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健康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来源:华佗健康网
.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公司部门职能

一、安全生产部: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

三、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

四、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五、权益管理部: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其它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分公司职能

分(部)公司为劳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运作,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工作职

1 / 10

. 能主要有: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

第三条 项目部职能

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 劳务公司职能

劳务公司主要配合分(部)公司和项目进行劳务管理工作,主要容有:

一、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的劳务作业层进行规管理。

二、确保进入所辖围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国家的劳动用工及行业、地方法规。

三、协助各工程项目完善在建筑市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四、负责收集劳动力资源信息,为分(部)公司、项目部选用或考察劳务作业队伍及作业班组提供条件,并进行协助管理和跟踪服务,同时劳务公司逐步组建自己的作业班组,为项目生产活动有效配置劳动力。

2 / 10

. 五、负责收集劳动力市场价格,建立劳动力价格信息平台,发布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

六、负责劳务分包合同、劳务结算、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理劳务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件(职业、操作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并为劳务作业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八、配合分(部)公司、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场劳务人员进行安全 “三级教育”,组织实施劳务作业人员的技能、安全、职业道德等相关培训和考核工作。

九、具体负责协调劳动关系,协助处理劳动争议。 第二章劳务作业分包管理程序 第五条 劳务公司的选择

一、广宇建筑劳务服务是隶属于建筑工程的法人单位,原则上各分(部)公司优先选用广宇建筑劳务服务签定劳务分包合同。

二、要使用的劳务公司必须在《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需重新选择的,应按照公司程序文件中《分包管理程序》要求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 劳务作业队伍的储备与劳务作业班组的建设 一、为确保各工程项目的劳动力需求,保障特殊季节的正常施工,广宇建筑劳务服务应广泛收集劳务队的信息,并对其进行筛选,对技术力量强、无不良记录的劳务队,建立分作业工种的

3 / 10

. 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以供在劳务招标时选择。对业绩良好的劳务作业队伍和劳务作业班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广宇建筑劳务服务应逐步组建和完善自有劳务作业队伍和劳务作业班组,加大自有劳务作业班组的建设力度,关键时刻调得动、打得响、干得好,形成自有骨干队伍。

第七条 劳务分包招投标

公司劳务招投标是指项目部为工程建设选择劳务施工队伍和劳务施工班组而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主管部门是公司安全生产部,由分(部)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配合进行。公司纪委或工会负责指导、监督。

一、劳务分包招投标的围: (一)工程的主体结构; (二)500m³以上的砌筑工程; (三)工程外装饰装修工程; (四)屋面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劳务费总额10万元以上的; (六)水电暖安装劳务费总额10万元以上的; (七)其它需要进行劳务招投标的工程。 二、劳务分包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在招标工程所在地或公司固定场所发布招标公告。

4 / 10

. (二)邀请招标:向三个及以上劳务队或班组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议标:劳务费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采用议标的方式进行劳务分包的配置与选择。

三、招标的程序:

(一)拟招标工程所属单位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招标申请。

(二)拟招标工程所属单位提供施工图纸和相关要求。 (三)对外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四)制作招标文件。

(五)组织投标队伍或者班组进行相关事宜交底,指导标书制作。

(六)召开评标会议,确定中标施工队伍。 (七)发送中标通知书。 (八)签定劳务分包合同。 四、招标文件编制要求:

(一)明确劳务招标的工程概况和劳务作业的详尽容; (二)明确投标报价方式及报价组成;

(三)结合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要求,明确需要承诺的容; (四)明确投标书包含容; (五)明确评标标准及打分办法; (六)明确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5 / 10

. 五、投标的相关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劳务公司必须在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

(二)资格预审合格后,劳务队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书,并按约定时间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书要有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劳务队不得互相串通,故意抬高或压低标价。 六、评标与定标

(一)分(部)公司在约定的时间组织评标。并当众宣布评标办法,启封投标书,宣布标书容,公开标底;

(二)劳务分包评标工作由分(部)公司选定的评标专家组负责,评标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单数),由公司、工程所属单位和项目部相关人员组成。

(三)评标采用综合因素评定:

1、投标报价50% 50分 2、施工方案或专业作业施工措施10% 10分 3、劳动力保障措施 10% 10分 4、投标人资信10% 10分 5、相关工程业绩10% 10分 6、现场答辩5% 5分 7、标书质量5% 5分 (四)有下列情况者视为废标:

6 / 10

. 1、未密封的。 2、逾期送达的。 3、主要容不清的。

4、无单位印鉴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的。 5、投标者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6、投标者自动放弃的。

(五)确定中标劳务队后,五日由分(部)公司发中标函。 (六)中标者在接到通知后七日与工程所属单位签定劳务分包合同。

(七)分(部)公司应建立劳务招投标管理台帐,对每次劳务招投标的各项资料进行存档,同时将相关资料报公司备案。

第 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管理

一、在通过招标或议标选定劳务作业队伍或班组后,在队伍进场前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劳务分包合同》容必须明确其作业详尽容、进度、安全文明、质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停窝工的处理方式等要求,以及影响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的奖罚办法。劳务分包合同评审与签订按照公司程序文件中《分包管理程序》5.3.1条的相关要求进行。

二、分(部)公司、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公司对分包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在劳务分包合同履约过程

7 / 10

. 中出现实质性条款发生变更,按照公司程序文件中《分包管理程序》5.3.2条的相关要求进行。

三、劳务作业人员进场后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安全生产协议》,同时上报复印件、相片、书、操作证书纸质及电子版,并形成花名册。合同容必须明确:作业详尽容、单价、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停窝工处理方式、对违章作业处置办法等。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报项目部备案。

第九条 劳务分包作业过程管理

一、劳务公司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劳务作业队伍或作业班组进场前向劳务公司和施工项目部提供拟配置本项目的劳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花名册、一寸照片三、复印件、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作业人员的技能证书等。

二、劳务作业队伍或作业班组进场后由劳务公司管理人员和项目部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体检、入场安全教育,并签订劳动合同,学习施工项目部的相关规定。

三、劳务作业队伍或作业班组进场后由劳务公司负责办理劳务作业人员的相关保险。

四、在施工作业期间,由劳务公司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参加项目部及公司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等培训及农民工夜校教育,作好记录并存档。

五、在施工作业期间,由劳务负责人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参加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做好记录并存档。

8 / 10

. 六、在施工作业期间为确保作业质量,组织“作业人员之间”、“作业班组之间”、“作业队伍之间”竞赛与评比,奖优罚劣。

七、在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八、分(部)公司、项目部要按劳务分包合同要求及时准备作业条件,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进行安全防护或采取安全措施。如作业场所或者作业环境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劳务人员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九、在施工期间劳务公司根据施工项目的施工分布地域,结合工程特点,派劳务管理人员组织、调配劳动力;对一类工程和公司重点监控项目由劳务公司派专人蹲点组织、调配劳动力;在特殊情况下出现劳动力短缺,由劳务公司组织自有作业队伍或作业班组,满足施工需求。

十、《劳务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由劳务公司和施工项目部对劳务作业队伍或作业班组做出综合评定。

十一、公司定期、不定期对分(部)公司、项目部劳务分包情况进行检查。对劳务分包工作管理较好的分(部)公司、项目部及劳务分包方进行表扬和宣传,并在公司年度先进评选中优先考虑;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未执行公司劳务管理

9 / 10

. 办法的行为和事件严肃批评,责令改正,拒不执行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第十条 劳务作业结算管理

一、项目部按要求及时开具施工任务书,报相关人员验收,按月结算工程量,经审核后报分(部)公司及劳务公司。

二、劳务队负责人给作业人员如实按月开具工程量,做工资表,并如实填写《农民工工资支付登记卡》,报项目部和劳务公司。

三、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管理

(一)各项目部根据劳务作业队伍或作业班组的当月实际结算额,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做出对劳务作业队伍或作业班组的付款计划,上报公司资金管理部,公司资金管理部根据合同和相关手续要求划拨到劳务公司账户。

(二)劳务公司的劳务管理人员依据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每月对各项目提供的劳务作业人员工资表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劳务公司财务部将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打入本人工资卡,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登记卡》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劳务纠纷及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

施工过程中遇到因合同履约、劳务价格、结算、工资支付、工伤事故等原因发生的劳务纠纷及劳动争议时,分(部)公司和劳务公司应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协调处理,化解矛盾,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处理纠纷。

10 / 1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