部门职责。 1.卫生部门。
负责组织协助和配合市实施艾滋病医疗救治工程,制定工作计划,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卫生系统为全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与民政部门相互配合,做好艾滋病患者的分类医疗救治工作。
2.司法部门。
制定本系统艾滋病防治计划,在卫生部门的配合下,为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干警提供相关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职业暴露防护咨询和指导,并在监管场所开展科学规范的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预防性治疗,防止监管场所内艾滋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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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保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改造(挽救)质量。建立入出监所的转诊转介机制,并保证转介到位。
3.民政部门。
参与制定和检查落实的各项救助,要建立健全工作网络,与卫生部门相互配合,做好贫困的艾滋病患者医疗救助关怀工作及受艾滋病影响的孤儿、弃婴安臵和医疗救治关怀工作。
4.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
将艾滋病致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列入计划,并提供技能培训补助,提供职业介绍,做好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工作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医疗保障服务。建立完善的职业暴露补偿机制。
三、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救治工作的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暴露知识培训,做好职业暴露防范工作。
2.各医疗机构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对艾滋病筛查阳性反应的样本要及时送到市确认实验室进行确认,确认阳性要上报疫情并填写随访表。对于达到抗病毒治疗标准的感染者和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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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转介到市临床治疗关怀点进行规范治疗。
3.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定点医院的指导下,逐步承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流调、随访、治疗任务,负责家庭治疗病人的管理。督促感染者和病人定期进行免疫功能和病毒载量相关检测。
(二)提供心理支持与关怀。
1.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心理支持与关怀及药物依从性教育,并做好保密工作。
2.协助民政部门,了解掌握当地可随访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状况,使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救助范围。
3. 民政部门落实现行各项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给予必要救助,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上述人群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给予必要的生活救助。对已故艾滋病病人遗留下来的孤寡老人按农村五保户的补助标准予以救助;对因艾滋病双亲死亡的18岁以下孤儿,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救助安臵,对无法收养和寄养的孤儿,则由民政部门安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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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转介机制。
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医疗、疾控、妇幼、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针具交换点、监管场所之间的感染者和病人的转介与接收工作。
(四)加强信息管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规范防治艾滋病信息统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抗病毒治疗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分析,及时总结工作。
四、督导与评估
由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组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和国家卫生部•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本工程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配合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
XX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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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发展,切实降低我区艾滋病母婴传播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根据贵港市、XX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目标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
按照全区疫情发展趋势和工作进度,逐步在全区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活动和艾滋病母婴阻断治疗活动,预防青年及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支持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对自己的生殖健康做出知情选择;为儿童及其父母提供关怀、支持和治疗等预防措施,达到提高妇女人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对妇女儿童健康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建立适合我区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和服务模式,培训一支具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能力的专业队伍。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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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率分别达到90%以上。
4.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
5.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率分别达到90%以上。
6.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病毒抗体全程检测率达到90%以上。
二、组织管理
在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卫生部门牵头,民政、妇联、人口计生局等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
(一)牵头部门。 区卫生局。
(二)联合实施部门
区民政局、妇联、人口计生局等。 (三)职责与分工 1.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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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抓好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组织成立区本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家组,进行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
2.医疗卫生机构。
(1)开展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服务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技术服务,参与并接受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负责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和反馈。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辖区试剂、药品、奶粉等物资的计划、分发、保管工作。
(3)委托市妇幼保健院对我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工作的进展进行督导检查及人员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和反馈工作。
3.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与卫生部门配合,做好贫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的医疗救助与关怀服务工作。婚姻登记处负责对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进行婚前检查的宣传动员,发放“自愿免费婚前检查申请表”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的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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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妇联、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卫生、民政等部门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工作。
三、策略与措施 (一)能力建设。 1.人员培训。
委托市妇幼保健院每年对我区内所有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相关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知识及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2.实验室建设。
