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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联盟博弈分析

来源:华佗健康网
第1期 2014年1月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Forum of World Economics&Politics No.1 Jan..2014 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联盟博弈分析 王婷婷 陆岷峰 摘要:在联合国拥有自己的发言权是所有新兴经济大国的期望.发展中国 家亦是如此。早在1991年,El本便首次提出加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呼吁安理 会改革,至今呼声依旧,但结果屡战屡败。究其原因包括政治、历史、外交等各个 方面,撇开上述因素,本文首次从经济学角度出发,通过合作博弈中一点解的方 法,构建联盟博弈,分别计算局中人的shapley值,分析以不同的方案增加常任理 事国席位后对现有常任理事国以及非常任理事国权力的影响,从而得出相对较 佳的方案。此外,本文通过数值的比较分析发现,增加常任理事国席位这一主流 方案,并不能够解决当前常任理事国与非常任理事国之间权力差异过大这一主 妥秀露 关键词: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博弈 一、引 言 自1945年联合国成立至今的67年间,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一直 由中国、美国、英国、法国和俄罗斯(之前为苏联,1991年苏联解体后由俄罗斯取 代)组成。60多年来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苏联的解体、日本 的崛起、欧盟的成立等等这一切的变化都促使安理会改革的呼声渐涨 新兴的 经济大国不甘于在政治上处于从属的地位,发展中国家也希望在联合国的会议 上发出自己的声音。因此,人驻联合国大厦二楼安理会会议室成为每一个经济 强国的心愿。各个国家尤其是经济强国觊觎常任理事国席位最主要的原因有两 王婷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陆岷峰,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通信作者及地址:王婷婷,上海 市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邮编:200433:E—mail:gracefly_99@126.com 第1期 王婷婷,陆岷峰: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联盟博弈分析 97 个:一是常任,二是否决权。否决权即“大国一致”的原则,它赋予常任理事国维 护世界和平的使命,同时也使得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中拥有远远超于其 他国家的权力。早在1991年,日本便提出希望加人常任理事国的想法;2004 年,日本更是与印度、德国和巴西组成“四国联盟”,通过联盟的形式,希望借助 安理会改革的机会实现其成为政治强国的心愿,但是中国、韩国、朝鲜的反对,使 得日本的希望再次成为破碎的泡沫。尽管如此,日本并没有放弃“入常”,继而 提出争取六个无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议席,四个归属德、日、印、巴,其余两个席 位给予非洲国家。这一提议的失败则是由于非洲国家的目标在于争取有否决权 的常任理事国,新增常任理事国方案最终不予通过。通过日本的提议可以知道, 虽然目前加入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方案多种多样,但是最终可以归纳为丽个核 心方案:一是要求否决权,新增常任理事国要求具备一票否决的权力;二是放弃 否决权,首先争取“常任”的资格。 关于安理会改革的几个方案之间的比较,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 研究所研究员李东燕就曾对此进行了分析,并阐述了安理会改革的动因和实质, 也探讨了安理会改革的前景和方向。I1]此后,专家学者们I2][ ][ ]对这一问题的研 究延续着探讨的风格,缺乏从模型上进行分析的成果。直到近期刘铁娃(2012) 从美国使用否决权的次数出发,探讨美国在联合国的影响力问题,立意新颖,但 研究视角仍然是通过政治来看影响力的变化。¨5] 在国外也不缺乏从政治角度对安理会改革进行研究的成果.Thomas G. Weiss针对目前国际上主流的改革方案进行总结比较和分析,指出目前提出的 方案的缺陷性以及改革所面临的障碍,文章最后坦言联合国最重要的改革是增 加其自身的可信度。[6 Ramesh Thakur认为联合国需要改革的原因在于安理会缺 乏来自于非洲以及拉丁美洲的国家,并不能够公平地照顾到全世界所有国家的 利益。[7]Llyana Kuziemko和Eric Werker则从美国和联合国分别对一个国家提案 的支持率与该国家当时是否担任非常任理事国这二者之间的关系这一独特的视 角出发进行分析,结果发现当一个国家担任非常任理事国时,美国和联合国对该 国家提出提案的支持率分别增加59%和8%。