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工资分配的原则
1、公平与效率原则并兼顾两者. 2、按劳分配的原则.
3、权、责、利三者平衡协调原则。 二、 工资制度及其主要构成
我校根据自身发展的条件、需要并参照了其它民办学校现行工资制度及其历史经验等,同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劳动部有关工资分配指示精神为指导,确立我校的工资制度及其主要构成如下:
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个人教学、教研成果奖+团队优胜奖+津贴补贴+特殊奖励
此工资制度也可以简写为: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津贴补贴+奖励工资
三、各项工资的内涵、评价方法、支付标准
1、基础工资:即按彭场地区生活物价水平,用于教师个人及家庭购买米、面、油、菜等基础生活资料的工资部分。每人每月1000元、全年按十二个月发放。
2、岗位工资:专职教师每人每月:小学部1400元,初中部1600元。岗位工资适用于在职在岗且满工作量的教师。满工作量的认定权所有为校方。每学期期初学校制订教学计划并分配教学任务时同时认定。一般认为:大(主)科教师如任某一班级主科目的教学并兼任班主任,基本可认定为满工作量,如有教师担任两个班级的主科教学任务,亦被视为满工作量。专职小科目教师的满工作量标准包括:(1)每周课时数30节;(2)承担三个班附带有实验课的科目教学;(3)体、音、美、自然(科学)、信息技术等不少于10个自然班;(4)生物、历史、地理4——5个自然班;政治不少于4个自然班;(5)小学部英语不少于8个自然班,或周课时累计不少于24节;(6)其它由校方认定的满工作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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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班主任的大科目教师,如只承担一个班级的大科目教学即未满工作量现象出现时,可用其承担小科目教学工作量抵补,但两项工作量合计不少于每周30节。
教师超工作量现象即超额劳动的补偿方式是:小学部每节10元,初中部每节15元。每月教师个人的超工作量课时数上限为30节,即学校对超课时数超过每月30节以上的部分不予付酬.原因是不鼓励极度的超负荷工作行为。
以上两项工资之和为基本工资,主要用于解决教师个人及家庭的吃、穿、住、用、行方面.
3、职务工资(即 行政人员的岗位工资)
此项工资只适用于行政人员,管理人员和学校聘请的技术人员.按行政级别,每月副校级2000元,主任级1600元,副主任与实验室主任1400元。
行政人员同时承担教学任务者,其职务(岗位)工资的计算方法是=职务工资+一定比例的岗位工资,如某副校长兼九年级某班语文课其职务(岗位)工资的数额是每月2000+1600×50%=2800元,再如某实验室主任,既负责实验室各项工作,又负责初中教学,且小科教学工作数达到“满工作量之标准”,其职务(岗位)工资=1400+1600×60%=2360元。例三:某初中教师同时兼任班主任,实验室主任与教务主任的职务(岗位)工资的数额是:1600+1600×100%=3200(即职务工资不重复计算)
4、技术等级工资(技能工资)
A、教师学历所对应的技能工资的支付标准是:
高中(含中专)40元 大专60元 本科80元 硕士120元 博士200元 博士后500元 B、教师任职资格所对应的技能工资是
小教二级20元 小教一级40元 高级60元
中教二级40元 中教一级60元 高级80元 特级200元 专职行政人员和有承担教学任务的行政人员不适合此项工资。 5、津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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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津贴
实验室主任每月200元;毕业班实验班大科目教师每月每人300元(英、语、数三科),毕业班其它参考科目教师200元;学校副校级领导100元,主任及其它行政人员50元,班主任50元。
B、补贴
加班:法宝假日(如寒暑假,周末)每人每天80元;
国家法定节日(春节、清明、端午、“五一”、“十一”、中秋)
每人每天120元;
临时加班2小时以内10元,2—4小时20元,4-6小时50元,6小时以上按一日工资80元支付. C、值班补贴:行政值班 每月每人50元
临时值班 按加班标准支付 特殊值班 按工勤标准支付
住校教师的夜间补贴 生活教师 150元 学校认定的科任教师的住校补贴 300元
接送学生每次(趟)10元,如单趟路程超过1小时者每次20元(针对教师个人的具体执行标准由校方认定)。
6、奖励工资
A、个人月度奖(个人业绩奖)
a、教师及练习题编写质量合格、优秀者100元 b、公共课奖
标准为:不合格为0元,合格50元,优秀100元(但优秀率不超过10%).另两项考核均不合格或一学期内累计2次不合格,学校单方解聘.
B、团队奖励(即优胜奖)
分期中、期末每学期两次,每次考试后对学生成绩最好的班级的教师团队给予奖励.
标准为:小学低年组(1—2年级)200元/次;高年组(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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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300元/次;初中部七、八年级400元/次;毕业班500元/次。
C、学期奖(执行标准另行公布)
a、公开出版教科书、著作、发表论文、发行音像作品(限第一作者,每学期限制各2篇)
b、指导学生参赛获得大奖的指导教师 c、全勤奖 d、校先进教师个人
e、突出业绩奖,在期中、期末考试均获优胜的班级的参考科目教师.
D、学年度奖
a、普奖(节假日教师平均获得) b、个人学年度全勤奖
c、突出贡献奖(一次性),如见义勇为、全国劳动模范等 d、毕业班贡献奖(特别辛劳奖),按事前协议,学校兑现的奖励
四、工资支付方式
1、每月10号支付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加岗位工资),遇节假日顺延.暑寒假各一个月学校只发放教师基础工资,即每人一个月1000元.
2、每月25号支付超课时费、技能工资、津贴补贴、月度奖励工资。
3、期中期末考试,阅卷完毕并进行成绩分析以后,团队优胜奖在考试之后半月内支付.
4、学期奖 在学期终了,全体教师大会后的次日支付。 5、学年度奖 在学年度终了后一周内发放(但毕业班贡献奖在每年九月十日教师节前发放).
6、其它一次性奖项即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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