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一、与发包人的关系处理及配合
1、项目经理的外部关系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必须明确业主是顾客、是上帝观念,把业主所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业主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 2、定期向业主体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对于合同允许条件下的工程进度延误或超合同条件下施工,必须及时请业主或监理书面认可。 3、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应积极与业主交流汇报,主动为业主排忧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
4、经常核实项目建设的施工范围是否与审定的标书与图纸一致,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找原因,并请业主或监理核实和签证。 二、项目部与监理具体工作程序配合
1、于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 2、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核定。 各类检查设备和重要机电设备的进场情况向监理申报,并附上年检合格证明或设备完好证明。
3、施工用各类工程材料均向监理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批准后再行采购使用。现场采样送检时有监理人或业主代表见证。变更用材时,事前征求监理议意见;不同意者不进行变更。 4、隐蔽工程完成,总包责任方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
5、若监理对某些工程质量有疑问,要求复测时,项目总工将给予积极
配合,并对检测一万七的使用提供方便。
6、及时向监理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7、若发现质量事故,及时报告监理和业主,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8、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认真自检,再行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9、在竣工验收前7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 三、与设计单位的合作关系处理
在与设计单位的合作中,在开工前就事先考虑好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况,制定一套应急措施或方案。遇有设计变更,及时迅速地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并相应调整人力、设备、材料和资金的用量。 四、各专业分包管理配合 1、安装分包施工管理
工程质量的优劣以及工程进度的快慢,很大程度取决于土建与安装等专业的协调配合。工程在施工总体安排上分为四个阶段,即: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施工、竣工收尾验收阶段,,为切实做好这几个阶段中土建与安装及其他专业之间的配合工作,我公司委派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土建和安装,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并认证做好与专业施工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并派专人分管此项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和配合、特制定以下措施:
1)以土建为主,制定一系列的现场管理制度。所有进入现场施工的安
装及其他工序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制度,以土建单位为主进行统一规划、平衡、在生产、生活、施工用电、用水等方面划分区、减少互相干扰。 2)以总施工进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为指导,有序进行施工。土建、安装、装饰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在进场时间和合理利用施工方面应共同研究决定,以使交叉作业紧骤而不混乱。
3)采用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配合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上道工序的质量不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
4)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土建施工时对安装、装饰等其他专业方面的预留洞口和预埋件等应严格按图施工及标准图集进行,以避免事后开槽、打洞,提高工程质量,加快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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