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宅小区变电站设置原则
来源:华佗健康网
天津住宅小区变电站设置原则:
一、高层住宅小区,每5万平米住宅及商业网点(很小的商业门脸)设置一座土建黑号变电站,变电站供电半径在150~200米左右。
多层住宅,允许设箱变,每1万平米住宅及商业网点(很小的商业门脸)设置一座黑号箱变。
二、住宅配套的消防水泵房、中水泵房、自来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换热站等单体容量小于160KVA的,可由附近黑号变电站供电。
三、住宅配套的消防水泵房、中水泵房、自来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换热站、地库、物业用房、服务用房等单体容量大于160KVA的,需自建红号变电站。红号变电站供电半径为150~200米左右。装机容量630KVA及以下的变电站可采用箱变,否则应建土建变电站。
四、黑号变电站原则上应建在地面上,可以和公建合建。红号站建议建在地面上。建在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的地下层设置非充油电气设备的配电所、变电所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有多层地下层时,不应设置在最底层;当只有地下一层时,应采取抬高地面和防止雨水、消防水等积水的措施。
2 应设置设备运输通道。
3 应根据工作环境要求加设机械通风、去湿设备或空气调节设备。
五、黑号变电站位置、大小、供电方案应由电力局设计。红号站变电站位置、大小、供电方案应报电力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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