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住院误工费谁出
发生车祸住院误工费谁出
导读:发生车祸以后的住院误工费当然是车祸的主要责任人承担的,如果住院一方是主要责任人,误工费由自己承担,不过,上下班过程中发生的车祸是很有可能被认定成为工伤事故的,这样的话,所谓的误工费就是公司出的,因为工伤事故中职工有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发生车祸住院误工费谁出?
误工费是车祸的主要责任人承担的,如果车祸被鉴定成为了工伤事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按时发工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情形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三、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可以索要双份赔偿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2、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
发生车祸住院以后总不见得只产生误工费,最起码住院也会产生医疗费,在车祸过程当中造成的这些财产损失,必须是由交警队确定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类似于双方对交通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的,在赔偿责任问题上也是同等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