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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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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工作制度

1. 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和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2. 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主治医师至少每天上午查房1次;住院医师坚持每天早晚查房,危重和术后患者随时巡回。

3.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按时查房、书写病程记录,对危重疑难患者及时组织会诊、讨论。坚持重大手术审批、术前讨论制度。做好交,严防医疗事故发生。4.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程序,严禁擅离职守。

5. 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积极开展产时服务新模式。

6. 认真做好带教实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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