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这东西
《狗这东西》 作者:胡汉津
近来睡眠欠佳,朦胧中总是听到一种呼唤声:“留、留、咕得留……,留、留、咕得留……”声音由远及近,由缓而急,直至悚然而坐,呼声方止。依稀记起,这是童年时期常常听到的赣东南地区乡民们唤狗的声音。
狗,向来被誉为“人类最好的朋友”,十八世纪美国密苏里州议员、杰出的演讲家和辩论家George Graham Vest为一件杀犬案所作的辩护词,很好地概括了狗对人的忠诚: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的好友可能和他作对,变成敌人;他用慈爱培养起来的儿女也可能变得不忠不肖,……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犬。不管主人是贫困或富贵,健康或病弱,犬都会守在主人的身旁。……纵然主人是乞丐,它也像守护王子一样伴随着他。当他所有的朋友都掉头而去,它却义无反顾……。”
狗也是人类最为熟悉、依赖的动物。在人与狗之间,早已产生了某种特殊的情愫。李渔在《闲情偶寄》“饮馔部”中描述了诸多动物禽畜菜馔的制法,猪羊鸡鸭、鱼虾鳖蟹,一一细列,唯独对牛犬一略而过,皆因“二物有功于人,不忍细数”。
但我却不喜欢狗,我对这种所谓的“人类最好的朋友”只有厌恶和恐惧,狗从来就没给我带来过快乐,它带给我的唯有伤害。
狗起源于狼,人类与狗的渊源,一直可以追溯到一万五千年前。因为狼的遗传天性,狗总是富于攻击性,而与人类的朝夕相随,又让狗沾上了欺软怕硬的劣性。在狗身上,野性与奴性共存,“家里狂”也是狗的品性之一,它总是自作主张自以为是地为自己划定一块领地,然后圈地为王,在它的势力范畴,它异常张狂、自信,而一旦离开自己的领地,它就垂首夹尾地“谦逊”多了。
养狗是人类最自私的行为。日常生活中,人类总是刻意训化狗的奴性与惰性。于狗本身,享用嗟来之食久了,也就忘却了并不遥远的森林,忘却了旷野与回归,忘却了自信与独立,与时俱增的奴性与卑微,使它们最终坠落到只需一只馊包子或一块碎骨头就可以诱使它成为窃贼的同党。
狗天性媚主,狗的眼里除了主子,所有的外人都是它的敌人。只要一狗当关,你要么讨好它,要么躲着它,别无他途。它俨然是每位来客的债主——除了你自己饲养的那一只,所有别的狗都视你为天敌。
梁实秋老先生当年寄居重庆时就曾深受狗患。在梁先生房东家的餐桌底下卧着一只舔食残羹剩饭的大狗,只要有生人进门,狗便以为是要和它争食,声色俱厉地就扑将上来。初始,文质彬彬的梁先生对狗采用“绥靖”之策——献之媚笑、投之饵饼,不料狗儿却不吃这套,饼未啖完,反身对着梁先生的小腿就是一口。无奈之下,梁先生只得放下谦谦君子身段,拿起“进攻是最好的防御”的宝典,拎起木棍“见头打头,见尾打尾”。 “君子三畏,犬其一”,我虽不敢如梁先生般以君子自许,但在对狗这种“人类最好朋友”的畏惧上,却比梁先生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童年居住的赣东南小村山青水绿,屋前十步即是稻田,屋后有馒形小山,山与屋间,嵌着一条尺宽土路,行人走在上面,常有些物件嗦嗦地自山崖上飘落——花瓣或是枯叶,视季节而异。沿着土路往西是小学校,途中须经过一幢傍水而筑的竹楼。竹柱,竹梁,竹墙,竹瓦。晨曦中水气洇润,秀美如画。
秀美如画的竹楼门前却永远卧伏着一只土狗,土狗前倨后屈,时不时伸出舌头在牙床上
左右蹭刮,如同在磨砺一柄锋利的匕首,随时预备着凶狠一击。
