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贵州 食品农产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 制 说 明
一、任务来源
按照贵州省提出的打造“绿色贵州”品牌的工作要求,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2月起先后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共同商讨“绿色贵州.食品农产品认证体系”构建工作,明确了从贵州省情实际出发,立足现有工作基础,按照“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评价、统一标识”的方针,整合优化现有标准,继承创新的工作思路。《绿色贵州食品农产品》标准是“绿色贵州.食品农产品认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名称:绿色贵州.食品农产品认证体系 《绿色贵州食品农产品》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参与单位:环保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贵州省标准研究院、贵州奥博特认证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二、标准修订背景
贵州省通过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既是对贵州的殷切期盼,也是贵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必然选择。今年年初,省均对关于“绿色贵州”建设的重要事宜进研究部署,明确要求建立“绿色贵州”统一的品牌的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助力绿色经济加快发展,这是引导贵州省步入农业品牌化、生态经济化、环境增值化和社会效益持续化的快车道。提升贵州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必须建立统一的标
准,突出产品的贵州特征,而且与贵州绿色发展理念高度契合。然而,目前社会第三方认证的标准较多,又未曾从贵州省生态发展和绿色发展的角度来建立和思考,都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制定本标准的出发点是在充分考虑贵州省绿色发展需求的同时,建立符合贵州山地特色的“绿色贵州”产品认证制度。
编写组在研究贵州、省的相关文件的基础上,会同贵州省质监等相关部门共同明确了“绿色贵州”的定义和目的。“绿色贵州”即依托贵州优良生态环境,融合山地特色,制定统一标准,采信认证,体现安全、健康和环保的品质,促进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代表绿色生态产业的区域品牌。
综上所述,制订“绿色贵州”食品农产品系列标准,有助于促进贵州区域产业链的丰富和完善,促进贵州特色食品农产品与国内外市场接轨。
三、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本次标准编制的原则是在符合我国认证认可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对资源和能源的有效管理,尽量降低外部化学投入品的使用,保护基因多样性和农业多样性,维持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致力于生产和供应充足的、高品质的贵州区域符合山地特色的、高品质的食品农产品,为每个人提供良好的生活质量,并为保障食品安全、消除贫困作出贡献,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利用贵州良好的自然生态资本,大力培育大健康产业集群,培育重点平台,推动与生态友好的大健康产业迅速发展,以预防性、综合性和可控性的科学措施来保障绿色贵州食品农产品的安全生产。
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 第1部分:生产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 通则
5 植物生产
6 食用菌栽培
7 野生采集
—— 第2部分:加工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 第3部分:包装、储藏和运输
1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 第4部分:标识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标识要求
5 认证标志
—— 第5部分:管理体系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 通则
5 文件要求
6 追溯体系
7 投诉
8 召回
9 社会公正
四、主要工作过程
在贵州省质监局的统一组织下,起草组于2017年1月成立。起草组成员来自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贵州省标准研究院、环保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贵州奥博特认证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等单位。
起草组立足我国现有农产品认证制度和实践的工作基础,按照“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评价、统一标识”的方针,整合优化现有标准,继承创新,对绿色贵州.食品农产品标准认证体系的构建展开了广泛的研究,同时还对绿色贵州.食品农产品系列标准的需求进行了调研,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进程安排。
2017年2月24日,标准起草组在贵阳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起草组的工作原则和工作进度。
2017年3月9日,标准起草组在贵阳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起草组完成了标准草案的制定工作,对完成的标准草案进行了研讨,完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第1稿)。并在贵州省质监局网站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标准制定过程中,分别向农委、环保厅、卫生厅、商务厅、认证机构、教学和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生产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征集了意见。共收集到反馈意见56条,采纳35条,部分采纳或予以考虑10条,未采纳11条。
五、标准属性的建议
本标准属于综合性基础标准,建议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六、标准贯彻的措施建议
本标准的适用对象是绿色贵州食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者,以及从事绿色贵州食品农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等。建议由标准起草组尽快编写标准宣贯教材,并对标准进行宣贯。
建议自标准发布后3个月实施。
七、其他
考虑到与现有的有机产品认证以及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对接,建议在《绿色贵州食品农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制定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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