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健康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明溪口镇2010年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明溪口镇2010年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来源:华佗健康网
明溪口镇2010年上半年行政执法

工 作 总 结

2010年是我镇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之年,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在县依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重要精神,不断提高镇机关执法部门公务员和有委托执法权的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我镇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了我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镇、继续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的继续深入开展,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根据2010年沅陵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密切结合我镇实际,科学制定了《2010年明溪口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镇、提出了该项工作必须长抓不懈,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邓防修同志任组长,镇瞿吉成、副镇长陈辉任副组长,王艳珍、李必旺、陈智慧、周立新、陈星利、许家国、向阳、向连友、杨和平、石维远、王世军等任领导小组成员,并设立了办公室,配置了信息员,重新印发了各项规章制度。 二、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镇、积极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

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不断健全了科学决策机制,如《明溪口镇公务接待经费开支管理暂行规定》、《明溪口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明溪口镇办事公开制度》等一系列科学决策制度,确保了民主集中制和决策的科学性。同时,我镇按照“政治坚定、团结实干、开拓创新、廉洁勤政”的要求,以开展镇思想大活动、党政机关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和领导大接访为契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等工作稳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深入开展,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加强了从源头上治理的、机制建设。 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镇财政工作在镇、镇的正确领导下,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大力协助工商、税务部门打击偷税、漏税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镇财政预算执行截止6月底止,全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 万元,为年度预算的 ;一般预算支出为 万元,为年度预算的 %。财政收入和支出两抵,加上上级专项拨款及补助,财政支出基本平衡,并略有结余。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支出控制在预算指标之内。 四、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高度重视体育工作,把体育工作作为促进我镇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体育工作的指导。我镇体育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全民健身活动性形式多样,学校体

育生机勃勃,社区体育丰富多彩,竞技体育成绩突出。 五、大力整治,镇容镇貌明显改善

我镇处于边界地带,边贸比较发达,赶集的人多,镇容镇貌工作比较艰巨,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镇通过充分整合镇、村治安联防力量,大力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整治乱贴乱画行为,多次组织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活动;二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拆除破旧灯箱广告、布幅广告,美化了镇容镇貌;三是划定商贩经营场地,有效的解决了集镇商贸混乱的局面。通过强而有力的整治,使全镇基本做到了座商归店、摊位归区、广告归栏、辖区内镇容镇貌焕然一新。 六、加强监管、注重宣传

我镇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知情报情、协查协管”工作职责,并将食品安全的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制定了并下发了《明溪口镇村(居)食品安全知情报情和协查协管制度》,明确了村(居)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同时,我镇建立并落实了村(居)食品安全联络员制度,加强了对基层单位食品安全情况的掌控力度。组织卫生、工商、质监、城监、等职能部门开展各类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依法取缔一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食品制假窝点,销毁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引导了一批具有条件企业(店档)办理相关的证照,有效地整治食品生产、销售、消费等环节,净化了我镇食品市场。

我镇一直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

我镇注重通过广播、宣传单张、宣传栏和举办咨询活动的媒介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的知识;同时,我镇通过广播及时对开展的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报道。

2010年上半年,我镇的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深刻认识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制办的正确领导,同时,我们离上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现在社会还存在不少法治较弱的地方,依法行政工作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下半年,我镇将继续在制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镇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不懈努力下,争取依法行政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