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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月考核规定

来源:华佗健康网
佛山三水东华文武学校教职工月考核规定

(讨论稿)

一、考核分德育、教学、校车、后勤人员

1、考核分4个等级:优秀等级、合格等级、基本等级、不合格。 2、当月上班时间的月考核以上班实际天数计算。

3、考核分:德育(班主任)、教学(所有科任教师)、校车、后勤人员四种,考核等级比例如下:

(1)班主任:优秀:10%;合格:80%;基本合格:5%;不合格:5%(可根据条件增加或减少)。 (2)科任教师:优秀:10%,合格:80%,基本合格:5%不合格: 5%(可根据条件增加或减少)。

(3)跟车教师、校车司机:优秀:10%,合格:80%,基本合格:5%不合格: 5%(可根据条件增加或减少)。

(4)后勤人员:优秀:10%,合格:80%,基本合格:5%不合格: 5%(可根据条件增加或减少)。

二、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各主管部门根据月考核细则进行评分,每月进行公示。 2、考核的时间在下月的第一周完成,由校长室组织,各部门分别实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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