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的⼟地是属于公有的,使⽤⼟地是需要⽀付⼀定的⼟地使⽤税的。其实,⼟地使⽤税是⼀种针对城镇⼟地使⽤⽽征收的⼀种税赋,其纳税主体可以是⾃然⼈也可以是单位。对于这部分⼈来说,⼟地使⽤税是怎么计算的问题就⽐较让⼈关⼼,那么⼟地使⽤税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下⾯,跟着店铺⼩编⼀起来看看吧!
⼟地使⽤税计算⽅法是什么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范围内使⽤⼟地的单位和个⼈,为城镇⼟地使⽤税(以下简称⼟地使⽤税)的纳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地使⽤税。
⼟地使⽤税计算公式:应缴纳税款=纳税⼈实际占⽤的⼟地⾯积×纳税⼈所占⽤⼟地对应的等级税额标准。⼟地使⽤税每平⽅⽶年税额如下:(⼀)⼤城市1.5元⾄30元;(⼆)中等城市1.2元⾄24元;(三)⼩城市0.9元⾄18元;
(四)县城、建制镇、⼯矿区0.6元⾄12元。
省、⾃治区、直辖市⼈民,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税额幅度。
市、县⼈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地划分为若⼲等级,在省、⾃治区、直辖市⼈民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税额标准,报省、⾃治区、直辖市⼈民批准执⾏。
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地使⽤税的适⽤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地使⽤税的适⽤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相关知识:
⼟地使⽤权的流转⽅式
⼟地使⽤权流转的⽅式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三种⽅式。⼟地使⽤权转让,是指⼟地使⽤者将⼟地使⽤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的⾏为。原拥有⼟地使⽤权的⼀⽅称为转让⼈,接受⼟地使⽤权的⼀⽅称为受让⼈。⼟地使⽤权转让的⽅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以⼟地使⽤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定收益的⾏为。交换是指⼟地使⽤者之间互相转移⼟地使⽤权的⾏为。赠与是指转让⼈将⼟地使⽤权⽆偿转移给受让⼈的⾏为。
⼟地使⽤权出租,是指⼟地使⽤者将⼟地使⽤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使⽤,由他⼈向其⽀付租⾦的⾏为。原拥⽤⼟地使⽤权的⼀⽅称为出租⼈,承担⼟地使⽤权的⼀⽅称为承租⼈。⼟地使⽤权抵押,是指⼟地使⽤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地使⽤权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的⾏为。原拥有⼟地使⽤权的⼀⽅称为抵押⼈,抵押债权⼈称为抵押权⼈。
转让、抵押⼟地使⽤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范围内的⼟地使⽤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出租⼟地使⽤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权,其使⽤范围内的⼟地使⽤权随之出租。
通过上⽂我们可以知道,⼟地使⽤税⼩城市是9⽑到18元,中等城市是1块2⽑到24元,⽽⼤城市则是1.5元到30元。由此可见,城市的等级越⾼需要交纳的⼟地使⽤税也就越⾼。以上就是⼩编问您整理的关于⼟地使⽤税的计算⽅法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也欢迎您到店铺进⾏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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