『g]所有的这些文章的视角都是从 政治出发,延续探讨的风格。没有给出解决目前安理会需要改革的主要矛盾的 方法。 事实上,早在1954年,shapley和Shubik就曾给出shapley值在现实中的几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第1期 个应用,其中就包含对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权力大小的分析,文中指出五个 常任理事国的权力占到整个安理会成员国权力的98.7%。[91本文另辟蹊径。从经 济学的角度出发,将shapley值用来计算局中人权力大小的这一方法进行传承和 恰当的应用,通过合作博弈一点解的方法,构建联盟博弈,继而对常任理事国与 非常任理事国的权力进行一个数值上的衡量与对比.分析按照主流方案对安理 会进行改革前后对目前安理会成员国权力的影响。与此同时,对增加常任理事 国是否为解决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与非常任理事国权力差异过大这一主要矛盾的 适宜方案。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基于Shapley值的模型分析 依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由联合国15个会员国组成,采取的 是“5+lO”的模式。即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其中,非常任理事 国成员通过联合国章程从除了常任理事国之外的全体成员国中轮流选拔,任满 的理事国不得连任。《联合国宪章》第五章第27条投票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内 容:(一)安全理事会每一理事国应有一个投票权。(二)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序 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表决之。(三)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 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但对于 第六章及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内备事项之决议,争端当事国不得投票。[】。]由(三) 知,在讨论和处理大量非程序性、突发性的有争议的问题时,安理会的投票机制 为,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即“大国一致”的原则,很显然,否决权使得常任理 事国的权力大于非常任理事国。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事实。采用联盟博弈 的模型分析如果安理会增加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席位,对目前的5个常任理事国 的权力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对于安理会理事国成员权力的衡量,本文利用的是合作博弈的一点解,即 shapley值来衡量。首先考虑一个简单的加权多数博弈:F:(M;w ,W ,…W ), 1 其中叫 ,加 ,… 为非负实数,且 >÷∑ 一二 。 。这是一个 人的合作博弈, W 表示局中人i的权力, 表示所要求的多数。其特征函数定义为,对于所有的 S∈2 、{ ),有 第1期 王婷婷,陆岷峰: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联盟博弈分析 99 f (S)=1 若∑ W M , l (S)=0若∑ W <M 一 (S)只能取0或1的博弈就是所谓的简单博弈。在IMF中,W 体现为美 国、中国、日本和欧盟等各自拥有的投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W 体现为股民所 拥有的股票比例。这样的加权多数博弈,适合上市公司中的权力分配研究,也适 合IMF中各成员国的权力比较,当然也适用于目前本文所研究的联合国安理会 中的权力比较。_1¨ 为了研究的方便,本文暂不考虑“弃权票”,即一个提案能够在安全理事会 上通过需要获得至少9张赞同票,其中必须包含5个常任理事国的赞同票,因 此.5个常任理事国可以视为一个联盟,只有这样,才能够顺利地通过一项提案。 由于常任理事国可以行使否决权来否定自己不喜欢的提案,从而采取“能够否 定一个提案的概率”来衡量权力的大小是缺乏实际意义的,所以,本文将权力定 义为一个成员国能够促使某个提案通过的概率。如果一个理事国想通过一个提 案就可以使这个提案顺利地通过,这无疑体现出它拥有很大的权力,否则的话, 它就需要看其他理事国的眼色和投票的意愿,这就意味着该理事国的权力小得 可怜。 1.目前常任理事国的权力 在联盟博弈模型中.N={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在联盟 博弈中,我们对所有的“赢”联盟赋值l,其余的联盟赋值0,那么相应的特征函 数为: f (.s)=1 V s∈ I秽(S)=0 其余的5 f21 s包含全部5个常任理事国和至少4个非常任理事国。 