全区接产医疗机构设立艾滋病筛查检测点,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二)健康教育。
1.各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宣传活动,制作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册、VCD、张贴画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材料,利用各种传媒,孕妇学校课程,讲座等形式向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及家庭传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知识和信息。
2.区卫生局和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协同有关部门(妇联、计生、教育、共青团、文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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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等)建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网络。利用媒体进行经常性的有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知识的大众传播。
3.各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热线电话和咨询室,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1.提供艾滋病咨询与检测服务。
各医疗卫生机构为婚前和孕前保健的男女双方、所有孕产妇提供有关艾滋病检测前咨询服务,本着“知情不拒绝”的原则提供检测服务,并进行检测后咨询。
2.孕期保健。
各医疗卫生机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及其家庭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知情选择妊娠结局。对要求终止妊娠者尽早实施人工流产手术,提供手术服务,并给避孕指导;对继续妊娠者提供咨询、孕期保健及知情选择抗病毒药物治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服务。
3.抗病毒药物的应用。
抗病毒药物治疗参照国家、自治区最新有关技术方案施行。抗病毒治疗应综合考虑治疗的时机和方案的选择、病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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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性、不良反应及药物对胎婴儿的影响等各种情况。
4.提供适宜的、安全的助产服务。
为艾滋病感染产妇提供适宜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助产服务,尽量避免可能增加艾滋病母婴传播危险的损伤性操作,减少在分娩过程中的儿童感染机率。
5.产后保健服务。
艾滋病感染产妇除按产后常规内容访视外,还需监督抗病毒药物的服用及观察停药后的反应、指导避孕等,继续为感染产妇及其家庭提供综合关怀和支持服务。
6.婴儿喂养指导。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免费提供奶粉。对艾滋病病毒感染母亲所生婴儿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并进行科学喂养指导和生长发育监测,保障儿童正常生长发育。
7.儿童的预防接种。
对艾滋病病毒感染母亲所生婴儿的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艾滋病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计划免疫的要求进行预防接种,在未完成免疫接种程序时,应注意避免与结核、麻疹、脊髓灰质炎等病人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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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儿童的随访保健服务。
(1)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随访至18月龄,使其于12月龄和18月龄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在有条件的乡镇,应开展婴儿早期诊断检测,以明确艾滋病感染状态。未感染艾滋病的儿童纳入儿童常规保健系统;确诊艾滋病感染的儿童应立即转介到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点进行治疗。
(2)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孕产妇所分娩的婴儿,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提供随访保健服务。
9.提供转介服务。
(1)各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他育龄妇女,除了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外,同时负责转介到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点,接受艾滋病治疗的评估,并纳入艾滋病随访系统管理。
(2)各助产机构将感染艾滋病的产妇于产后4-6周转介到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点进行抗病毒治疗评估,纳入艾滋病随访系统管理;同时给所生婴儿提供预防性治疗。
10.提供支持和关怀服务。
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单位服务的特点和内容,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咨询、心理支持、综合关怀及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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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服务,减少歧视,降低艾滋病对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影响,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妇女及儿童的生活质量。
(四)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遵照标准防护原则,建立健全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及应急处理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
(五)信息管理
以妇幼保健信息网络为平台,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配合支持下,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信息资料管理及逐级上报制度。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信息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相关资料,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所有资料应有专人负责,并按期报告给市妇幼保健院。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资料包括相关报表和各类登记。报表包括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基本情况登记卡、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登记卡、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等系列个案登记卡。各类登记包括包含艾滋病咨询检测记录的婚前保健门诊登记、孕期保健门诊登记、分娩登记和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孕产妇的检测结果报告单、保健手册、病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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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随访记录等。
对所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婚检妇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并填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相关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
四、督导与评估
由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组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进行督导、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配合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
XX区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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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监管场所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比较集中的场所之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艾滋病防治条例‣、•司法部艾滋病防治战略规划‣、•监狱、系统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2006-2010)‣、•场所特殊病人员集中管理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卫生部门和监管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完善监管场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管理、艾滋病病人的治疗、监管场所内外感染者病人的转介的工作模式。为了进一步推进自治区驻我市监管场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管理和艾滋病人治疗,实现国家防治艾滋病“两降一升”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 (一)总目标。
防止艾滋病监所内传播,保护被监管人员的健康权益,提高被监管人员教育改造(挽救)质量,确保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转介机制通畅,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二)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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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狱、强制戒毒所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新收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监入所教育培训内容之一。
