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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渠九年制小学部少先队组织机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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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渠九年制小学部少先队组织机构方案

少先队成员是老师、同学的助手,是学校形象的体现,同时也是架起师生之间一座沟通心灵的桥梁,是师生之间的纽带,为了让学生真正当起学校的主人,让学校少先队工作更规范的开展,马渠九年制学校小学部特成立少先队。

少先队组织由少先队大队部及各中队组成,其成员包括少先队辅导员、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少先队员,为了健全完善我校少先队组织,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员的确定

1、大队长一名优秀学生担任,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

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2名(二、三、四年级为第一中队,五、六年级为第二中队),小队长5名(每班各为一个小队)。

3、在班级公开、公平选举出中、小队长之后,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小队长标志,大队长由少先队大队部授予大队长标志。

二、成员的职责及任免

1、大、中、小队长属于学校少先队组织,各队长不管是遇见该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发现任何人在学校内出现说脏话、乱扔果皮纸屑、追逐打闹、攀爬栏杆、乱写乱画等等一些违纪现象,都可以站出来制止或者报告老师。

2、班主任在各中队要对中、小队长提出具体的责任,如设置管卫生、管纪律、管文明礼貌、管服装整洁的等等,根据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应职责,让各位队长清楚自己的职权,有具体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让各位队长成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让学生管理学生。各中队长可以负责全班的任何违纪现象,并负责每天早上检查红领巾与校牌及各小队长标志的佩戴情况。

3、大、中、小队长标志要求各队长必须每天佩戴,以身作则,不得违纪,如有违纪现象,班主任可根据中、小队长的表现撤消该同学中、小队长的职务,另行选举,大队长由纪律、卫生部门及少先队大队部撤消,另行选举。

4、各班中、小队长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负责,表现优秀,期末评为少先队部门优秀干部。

三、备注

1、这次大、中、小队长的选举及任用,希望各班班主任落实,真正发挥起各位队长的作用,不要形同虚设,真正让各位队长及班干部来协助班级管理工作,既减轻老师负担,又锻炼一批班级管理工作者。

2、各队员标志请各班主任及卫生、纪律部门督查老师在你班进行选举之前来大队部领取。

马渠九年制学校小学部少先队组织机构

大 队 长:

第一中队 (二、三、四年级) 中队长: 第二中队 (五、六年级) 中队长: 第一小队 (二年级) 小队长: 第二小队 (三年级) 小队长: 第三小队 (四年级) 小队长: 第四小队 (五年级) 小队长: 第五小队 (六年级) 小队长: 辅 导 员:

我们队的奖励和批评

表扬奖励制度: 1.口头表扬。

2.颁发奖状、证书、奖品,光荣榜公布。 3.向队组织、队员及家长发表扬信。 4.记入“光荣簿”。

5. 在“六一”儿童节、开学典礼中,集中表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 批评制度:

1.队员犯了小错误,进行口头引导帮助。

2.本小组队员出现错误,适当给予本小组分值处分。

3.队员犯了严重错误,经过队组织的耐心帮助,仍不改正,应给以处分。处分分为警告、留队察看、停止队籍三种。警告处分在中队会上讨论通过。留队察看、停止队籍的处分要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停止队籍还要报学校团组织批准。讨论队员处分的中队会要有队员本人参加,并可申诉意见。

受警告、留队察看处分的队员,改正了错误,分别经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撤销处分。停止队籍的队员改正了错误,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恢复队籍。

马渠九年制学校团委 201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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