根据安理会的投票规则,如果我们赋予每个常任理事国7票(即它的1票抵 上普通的7票),赋予每个非常任理事国1票,那么,安理会中所有成员的总票数 为45票,为使一个提案获得通过必须要有39票及以上。即M=39。如果少了一 个常任理事国的赞成票,那么,45—7=38<39,无论其他成员国如何投票,提案 均无法通过,因为始终达不到最起码的“多数”——39票。于是,安理会投票游 戏的加权多数博弈模型为: 100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第1期 F=(39;7,7,7,7,7,1,1,1,1,1,1,1,1,1,1) (3) 显然(3)式恰好模拟了(不考虑“弃权”情况下的)联合国安理会的投票 规则。 一个非常任理事国希望一个提案通过,按照Shapley值的计算原则,①只有 如下的排列才能使它获益:它恰好排在第九位。而在它之前的8个成员国中,必 须包含全部5个常任理事国。因此作为非常任理事国的局中人i的Shapley值 无疑就是它恰好第九个进入任何一个已经包含了5个常任理事国成员的联盟的 概率: :c;( )( )( )( )(六)( )(吾)(÷)( ) (4) 其中,c;表示排在i前的8个成员国的可分辨状态的个数;② (素)( )(丢)( )( )表示在 之前有5个常任理事国;(8 7一)表 示在i之前有3个非常任理事国;÷表示在余下的7个非常任理事国中必定是 局中人i排列在特定的第九位。经计算知,非常任理事国的局中人i的Shapley 值为: 中 =0.001865 (5) 上式是一个非常任理事国投赞同票时,能够确保提案通过的概率,它反映了 在提案通过问题上非常任理事国所具有的权力。 对于常任理事国的权力,按照上述做法计算要略微复杂一些,但是利用匿名 性公理。可以将这个计算简单化。因为10个非常任理事国的权力是一样的,5 个常任理事国的权力也是一样的。若局中人 是常任理事国,它的Shapley值就 是它希望一个提案得到通过的可能性,即通过的概率,显然,这个概率等于1减 去10个非常任理事国的概率以后再除以5,因此局中人 的Shapley值为: =÷(1—10×0.001865)=0.19627 (6) ①此处利用了由shapley的定义及其匿名性公理演变后的计算法则。 ② 由于在计算权力时没有区分是美国的权力还是中国的权力,因此5个常任理事国和3个非常任 理事国相互之间的位置交换不影响结果,从而可分辨的状态个数是一个组合而不是全排列。 第1期 王婷婷。陆岷峰: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联盟博弈分析 可见.联合国安理会赋予每个常任理事国的权力是非常任理事国的105倍 之多。这也许就是联合国内要求安理会改革的呼声日趋渐高的理由之一。当 然,没有将弃权票考虑在内是该模型的一个缺陷,但是很容易可以知道,在实际 操作中,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弃权票不会像否决票那样严重地影响到提案的通过。 所以,本文对模型的简化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将弃权票考虑在内,博弈模型的 建立与分析将更趋复杂。 2.常任理事国席位增加至6个 如果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改革,增加了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席位,那么按照目前 的核心方案.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具备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二是不具备否决权 的常任理事国。依据目前15个国家9票通过的规则,可以认定联合国投票机制 依据3/5的原则,因此,如果安理会增加一个常任理事国,那么投票可以被设计为 9票通过或者10票通过两种方案,如表1所示。 表1安理会改革方案小结 常任理事国数目 非常任理事国数目 权数 9票通过 8 有否决权 6 10 10票通过 7 无否决权 5 1(连任)0)+10 9票通过 8 10票通过 7 第一种情况,增加一个常任理事国席位,并赋予其否决权。 (1)9票通过。根据安理会的投票规则,如果我们赋予每个常任理事国8 票(即它的1票抵上普通的8票),赋予每个非常任理事国1票,那么,安理会中 所有成员的总票数为58票,为使一个提案获得通过必须要有51票及以上,即 =51。如果少了一个常任理事国的赞成票,那么,58—8=50<51,无论其他成 员国怎么投票,提案都无法通过。于是,安理会投票游戏的加权多数博弈模 型为: F=(51;8,8,8,8,8,8,1,1,1,1,1,1,1,1,1,1) (7) ①无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这一情况下,虽然常任理事国增加一个席位,但是由于不具备否决权,那 么在衡量权力的时候,可以视其为一个“连任”的非常任理事国,每一次投票仍然等同于一票。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第1期 按照Shapley值的计算原则,在这一情况下,一个非常任理事国希望某个提 案通过,它必须恰好排在第九位,而在它之前的8个成员国中,必须包含全部6 个常任理事国。