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健康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信息技术语文教学整合

信息技术语文教学整合

来源:华佗健康网
浅谈信息技术与语文教学的整合

摘 要: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多媒体电教手段引入课堂,语文教学迎来了崭新的天地,课堂也更显得美丽灵动。在教学过程中只有从教学设计、教学策略、规范运用入手,实现信息技术与新教材课程的有效整合,才能更好地提高教学效果。 关键词:信息技术;语文课程;整合

现今,多媒体电教手段在语文课堂教学中的确可以起到不可小觑的作用,这种数字化课堂教学体系在课程功能、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方面正在对传统教学模式起着重大变革,如何在新课程变革中加强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整合?在教学中利用信息技术应注意哪些问题?以下就以上两个问题谈几点体会。 一、合理科学的教学设计是整合的基础

新教材课程的教学设计,应体现以“学”为主的思想,重在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体现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的优势,合理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环节,体现出教师角色、学生地位的转变,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信息化学习条件,使学生能够进行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实现教学过程的优化。 1.进行探究式、协作式学习,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探究式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学习为主,利用信息化的资源,因特网的信息,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学生在探究学习的过程中,提高信息素养,使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得到培养。

协作式学习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以及多媒体等相关技术,在学习过程中,有更多伙伴的相互帮助。协作学习方式有多种,如角色扮演、讨论、伙伴竞争、协同等。在网络技术平台支持下,这种学习方式是未来各学科教学发展的主要方向。

养成互相合作学习解决问题的习惯,教学中的合作有利于开拓学生的思路,改善课堂学习气氛,培养协作的精神,有利于学生良好性格的养成,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的交往、协作和竞争能力。

2.创设问题情景,激励学生主动参与

情景是学习环境中的重要因素。创设良好的、有利于学生对所学内容主题意义进行理解的教学情景,是激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保证。

教师在教学中就要根据教学内容收集有助于理解教学内容的学习资源,播放录像、录音,参与社会实践,提供网络资源等等,创设富于启发性的问题情景,有助于学生产生积极的情感,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学生在“乐”中掌握知识,培养能力。 二、以学为主的教学策略是整合的关键

多媒体技术与网络技术在教学活动中的日益普及,整合的目标是使学生适应信息化的学习环境,具备使用信息技术工具进行终身学习的本领,因此,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教学策略必须突出指导学生学会学习,主动参与认知实践。 1.为学生创设良好的信息化学习环境

信息技术环境是进行信息技术与学科课堂教材整合的外部条件。教师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的信息化环境,进行新的教学模式、学习方式的尝试与探索。指导学生积极适应信息时代下的学习环境,掌握多种信息技术工具进行学习、交流、协作等活动。 2.利用信息化环境,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认知实践活动

在活动中进行主动思考、积极探索,达到学生认知、情感、行为目标的统一协调。如我在教学《王维诗四首》一课时,让学生从网上查找有关的文字资料和图片,完成对作者生平、写作背景、诗歌风格、语言特点等资料的收集,在课堂教学时我再加以点拨补充,使学生对教材的理解较全面和透彻。 三、恰当规范运用于教学是整合的目的

重视知识的教学却忽略学生信息素养的提高。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整合,应该使二者有机结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信息素养同步发展。 忽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组织者的作用。多媒体教学系统呈现出丰富的图像、声音,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很喜欢教师在教学中应用。但是有些教师没有很好把握多媒体教学应用的“度”,在教学中“一用了之”,忽略了教师的组织、调度功能,教师在多媒体讲台前一坐,变成了媒体的调度者,电脑、电视、视频展示台一应俱全,教学语言少了,重要的板书不写了,以多媒体取而代之,学生眼花缭乱,不知所云。

总之,信息技术要真正成为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工具,发挥出它在新课程中的应有效益。要不要使用多媒体、要不要使用网络,

甚至要不要使用计算机,完全由课程、教学和学生的需求来确定,不得有丝毫勉强。 参考文献:

[1]《计算机的应用》.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曹民光.《研究汉语特点 改进语文教学》. 作者单位:山东省招远市卫东学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