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精选劳动合同范文集合十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通讯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户籍 通讯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或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甲方每月_____日发放________(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
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合同的解除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七、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
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起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
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项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项、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项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项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
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3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指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2.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3.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它是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4.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
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5.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 6. 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劳动者自主择业——是指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就业方式、就业领域和具体实现就业的用人单位。 7.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开发,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财政扶持,并以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的工作岗位。 8.
公平就业——即反就业歧视,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劳动者的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户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对待。9.
就业服务——是指法定机构为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 10.
职业中介机构——是指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的经营性组织。 11.
职业教育——又称职业培训、职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或职业开发,是指根据社会各种职业需求以及要求就业的失业者和在职劳动者的人业意愿和条件,对其进行的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 12.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13.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14.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15.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16.
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 17. 劳动合同履行——是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 18.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 19.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导致有效的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终止。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 20.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时小时的用工形式。 21.
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国家、用人单位以及职工和会员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2.
职工民主管理——又称职工参与、劳动参与,
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自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 23.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24.
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25.
我国集体合同——亦称集体劳动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26.
工资——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 27.
计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工资的形式。
津贴——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充形式。 28.
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是以年度(一般为企业财政年度)为计算单位,依据经营者的责任、风险和管理业绩确定其报酬所得的一种工资制度。 29.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在特殊时间内或者特殊工作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30.
最低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工资报酬。 31.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一个昼夜或一周内从事本职工作时间。 32.
标准工作时间——是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 33.
缩短工作时间——是指法定特殊条件或特殊情况下少于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 34.
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期限内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假期。
年休假——是指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的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35.
延长工作时间——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般分为两种情形——加班和加点。 36.
职业安全卫生——又称劳动安全卫生,我国过去称为“劳动保护”,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37.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制度——是指国家劳动安全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时参照或依据的各项指标或规定。38.
职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进行之前,依法对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的能力、资格以及其他安全卫生因素进行审查、评价并确认资格或条件的制度。 39.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40.
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法已实施3个多月了,依然是各界关注的焦点。有的企业积极贯彻实施,提升自身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有的企业仍在“抗议”,试图以“强势的声音”使修改法律纳入议事日程;有的企业却在观望,期待《实施细则》能放宽一些限制。 一部立法过程最为审慎、征求意见最多,被誉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生动实践的法律,何以引发了如此热烈的争议? 争议本身是一件好事
自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社会各界的“解读”就一直未曾停止。部分来自经济学界和企业界的声音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会僵化企业的用人机制,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不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有人甚至认为在目前我国经济欠发达条件下,立法提高劳
工标准、建立社会保障是“未富先骄”,不符合我国国情,应当优先发展资本,保证竞争力,待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再谈劳工权利保障问题。
“这种热议恰恰说明劳动合同法出台的必要性,恰恰说明新法影响着多少家庭、多少阶层的利益得失。”专家指出,“劳动合同法长时期受到关注原本是一件好事。一些企业基于本身的利益考量提出诉求,一些学者基于自己的理论认知提出建议,恰恰证明了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法机关针对这些争议的焦点进行积极回应,也有助于法律意识的普及。” 企业界声音被放大了
来自一些企业的声音认为,劳动合同法没有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法律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事实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像劳动合同法这样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在初次审议之后,20__年3月20日,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立法工作机构收到近20万件意见。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是经过深入调研、充分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
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会引起强烈反弹?专家指出,企业界的反对声浪被放大了。“那些反对声音,在所有企业中占的比重是相当小的一部分。”专家表示,因为这些企业有“话语
权”,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很多企业是依照法律去做的,但这种声音还不够响亮。倒是一些做得不好的企业反对声很甚。”专家指出,“说劳动合同法不好的,违法企业大约占80%左右,但愿这种声音不要影响到政府的决策。”
反对缘于对法律的误解
社会上的某些“误读”,在一定程度上对一些企业抵制劳动合同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据立法者分析,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对劳动合同法持不同意见,都是缘于对这部法律的不了解。 目前有人把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理解为“无期限合同”,这是一种误解。“从法理上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随时有可能解除的,它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是常态,与企业的用人自主权、择优劣汰并无矛盾。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用工制度上不可能恢复‘铁饭碗’,那是与市场经济相矛盾的。”
针对劳动合同法影响企业利润的说法,来自立法者的声音很明确:“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对效率的关注与对社会公平和民生的关注应该更为平衡,要让更广大的劳动者群体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企业要发展,劳动者也要发展,让他们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是必然趋势。”
执行法律不能打折扣
20__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争议可以继续,但法律必须贯彻实施。专家指出,“面对法律的实施,广大用人单位没有别的办法,惟有依法改变自己,尽快进行必要的转型,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尽快与劳动合同法所设计的新制度接轨,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
其实,随着对劳动合同法渐渐深入的了解,很多企业都已经意识到新法并未给企业带来“重大”负担,但增加企业“违法成本”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20__年,企业应从内部外部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规章制度办事,才是新法下正确的“用工之道”。
劳动合同 篇5
在我国,很多城镇企业与劳动者之间都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书面的正规合同,导致在后续的工作过程中,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况时,不能合理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和劳动者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签订合理的劳动关系,为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对此,笔者将从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入手,展开如下分析。
一、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一)签订率低
