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反倾销的裁定特点
来源:华佗健康网
美国反倾销的裁定特点 谢申祥张林霞王孝松 从理论上讲,反倾销税是为了保护本国产 业、打击外国厂商以低于“正常价值”向本国出 售商品的“不公平”行为而征收的。在实践中, 判定是否存在倾销和实质性损害是非常困难的, 甚至如何定义“正常价值”、“公平价值”都绝非 易事,这就为决策机构在进行裁定时提供了极大 的自由度,裁定结果也极具伸缩性。实际上,不 仅经济指标会对决策机构在裁定是否存在倾销 和损害时产生影响,而且一些政治因素也同样会 对决策结果发生作用。 在美国,进行反倾销裁决的相关机构有两 个,一个是商务部(DOC)下属的国际贸易署 (ITA);另一个是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国内 的申诉者(通常是厂商或劳工组织)向这两个机 构提出申诉,指出国外厂商以低于“正常价值” 在美国市场上销售产品的行为,并向这两个机构 寻求保护。[TA决定是否存在倾销,如果存在, 则计算倾销幅度,该幅度就是日后征收反倾销税 的税率;ITC决定本国产业是否由于倾销而遭受 损害。ITA和ITC都进行两次裁定——初裁和 终裁,只有在两个机构都作出确认的终裁之后, 反倾销税才被征收。两个机构的裁定过程在很 大程度上具有主观性和任意性,尤其是ITA在计 算倾销幅度时,有多种方法可以选择,不同的方 法对最终结果影响很大,这就为申诉者进行游说 活动从而影响裁定结果提供了可能。 在现实中,美国大多数公司和劳工组织都会 组成政治行动委员会(PAC),并通过委员会向国 会议员提供政治捐资,捐资的多少代表公司和劳 工组织与国会议员的亲疏远近。那些具有较强 政治力量的申诉者往往通过PAC为国会议员提 供较多的捐资,因而在国会拥有了自己的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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