竹楼主人许寡妇高而瘦,时常一身青花土布衫,清清爽爽。清清爽爽的许寡妇养的这条土狗却奇丑无比,丑倒也罢了,但凡一只狗所具有的嫌贫爱富欺软怕硬见利忘义的劣性,它样样俱全。少年时期家境贫寒,我和小伙伴们常常一身破衣烂衫经过竹楼去上学,这只奇丑无比的家伙总是“唰”地一声从竹楼底下窜出来,向着我们又扑又吠,害得我们只好跑二步蹲一回身子,跑二步又蹲一回身子,装出一付弯腰拾石子的模样吓它,怎耐我们的个儿实在太小,它总是无所畏惧,轰之不理打着狂吠。 有一天放学时下起了小雨,我因为没带伞更一路小跑,经过许寡妇门前时忘了放慢脚步,就听“呼”地一声,那只奇丑无比的家伙窜出来对着我就是一阵狂吠,一窜一窜地甚是吓人,我忙摘下书包对着它猛抡,边抡边快速倒退,这时就听脚下“吱”地一声,原来是一只吓得惊惶失措的小鸡被我踩在了脚下。许寡妇将哇哇大哭的我拉进了她的竹楼,慈眉善目地用她的土布巾子擦干了我身上的雨水,许寡妇不但没有呵斥我让我赔偿她的小鸡,在送我出门时还往我书包里塞了二只柿饼子。那以后我见了许寡妇就觉得自己欠了她的人情,经过她的竹楼时就放慢了脚步,远远地的我就叫她姨,这样做我自己也不明白是想讨好她还是想讨好她身边的那只的狗。
一次无意中听到舅舅说对付狗的最好办法是软硬兼施。经过一番准备,我们十几个孩子用几块啃过的猪胴骨将许寡妇的丑狗引向村外,在丑狗将胴骨舔得津津有味时,十几根木棍一齐发力,直打得丑狗夹起尾巴就是一阵狂窜。第二天我们特意结伴又来到许寡妇门前,丑狗只是远远躲在竹楼底下哼哼,我们大笑着向地上丢煮熟的碎红薯,当丢到第五块时它终于抵不住诱惑畏畏缩缩地走了出来,一边啃吃地上的红薯一边向我们摇起了尾巴,再也没了往日的凶狠模样。
许寡妇并不知晓其中的奥秘,见到我时仍是笑容可掬,时不时塞给我几块煮红薯或一把花生,这让我心中生出许多愧疚,甚至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卑鄙的人。
近墨者黑,近人者狡。狗通人性亦习人性,棍棒加红薯,暂时让许寡妇的丑狗感知到了与人和平共处的重要性,丑狗在村里的其它地方遇到我已不再吠,但只要路过竹楼,丑狗每回看见我仍然吠叫,虽不似先前那么急促、凶狠,免不了仍是让我惊慌、烦燥。 曾老师的死使我对狗的恐惧、厌恶和憎恨到了极点。曾老师是我的小学四年级算术老师,他在教完晚自习课回家时被狗咬了一口,就一口,曾老师就再也没能来给我们上课,咬曾老师的正是许寡妇的丑狗。曾老师临死前面目狰狞,舌头一伸一伸地作狗吠状。 狗,咬走了我最敬爱的曾老师,在一个油菜花纷扬的季节。 曾老师过世的当天,丑狗死在了大队民兵的枪下。 曾老师死后,不断又有疯狗咬死人的传言四处流散,过了不久,传言再次在演变为事实,村里最穷困落魄的陈家老大又死了,咬死陈家老大的正是替陈家守了八年门的老黑。
后来就轮到我了。咬我的是舅舅家的小黄,小黄最先咬的是我表妹,接着咬的是舅妈,小黄咬住我的脚脖子时我已经跳到厅屋的板凳上。一切发生在几分钟内,只有四个月大的小黄疯了。
表妹、舅妈和我当天更搭上拉木材的货车赶往五十多里外的县医院打狂犬病疫苗,一路上我的内心充满恐惧,曾老师临死前舌头一伸一缩的狰狞模样不停地在我眼前晃悠。 后来我们都没死。小黄死了,死在舅舅黑亮的锄头底下。
那一年啊,地里头的油菜花开得特别茂盛,黄灿灿,漫山遍野。
二十多年后,我的二个孩子,又在不同的时间被不同的狗撕咬,而孩子在恐惧与疼痛中哭喊时我正在千里之外为生计奔波。我唯一能做的事是,我发誓,我终身不饲养它们。 呜呼,狗! 奈何,狗!
(约27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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