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0-02-09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0)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0-010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已于2010年1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于2010年2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000029329200272179,公司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方式存放,存单金额4000万元,开户日期2010年2月5日,期限6个月。
二、 公司已在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为0242100369029,公司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方式存放,存单金额6000万元,开户日期2010年2月5日,期限6个月。
三、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
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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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0)
四、 补充协议生效后构成三方于2010年1月21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查文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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