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文件编号 版 本 A/0 DC-08 页码 1/1 对本厂监视和测量装置(以下统称检测装置)的购进、使用、检定、维修、保养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设备的检验、测量、试验的准确性,满足使用要求。 2. 职责 2.1 质检部负责检测装置的检定、校准及维修。对国家法定的检测装置按规定周期进行送检。 2.2 各使用部门负责检测装置的保养、维护工作。 3.程序 3.1 本厂检测装置一般由外部校验单位校验,当需做内校时,由质检部编制相应的校验规程对照国家承认的有关基准进行内校。所有的检测设备的校验周期一般为一年,特殊的在《检测仪器台帐》中规定。 3.2 质检部建立《检测仪器台帐》及相应的《检测仪器档案》。《检测仪器台帐》包括:设备名称、规格范围、型号、精度、校验周期等。 3.3 质检部根据设备要求建立《检测设备校准计划》,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范型号,精度,允许误差、下次校验日期等。定期请计量监督部门校准,校准无误后,在校准记录上签名认可。如不符合,则进行检修,然后重新校准。 3.4 仪器校准后,合格者则贴上校准“合格”标签,对于偏离校准状态的则贴上“暂停使用”以防止非预期使用。 3.5 在校准有效期限内,如发现仪器偏离校准状态,或发现设备超过校准的有效期限时,品管部应评估以前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采取相应措施。 3.6 对于属于免校的检测仪器贴上“免校”的标签。 3.7 保持检测装置存放在适当的环境下,并在搬运、防护和存放期间保持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完好。 4.相关记录 4.1 《检测仪器台帐》; 核准
审核 制表人 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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