2、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人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率达到95%以上,监狱、人民培训率达到90%以上。
3、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医务人员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
4、新收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5、新收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中艾滋病高危人员在入监所3个月内接受艾滋病筛查率为100%。
6、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被监管人员出监所前结果告知率为100%。
7、符合且自愿参加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被监管人员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为90%以上。
8、刑释解教或保外就医正在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关押单位与其户籍或暂住地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介率为100%。
三、组织管理
在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区司法局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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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监管场所、卫生、等部门通力合作,配合实施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程。
(一)牵头部门。 监管场所和区司法局。 (二)实施单位。 监管场所和区司法局。 (三)协助部门。
区卫生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分局和乡镇派出所。 (四)部门职责。 1、监管场所、区司法局。
负责组织监管场所人员艾滋病相关的检测;在押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管理及随访;在押艾滋病病人的治疗;入监管场所前已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继续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刑释解教后向其户籍或暂住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介;既往海洛因成瘾者向当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的转介和社区的帮教。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做好防治工作。
2、区卫生局
在市卫生局指导下协助监管场所完成新入监所人员的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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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病的相关检测,建立和完善关押场所艾滋病实验室检测体系,为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干警提供相关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职业暴露咨询和指导,提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提供技术支持,为监管场所提供被监管人员入监所前艾滋病抗病治疗人员的信息。
3、区分局。
负责系统内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艾滋病筛查监测工作。转送被监管人员时,向接收单位提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相关信息。
四、策略和措施
区司法局成立艾滋病防治管理机构,负责实施配合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组织相关培训、行为干预、传染源管理、医疗救助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督促艾滋病防治工程的稳步实施。
(一)配合做好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民警培训。 区卫生局为监管场所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相关知识培训和临床实习提供技术支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监管场所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检测人员提供跟班培训,为监管场所干警提供职业暴露预防知识培训。
(二)配合做好监管场所内艾滋病疫情监测和检测工作。 1、检测对象:对新收入监管场所艾滋病高危人员进行艾滋病相关检测,其余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
2、检测单位:获得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资格的监管场所可以进行检测工作,没有检测条件的监管场所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检测。筛查阳性样本由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证实验室复核确证,结果及时反馈至送检的关押机关。
3、疫情上报:监管场所筛查实验室检测艾滋病病毒阳性结果,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三)配合做好监管场所艾滋病咨询告知工作。 1、告知原则: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各监管场所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告知范围和方式。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相关信息由监管场所确定民警和医务人员专门告知相关人员。
2、告知对象:监管场所的主要领导及分管卫生工作的负责人;直接从事医疗、护理等工作的人员;直接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人民;确认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被监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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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场所的民警及医务人员在适当的时机对确认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被监管人员进行咨询服务和心理疏导,采用适当的方式告知检测结果,但最迟应于被监管人员出监(所)前告知本人。
(四)配合做好集中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工作。
监管场所根据监所押犯和人员的实际情况,可设的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分监区、监区、专管大队,具体实施艾滋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集中管理,对其实行分押、分管、分教;建立完善符合监管、医疗特殊要求的告知、管理、教育模式;经常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矫治;定期对相关人群进行体格检查和相关检查,观察病情。监狱逐步实现分片区设立艾滋病感染者集中关押管理监区,防止艾滋病狱所内传播。
(五)配合做好艾滋病病人的抗病毒治疗。
参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管理和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的医务人员要参加区内或区外1个月的跟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于在监管场所外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人入监所后,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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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治疗方案继续提供治疗和关怀服务,定期进行各项检测和咨询。
对于监管场所内符合抗病毒治疗条件的艾滋病人,经过相关的实验检测,通过医生的评估后,根据国家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方案提供抗病毒治疗。并按•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要求收集、上报相关的艾滋病治理信息。
对于监管场所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要定期的给予体格检查和相关检测,密切观察病情,保证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在监管场所内外都能得到治疗和关怀服务。
(六)配合建立健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转介和后续服务机制。
1、在治艾滋病病人转介。
对于刑释解教或保外就医正在治疗的艾滋病病人,关押单位与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抗病毒治疗点取得联系,进行相关病人转介事宜的沟通,将病从在监所内治疗的资料复印和转介单,由病人本人带到当地治疗点继续进行治疗。接收方要把转接到的病人信息反馈给转出方。
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转介。
对于刑释解教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由关押的监管场所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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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相关转介事宜的沟通,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相关资料转交给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本人将转介单带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继续接受定期的随访和关怀服务。接收方要把转到的艾滋病病人信息反馈给转出方。
3、吸毒人员转介。
转介既往海洛因成瘾者学员到当地或暂住地社区戒毒机构,继续负责随访和协助帮教,并在当地或暂住地美沙酮维持门诊备案,如发现复吸社区戒毒机构应及时协助当地有关部门给予美沙酮维持治疗。
(七)配合监管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相关信息的宣传。
