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健康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工作制度

来源:华佗健康网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院长直接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工作。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

2.会议召开由主任委员决定,也可由副主任委员或委员提议经主任委员同意召开。

3.每次会议都应有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会议主要议题,会议决议等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的依据。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定期组织修订本单位《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处方集》,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医保及市场供应情况等,一般每年修订一次。可由药剂科组织专家编写先形成初稿,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集体讨论、修改、定稿。《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处方集》是指导、监督本单位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的依据。 5.建立新药引进管理制度,按新药管理制度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6.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和药害事件调查程序,根据使用药物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及时淘汰疗效不佳及不良反应较重的药品,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7.建立突发事件药品应急供应机制及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应急处理,保质保量完成医疗救治工作,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8.定期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