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针对哪⼀类的诉讼,对于⼈民作出的⼀审判决,都是有权进⾏抗诉的。进⾏抗诉的过程中是中⽌执⾏的,但是什么情况下才能恢复执⾏呢?在法律上,中⽌执⾏后的恢复需要裁定书吗?针对这个问题,相信⼤多数⼈是不了解的并且⽐较想知道的,那么接下来,店铺⼩编为⼤家整理了中⽌执⾏后的恢复是否需要裁定书相关的知识,⼀起来详细了解⼀下内容吧,同时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中⽌执⾏后的恢复需要裁定书吗
《民诉法》第⼆百五⼗六条第⼆款明确规定“中⽌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恢复执⾏有两种⽅式,⼀种是⼈民依职权恢复执⾏,另⼀种是申请执⾏⼈申请恢复执⾏。恢复执⾏⽆需做恢复执⾏的裁定书。
【相关知识】
第⼆百五⼗六条有下列情形之⼀的,⼈民应当裁定中⽌执⾏:(⼀)申请⼈表⽰可以延期执⾏的;
(⼆)案外⼈对执⾏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当事⼈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当事⼈的法⼈或者其他组织终⽌,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的;(五)⼈民认为应当中⽌执⾏的其他情形。中⽌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
综上可知,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中⽌执⾏后的恢复是否需要裁定书的内容。通过上⽂的介绍,此时需要在受理并正式⽴案后,可以由向建议中⽌执⾏原判决。⽽不是说只要抗诉之后,就能中⽌执⾏,⼀般中⽌执⾏未⽣效就会恢复执⾏状态,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当然了,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店铺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限度的维护⾃⾝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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