每个场所干警至少接受1次以上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和相关信息的培训;监所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列入入监、入所教育内容;监管场所内设立有艾滋病宣传栏;场所内医院放臵有艾滋病知识读本。
XX区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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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的不断增加,他们面临着医疗、心理、家庭、就业、经济与社会歧视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部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由于体能下降,工作和生活面临着许多实际困难,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救助和关怀已成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防止艾滋病传播,是我国“四免一关怀”艾滋病防治措施的核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颁发•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文件,以及•XX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精神,进一步做好艾滋病致困人员的社会救助与关怀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XX区艾滋病致困人员社会救助和关怀体系,不断完善艾滋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帮扶救助工作机制,为艾滋病致困人员提供到位的社会救助与关怀服务。
(二)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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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落实国家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纳入民政、教育等部门和工会、妇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救济救助范围。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使区辖区随访到的60%以上感染者及其家庭开展关怀、支持和服务。社会救助内容,包括纳入城乡低保、按时发放补助、子女免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提供开展生产自救、就业帮助等。
2、创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的社会救助与关怀办法,探索、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与关怀模式,基本实现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生产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3、完善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就医管理、费用支付办法,切实保障其合理医疗需求,控制费用支出;将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和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范围;适当减免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的特殊诊断和治疗药品费用。
二、组织管理
在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区民政局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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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组织实施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
(一)牵头部门 区民政部门。 (二)联合实施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分局、区教科局、区建设委、区司法局、区扶贫办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对应部门。
(三)部门职责
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通过多种形式协调解决社会救助与关怀方面各部门合作中遇到的问题,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交流与合作,全面落实国家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措施,各部门在社会救助与关怀方面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民政部门:牵头制定社会救助,按有关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艾滋患者、患者家属、艾滋病致孤人员纳入救助范围;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艾滋病社会救助工作在全市开展,逐步建立艾滋病防治与救助相结合的良性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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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艾滋致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列入培训工作计划,并提供技能培训补助,提供职业介绍,做好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工作中艾滋病毒感染者医疗保障服务。
卫生部门:对艾滋病的检测、对象的认定和治疗,建立艾滋病患者基本情况档案,定期提供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成员、艾滋病致孤人员等工程实施所需信息和数据,负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为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等部门提供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职业暴露咨询和医务指导;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艾滋病致困人员的分类医疗救助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教育优惠。对集中安臵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福利机构,在安排教学工作时给予指导和支持;负责落实对处于高中阶段的艾滋病致困人员的救助费;将被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录取的艾滋病致困人员纳入现有贫困生资助体系;对已经完成9年义务教育但未能上高中的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技能教育补助。
扶贫部门:将艾滋病致困人员纳入扶贫开发对象范围,提供农业科技培训,做好艾滋病致困人员的扶贫开发工作。
人口计生、、司法、建设等部门:鼓励和支持开展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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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病致孤儿童收养工作,收养艾滋病致孤儿童不影响依法生育,办理收养公证和户口迁移免收手续费。司法部门和基层组织要依法保障艾滋病致困人员的土地、房屋等财产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安臵艾滋病致孤儿童,孤儿监护人或抚养人要与孤儿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保障孤儿土地、房屋等财产所有权,并在其具备生活能力时归还。
三、策略与措施
(一)落实艾滋病至困人员生活救助
各乡镇()要采取措施,将所有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或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坚持儿童利益优先的原则,根据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发育成长的需要,科学核定养育标准,制定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分类给予保障,建立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落实艾滋病致困人员医疗救助
卫生部门要对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和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费用,帮助艾滋病致困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患者以及受艾滋病影响的贫困家庭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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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其医疗费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自付医疗费用部分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给予救助。
(三)落实艾滋病致困人员中未成年人的教育救助 教育部门要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提供与其他儿童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对被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录取的艾滋病致困人员,纳入现有贫困生资助体系,给予教育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所在学校要优先为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对集中安臵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福利机构,在安排教学工作时,应给予指导和支持;对已经完成9年义务教育但未能上高中的未成年艾滋病患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扶贫部门提供职业技能教育补助。
(四)建立艾滋病致困人员就业和生活服务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其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社区融合、心理关怀等形式的救助,促进其身心健康,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增加就业机会,增强自立能力。积极为有劳动能力且有求职要求的艾滋病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高其自谋职业的能力和