在我国的很多城镇中,普遍存在从业人员没有与雇佣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现象。众多的雇佣企业除了国有、外商以及集体企业之外,很多个体工商户或者是私营企业都是以口头表述的形式规定工作内容、时间以及工资的。因此,这些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并不享受社保等待遇,并且在很多国有、外资以及集体企业当中,也存在很多的临时工,这些临时工也是没有社保待遇的。经统计,目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仅有1.5%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是私营企业。
(二)企业不合理的设定试用期时间以及报酬
企业对于试用期的不合理设定主要可以体现在试用期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过长、试用期期间报酬过低、试用期期间没有社保待遇等,导致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1、试用期期间,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我国市场上出现严重的劳动力过剩的现象,企业正是利用这一现象,不断的对劳动者进行压榨,剥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就导致在试用期期间产生很多劳动纠纷,而劳动者由于还没有转正,并且法律意识单薄,面对这些纠纷的时候选择隐忍,所以经常会落入企业进行设计的试用期“陷阱”。2、试用期时间过长。在很多城镇企业当中,试用期时间过长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很多企业利用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薄弱以及劳动力过剩等情况,将劳动者的试用期时间设定过长,以降低自身的投
入成本。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在对劳动者进行试用的过程中,期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只有在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两年的情况下,才可以设定为六个月。3、试用期期间报酬过低。劳动人员在试用期期间应享受的薪资待遇必须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实际工作中,很多劳动人员的试用期工资达不到这一标准。4、试用期期间不享受社保待遇。《工伤保险条例》中对于企业员工试用期期间的社保问题有明确规定,企业在使用期间是由责任以及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这是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三)企业不依法履行劳务合同
在我国城镇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职责、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时有发生。劳动者苦于实际情况的限制,对于这种情况选择听之任之的处理方式,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措施 (一)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 《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就是为了确保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法权益,避免劳资问题的发生,进而促进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形成良好的劳动关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中小企业以及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法》并不了解,所以导致很多不符合《劳动合同
法》规定的事情发生。因此,相关的政府部门应该在企业和群众之间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加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企业管理层对劳动关系的认知
作为企业的管理层,应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所赋予的权利,同时,对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义务也应该严格履行,从自身出发,更新管理认知,完善管理条例。
(三)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监督力度 相关的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其监察的职能,对各个企业中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合理以及劳动合同在续签或者是解除途径是否正规等问题进行严格的检查,对于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企业做出严肃处理,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结束语: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对于企业和劳动者而言,是自身权益有所保障的体现,所以,企业和劳动者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在建立正常的雇佣关系时,及时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共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段景田,王厚本,刘焕贵,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J].农场经济管理,20__(s1):22-24.
[2]付晓奇,彭瑜.浅论供电企业劳动合同创新管理[J].江西电力,20__,40(05):21-22.
[3]李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J].经济管理:文摘版,20__(7):00238-00238.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前提下就终止劳动关系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1、自 年 月 日起,终止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各项补贴、福利等共计人民币 元( )。 3、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保证辞职后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在甲方工作期间掌握和了解的甲方资料,否则应向甲方承担相当于辞职前一年工资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使用说明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以及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但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2、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3、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为期限,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甲方应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乙方应认真履行劳动义务,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________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第六条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___日为发薪日。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____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_____元。
3、其它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其它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基础知识的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甲方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其它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必须如实告知乙方。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特殊保护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同时,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第(四)、(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约定: 争议 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其它 事项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新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入乙方档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办理用工备案、处理劳动争议、续订合同或办理社会保险及流动转移手续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签章
甲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主要负责人)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员工工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20__年x月x日; 二、方支付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x元;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__年x月x日20__年x月x日
劳动合同 篇9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立法来看,并未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具备何种条件,只要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协议,便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来看,易才劳动关系顾问易博士认为,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具备何种条件,只要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协议,便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从实践来看,协议解除具有以下特点:
(l)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劳动合同请求权。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都可以主动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 (2)必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而达成协议,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对方当事人。 (3)协议解除不受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约束。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导致两种后果:
(1)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且劳动合同还能继续履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并应当赔偿劳动者停止工作期间的收入损失;
(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则应按每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聘用期间基本工资为 元月;另外享受岗位津贴,聘用期间第________年岗位津贴为 元月,以后随年度增加岗位津贴。绩效工资按医院效益酌情发放。
二、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能力等综合考虑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甲方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且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条件及个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医院以外的任何单位兼职或坐诊。如有发现,轻者处罚,重者单位有权将其辞退,其在外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导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六、乙方享受聘用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相关福利,按双方约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乙方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经营、人事、财务、薪酬等项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应服从领导,团结合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有违反规定的,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为此乙方应表示无异议。
八、聘用期第____月,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聘用期间若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离职,要如数退还甲方为乙方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意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3、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结清有关帐务,并将聘用期间掌握的甲方经营、财务、人事、印章、证照和相关物资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损毁、灭失、转移、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乙方如辞聘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即辞即走者,当月工资和奖金不予支付。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结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资报酬。
五、聘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同意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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