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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项目资料管理重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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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料管理

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作用:①①确保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顺利完成 ②保证工程项目规范化建设 ③维护企业自身利益和社会声誉 ④开发利用企业资源

2.建筑工程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全过程管理工作。

3.工程资料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 永久是指工程档案永久保存。长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使用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如果同一案卷内,同时存在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与资料,则以保管期限较长的为准。

4.工程资料保管秘密可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5.建筑工程资料分类:①建设单位的文件资料 ②监理单位 ③施工单位 ④竣工图

6.项目资料员岗位职责:①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地方以及企业制定的规范、规程及标准 ②认真填写各种报表,负责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③及时做好项目部技术资料和各种会议纪要的收集和分类整理,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的记录 ④负责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往来文件的整理分类及分发 ⑤严格按企业标准要求对各种技术资料及文件的编制、发放、使用、回收和处置进行管理 ⑥负责项目部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向相关部门报验

7.工程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形成。

8.项目建议书的作用:①国家选择建设项目的依据 ②进行下一阶段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③利用外资的项目对外开展工作的依据 ④选择建设地点,联系配套条件,签订意向协议的依据

9.设计文件。 一般建设项目实行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对技术比较复杂的、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重大项目,而且又缺乏设计经验的一般采用三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

10.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①建筑工程质量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①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重新进行验收 ②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给予验收 ③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给予验收 ④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然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注: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12.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③电器管线、及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④供热与供冷系统和设备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13.工程暂停令: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与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14.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的资料内容:①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②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③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

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④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5.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①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②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③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④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6.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当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时,承包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并就工程质量的有关情况填写本报告用表。 填表说明:①表头填写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发生的时间、发生的工程部位和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特征。②“经过、后果、原因分析”栏填写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发生的经过、后果及原因分析。③“性质”指技术问题(事故)还是责任问题(事故),一般事故还是重大事故。④“造成损失”指由于质量问题(事故)导致的材料、设备、建筑和人员伤亡等损失费用情况。⑤“应急措施”指质量问题(事故)发生后紧急采取的措施及质量问题(事故)控制情况。⑥“初步处理意见”指承包单位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对工程质量问题(事故)说明现场处理情况。

1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调查报告的内容:①质量事故情况。②事故性质。③事故原因。④事故评估。⑤质量事故涉及的人员与只要责任人的情况。

1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分类:①修补处理;②返工处理;③使用;④不作处理

19.工程变更程序:①发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前14天内书面通知承包方。②承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的价款报告。③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

20.合同价格的调整因素:①法规、变化影响合同价格。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③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④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以后执行。

22.索赔的前提条件:①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③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3.监理机构对费用索赔的审查和处理程序:①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②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③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索赔申请表。④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第6.3.2款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⑤总监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2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①工

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②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的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③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以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5.监理工程师在旁站、巡视、平行监理时,或对工程质量有怀疑时,可以随时进行抽验,并填写《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

26.申请支付工程款金额应包括:合同内工程款、工程变更增减费用、批准的索赔费用、扣除应扣预付款、保留金及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

27.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的基本内容:①合同工程价款、工程变更价款、费用索赔合计金额、依据合同规定承包单位应得的其他款项。②工程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③建设单位已支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合计金额、质量保修金额、依据合同规定应扣承包单位的其他款项。④建设单位应支付金额。 28. 施工资料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施工单位真实反映工程施工质量。②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③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应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并将其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④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各单位应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9.施工质量验收的组织:①检验批→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②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③分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④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并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参加,共同检查。

30.防水工程效果检查:屋面工程完毕后,应对细部构造(屋面天沟、檐沟、檐口、泛水、落水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的管道等)、接缝处和保护层进行雨期观察或淋水、蓄水检查。淋水试验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h,做蓄水检查的屋面,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

31.技术交底记录内容:工程做法、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标准、操作要点、施工注意事项、保证质量及安全的技术措施等。

32.技术交底记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写,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施工前完成。

33.通用硅酸盐水泥 ①分类: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火山灰、粉煤灰和复合硅酸盐水泥。②复验项目: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③凝结时间: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390min。普通硅酸盐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h(600min)。

34.钢筋检验项目: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 35.标准养护混凝土取样与时间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⑤每次取样应至少保留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事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普通混凝土以3块为一组。

36.地下防水混凝土抗渗试块留置:①对连续浇筑的混凝土,每500m³应留置一组,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②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去压过不得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定。③抗渗混凝土以6块为一组。

37.先张法:先绑钢筋,后浇筑混凝土。后张法:先浇筑混凝土,后绑钢筋。 38.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家必须提供构件出厂合格证,合格证应有生产厂家名称。使用构件的工程名称、构建规格、型号、数量、出厂日期、质量等级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9.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报告: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检验,超声波不能对缺陷做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索方法。

40.工程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进行观测,一般第一年观测4次,第二年观测2次,第三年以后每年观测一次。直至达到基本稳定(1mm/100d)为止。 41.建筑外门窗试验项目: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 42.幕墙工程后置埋件应有现场拉拔试验报告

43.有防水要求地面蓄、淋水检验记录内容:试水部位、试水时间、检查结果、评定意见。①浴室厕所等防水要求的房间必须做蓄水实验并有详细记录,同一房间做两次蓄水实验,分别在室内放水完成后及单位工程竣工后100%做蓄水实验。②厕浴间门口,地漏周围做的围挡高不低于5cm,蓄水时最浅水位不得低于20cm,浸泡24小时后洒水,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44.竣工图的作用:①是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工程管理、维修的技术依据。②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③是司法鉴定裁决建筑纠纷的法律凭证。④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45.观感质量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在听取参加检查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为主导共同确定质量评价好、一般、差。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共同签认。

46.工程竣工图编制和整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也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或其他单位编制。

47.在施工蓝图上一般采用扛(划)改、叉改法来局部修改工程竣工图。 48.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①竣工初验收的程序。②正式验收的程序。

49.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办法或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资料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带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0.建筑工程文件:①工程准备阶段文件。②监理文件。③施工文件。④竣工图。⑤工程竣工文件。

51.卷内文件排列:①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52.建筑工程档案的移交: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受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53.备案程序: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和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报送工程竣工备案管理部门。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②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③需拆迁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

企业;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⑥有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具体措施;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⑧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56.开工应具备的条件:①有经过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②已列入国家或地方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③完成了征用土地、拆迁安置作用;④落实了三通一平;⑤施工图纸和原材料物资准备能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⑥办理了施工招标手续,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⑦选定了建设监理部门,并与监理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⑧资金到位,并取得了审计机关出具的开工前审计意见书;⑩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7.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②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主要构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④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⑤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承包单位试验室进行考核:①实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实验范围;②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③试验室的管理制度;④试验人员资格证书;⑤本项工程试验项目与要求。

59.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机构起草,建设单位主持。内容:①建设、承包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②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③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④承包单位介绍施工情况;⑤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⑥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⑦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60.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1/3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61.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①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除总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由建设单位认可;②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③总包按照总承包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按照分包合同对总包负责,总包和分包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④禁止总包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对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6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63.建设工程质量保修:①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②质量保修书包括: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65.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可签发工程暂停令:①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③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④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⑤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66.当承包单位提出索赔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受理:①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②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③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6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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