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其身心健康地成长,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五)要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臵艾滋病致孤儿童 民政部门要因地制宜,按照“分散抚养为主,集中养育为辅”的原则,尊重儿童意愿,采取家庭收养、家庭寄养、机构集中养育和模拟小家庭养育等途径安臵艾滋病致孤儿童。家庭是儿童最好的成长环境,鼓励依法收养艾滋病致孤儿童,尽可能将艾滋病致孤儿童安臵在有抚养意愿和能力的亲属家庭。财政部门要保障福利机构内设的艾滋病致孤儿童安臵指导中心、模拟小家庭家长工资和事业经费,确保艾滋病致孤儿童得到妥善安臵。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设臵适量的社会工作者岗位,负责对抚育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社会协调工作,保证每个孩子、家庭都能得到有效的监督随访和社会心理支持,为艾滋病致孤儿童提供以人为本、规范专业的服务。
(六)做好宣传工作
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号召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帮助艾滋病致困人员,为艾滋病致困人员的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社会环境,让他们和其他公民一样在充满亲情的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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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四、督导评估
由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组织,按照自治区、贵港市和XX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配合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结合绩效进行考评,相关部门要定期对核心指标进行自查。
XX区防治艾滋病
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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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传播和蔓延,根据•贵港市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贵政发[2010]18号)以及•XX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目标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艾滋病防治技术研究,有效控制我区艾滋病疫情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和内容 (一)总体目标
整合全区科技资源,建立艾滋病防治科研协作机制,加强科研支撑条件和平台建设,开展艾滋病防治技术研究,组织实施一批防治艾滋病科研项目,促进防治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为降低艾滋病的发病率、病死率,提高艾滋病病人生存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二)目标和研究内容 1.加强技术开发体系建设
协助和配合全市建成1个覆盖乡镇(街道)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和筛查实验室检测平台,建设1个贵港市艾滋病防治科普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和艾滋病监测信息以及科普宣教,为宣传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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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和适宜技术提供高效信息平台。
2.技术开发
(1)协助和配合市实施一批针对艾滋病重点人群科研攻关项目,开展艾滋病防治的新药研制与机理研究。
(2)加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艾滋病防治技术培训,规范和提高艾滋病诊疗服务质量,利用医学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及新技术的培训。
(3)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实验室检测网络和质量控制系统,扩大医疗机构艾滋病病毒初筛实验室认证的覆盖面,为艾滋病病毒检测提供实验室技术支撑。
(4)加强艾滋病防治相关应用性研究。坚持以预防为主方针,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科研中的骨干作用,抓住重点和关键性性技术问题,集中各学科、各领域的优秀人才,组织科技协作攻关,对艾滋病检测试剂、治疗药物、疫苗及控制措施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给予经费投入。
3.技术推广与应用普及
(1)对研发或区内外引进的先进、成熟、适合市情的艾滋病防治科技成果,进行转化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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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一个艾滋病综合防治技术推广市级示范区,探索高质、高效的艾滋病防治技术体系和管理模式,为全区提供典型示范。
(3)利用各级各类科技培训网络,对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规范和提高艾滋病诊疗服务质量,利用各级科技培训网络,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新知识及新技术的培训,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技术宣传普及。
二、组织管理
在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科技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实施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
(一)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二)联合实施部门:区卫生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信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和部门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与合作。
(三)部门职责:
1.科技部门:做好项目(课题)的立项、中期评估、完成考核验收等管理。
2.卫生部门:负责制订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方案,艾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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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技术推广及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并管理,防艾专业技术人员及科普工作人员培训,协同区科技局做好科技项目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3.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区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对艾滋病防治科研人才培训给予支持;
4.工信委:负责对生产艾滋病防治药具的企业给予倾斜及技术改造支持;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艾滋病防治药具新产品的注册审批提供指导;
6.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和支持艾滋病防治科研博士后工作站的申报与建设。
三、策略与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协调,切实做好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
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需要在区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负责,加强协调指导,确定目标任务,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创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环境,加强部门协调协同,整合、统筹并优化配臵艾滋病防治科技资源,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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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二)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和完善以投入为主,企业、科研单位等自筹经费为辅的全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每年投入一定比例艾滋病防治经费用于开展艾滋病防治相关科研和技术推广。
(三)加强艾滋病防治关键技术的综合集成创新、试点示范及应用推广。
艾滋病防治适宜技术推广研究等艾滋病防治科研,强化艾滋病防治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意识,有效地组织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实现科研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下,在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下,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科研成果进行应用性与成本效果(效益)分析,评估成果推广的可行性。
(四)加强合作与交流。
不断扩展新的合作渠道,创造条件将我区艾滋病防治科技创新平台(体系)融入国家、自治区防治艾滋病科技创新平台,多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艾滋病防治科研的合作与交流,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成熟、适合贵港市情的艾滋病防治科技成果(技术或产品)及推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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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督导与评估
主要考核本工程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配合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科研项目实施情况、技术推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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