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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机制的演变及趋势

来源:华佗健康网
姿本运营 论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机制的演变及趋势 _刘霞一江苏泗阳县劳动保险处 资金的筹集机制看,还缺乏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高效力 强的问题.影响了社保资金的有效筹集,社保收入难以实现持续稳 、社会保险资金筹集的演变过程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体制 的、规范的法律规定,普遍存在征收机关权责不一致、执法力度不 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发展、 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为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运 定的增长。因此,加快社会保险法制建设建立长效稳定的社保资 转,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机制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大体分为 金筹集机制,以法律形式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也是推进 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银行代扣劳动保险金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至20 世纪8O年代初期)。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 颁布,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起步。企业须按月向中华全国总 工会指定的国家银行缴纳劳动保险金,保险对象为城镇企业职工, 但职工个人不负担任何社会保险费用。当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 家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实行直接控管,银行严密地控管着企业单位的 经济活动和资金运行,很大程度上承担着政府赋予的监管企业的行 政职能,在广覆盖和强制性等方面无疑都具有相当的优势,所以当 时劳动保险金的筹集由银行负责代扣。 第二阶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阶段(20世纪 80年代初至2O世纪90年代中期)。根据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 转轨的需要,党中央和国务院适时提出了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 革的要求。从1 986年起,国家开始逐步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 保险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对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社 会统筹,社会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而此时劳动 部门负责企业劳动用工计划和工资管理,控制着企业的职工人数和 工资基数。在这种情况下,劳动部门开始走上了社会保险费征管第 一线,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支付全部由劳动部门设立的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第三阶段:税务机关逐步介入社会保险费征管阶段(2O世纪 90年代中期至今)。1995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我国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 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这时,企业劳动力的管理已经基本靠市场 供求来调节,劳动部门对劳动用工计划和工资控管的职能逐渐弱 化,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已显得力不从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不平 衡现象较为普遍,基金的支撑能力下降,国家财政和社会经济负担 曰益加重,已严重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在这种情况下, 部分地区的政府为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缓解社会保险基金巨大 的支付压力,将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交给征收力度大、征管基础较 好、组织收入经验丰富的税务机关征管。 二、建立资金筹集长效机制的迫切性 1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目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加快建设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 保障等民生问题。建立长效稳定的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机制,使广大 人民群众享有可靠的社会保障,才能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不 断激发劳动者的创新能力,不断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劳动力资 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迫切要求 社会保险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 多年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 但总体上看,法律层次较低、政策不统一、不规范,特别是从社保 《商场现代化》2。10年1o月(上旬刊)总第625期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迫切要求。 3.是缓解财政风险的迫切要求 社会保险的财政风险主要表现在养老保险风险上。建立长效稳 定的社保资金筹集机制,就是要尽可能通过当期筹集的资金来满足 当期的支付需要,减轻各级财政当期对养老金的补助额负担。 三、有关建议 1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政策体系 (1)必须提高社会保险立法层次。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要 求,应加快研究出台社会保险法,明确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和基本 法律关系。同时,国务院应清理规范现行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规 定,尽快制定和颁布与该法相配套的一系列条例,以保证社会保险 工作有法可依。 (2)必须以法律形式赋予征收机关必要的强制手段。加快修 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赋予征收 机关在社保费征管中有权依法对缴费人采取查封、扣押、拍卖资产 及银行扣款等强制手段,并相应调低滞纳金比例,彻底解决征收工 作中执法手段不强和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 2.尽快明确税务机关为社会保险费惟一征收主体,建立规范的 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 (1】尽快明确税务机关为社会保险费的惟一征收主体。由税 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一是有利于真正落实收支两条线原 则,确保社保资金安全:二是有利于扩大参保覆盖面,加大社会保 险费征收力度,减轻财政的“兜底”压力;三是有利于充分利用政 府现有资源,节约行政成本;因此,建议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明确规 定税务机关是社会保险费惟一的征收主体,实现税务机关对社会保 险费五个费种的统一合并征收。 (2)优化征管模式。探索实行以信息化网络为平台以缴费人 自行申报、自核自缴为基础.以查账评估、重点稽查为手段的征管 模式。要按照“税费一体化管理”的总体思路,将社保费比照税收 进行管理,统一征管信息平台.规范征管业务流程,在费源管理、 缴费评估、分类管理、缴费服务等方面,积极借鉴税收征管中行之 有效的征管制度和措施,不断加大征管力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同时,要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统一推行社会保险费直 接缴入国库的方式,确保资金安全。 (3)科学合理划分部门职责,建立高效的分工协作机制 在统一征收主体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分各部门的职责,建立 “政府领导,税务征收,财政管理,社保支付,审计监督”的高效 的分工协作机制。 在上述目标逐步实现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费改税、开征社 会保险税则是水到渠成之事,届时可以在社会保险资金筹集及管理 体制不做大的调整的情况下,从费平稳过渡到税。可以说,开征社 会保险税,以“税”的形式筹集社保资金,更有利于社会保险筹集 机制的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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