从而由式(4)知,非常任理事国的局中人i的Shapley值为: c;( )( )( )(丢)( )( )( )(吾)(÷)=0.0003497(8) 与1中类似,可以得到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局中人 的Shapley值为: ÷(1—10×0.0003497)=0.16608383 (9) 可见,如果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增加一个席位,将会使得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 理事国的权力减少,但是却使得常任理事国的权力变为非常任理事国权力的 475倍,因此该方案不仅达不到减少常任理事国相对权力的目的,而且严重放大 了常任理事国的相对权力。 (2)10票通过。依据上述的规则,在这一情况下,赋予每个常任理事国7 票,每个非常任理事国1票,那么,安理会中所有成员的总票数为52票,为使一 个提案获得通过必须要有46票及以上,即M=46。如果少了一个常任理事国的 赞成票,那么,52—7=45<46,无论其他成员国怎么投票,提案都无法通过,因 为始终达不到最起码的“多数”——46票。于是,安理会投票游戏的加权多数博 弈模型为: F=(46;7,7,7,7,7,7,1,1,1,1,1,1,1,1,1,1) (10) 按照Shapley值的计算原则,这一情况下,一个非常任理事国希望一个提案 通过,它必须恰好排在第十位,而在它之前的9个成员国中,必须包含全部6个 常任理事国。从而由式(4)知,非常任理事国的局中人i的Shapley值为: =c ( )( )( )(杀)( )( )( )(吾)( )( )=。.。0l04895 (11) 与l中类似,可以得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局中人 的Shapley值为: :÷(1—10 x 0.00104895)=0.16491842 (12) 可见。如果规则变为10票通过,依然会使得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的 权力减少,但是减少的程度比9票通过要小一点。在这种情况下,常任理事国的 第1期 王婷婷,陆岷峰: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联盟博弈分析 权力变为非常任理事国权力的157倍,比前者幅度大幅下降。显然,这一方案对 常任理事国而言,较9票通过方案更优。 第二种情况,新增常任理事国席位,但不赋予其否决权。 在这一种情况下,虽然常任理事国增加一个席位,但是由于不具备否决权, 那么在衡量权力的时候,可以视其为一个连任的非常任理事国,每一次投票仍然 等同于1票,即按照赋予票数的权重分类,可视为有5个常任理事国,l1个非常 任理事国。 (1)9票通过。在这一规则下,赋予每个常任理事国8票,每个非常任理事 国l票,那么,安理会中所有成员的总票数为51票,为使一个提案获得通过必须 要有44票及以上,即M=44。如果少了一个常任理事国的赞成票,那么,51—8 =43<44,无论其他成员国怎么投票,提案都无法通过,因为始终达不到最起码 的“多数”——44票。于是,安理会投票游戏的加权多数博弈模型为: F=(44;8,8,8,8,8,1,1,1,1,1,1,1,1,1,1,1) (13) 按照Shapley值的计算原则,一个非常任理事国希望一个提案通过,它必须 恰好排在第九位,而在它之前的8个成员国中,必须包含5个常任理事国。从而 由式(4)知,非常任理事国的局中人i的Shapley值为: :ci( )( )( )(吾)( )( )( )(吾)( )=0.0011655。12 (14) 同理,常任理事国的局中人.7的Shapley值为 =÷(1—10 x 0.0011655012):0.197669 (15) 在这一情况下,将会使得常任理事国的权力增加,非常任理事国的权力减 少,使得常任理事国的权力变为非常任理事国权力的169倍。从平衡安理会权 力的这一角度来看,该方案显然也不如赋予否决权并且9票通过的方案。 (2)10票通过。依据上述的规则,在这一情况下,赋予每个常任理事国7 票,每个非常任理事国l票,那么,安理会中所有成员的总票数为56票,为使一 个提案获得通过必须要有50票及以上,即M=50。如果少了一个常任理事国的 赞成票,那么,56—7=49<50,无论其他成员国怎么投票,提案都无法通过。于 是,安理会投票游戏的加权多数博弈模型为: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第1期 F=(50;7,7,7,7,7,1,1,l,1,1,1,1,1,1,1,1) (16) 按照Shapley值的计算原则,一个非常任理事国希望一个提案通过,它必须 恰好排在第十位,而在它之前的9个成员国中,必须包含全部5个常任理事国。 从而由式(4)知,非常任理事国的局中人 的Shapley值为: :c;( )( )( )(去)( )( )( )(吾)(÷)( )=0.0026223776 (17) 同理,常任理事国的局中人i的Shapley值为: =÷(1—10×0.0026223776):0.19475526 (18) 在这一情况下,将会使得常任理事国的权力增加,非常任理事国的权力减 少。使得常任理事国的权力变为非常任理事国权力的74倍。从平衡安理会成员 国权力的角度分析,该方案显然是四种所有解决方案中最优的一个方案.不仅能 够维护到常任理事国的权力.同时也缩小了常任理事国与非常任理事国之间的 权力差距。 三、结论 联盟博弈模型的分析的结果认为,只要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增加 一个席位并且具有否决权,就会削弱非常任理事国的权力,但对常任理事国而 言,如果不赋予新增常任理事国否决权,那么其权力反而会得到提升。在上述四 种方案中.最佳的方案是第四种方案,即不赋予新增常任理事国否决权且采取 10票通过这一原则,这一方案起到了两个重要的作用:一是平衡安理会成员国 之间权力差异过大的问题,从数值可以看出这一方案使得常任理事国相对非常 任理事国的权力从105倍降至74倍:另一个就是提升了目前5个常任理事国的 权力.用数值来表示就是从0.19627降至0.19475。显然这一方案能够同时取得 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的赞同。 鉴于模型考虑的是基于数值分析比较的一般事实,并没有将现实中的政治、 外交、地域、历史等因素考虑在内,因此笔者建议结合实际利用第四种方案来解 决目前安理会改革的难题。更重要的是建议规则的制订方,在考虑这一模型的 第1期 王婷婷。陆岷峰: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联盟博弈分析 现实意义的同时,本着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宗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制止 侵略行为,将其他因素一并考虑在内,谨慎对待候选常任理事国。譬如说对于日 本加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提案,笔者坚持反对的态度。上述两个观点主要基 于如下的事实。 首先.增加常任理事国有利于改善目前常任理事国在地域上的不平衡问题。 5个常任理事国中,英国、法国和俄罗斯位于欧洲,中国位于亚洲,美国位于北美 洲。而非洲虽然有着为数众多的第三世界国家,却没有资格在安理会发出自己 的声音,显然有违联合国所有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 其次,二战之后,13本作为战败国,不仅没有正视和反省自己的罪行,甚至拒 绝向中国以及其他受害国家的政府和民众表达真诚的歉意和赔偿;日本首相连 年参拜供奉战犯牌位的靖国神社;日本政府有关部门肆意篡改历史教科书;13本 与亚洲其他国家就领土问题争议不断。13本的所作所为不能够代表亚洲大多数 国家的利益.它的政治作风不能够胜任常任理事国一职。 参考文献: [1]李东燕.对安理会改革及其方案的比较分析[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 (11):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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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薇) (上接第46页)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国观察员代表团在《渥太华禁雷公约》第八 届缔约国会议中的发言,2007—11—18;中国代表团在第64届联大四委关于“协 助地雷行动”问题的发言,2009—11—2:中国观察员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军控司司 长成竞业在《渥太华禁雷公约》第二次审议大会上的发言,2009—12—21.外交部 网站http://www.fmprc.gov.cn/ [12]外交部.中方海外水利水电项目关注并重视当地民生与环境影响, 201l一4—21[201l一11—1].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n ̄2011—04/21/c一 121333321.htm [13]曹海东,陈军吉.缅甸民间组织:“反对中国公司,而不是中国人”.南方 周末.2011一l1—1。中国发展简报网站http://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 newsview.php?id=4221 [14]秦晖.环保与发展中的“天平”与“尺蠖”.经济观察报,2007-1—8(33). [15][关]玛格丽特・凯克,凯瑟琳・辛金克.超越国界的活动家:国际政治 中的倡议网络.韩召颖,孙英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5. f 16]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6. (责任编辑:张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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