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车票报销的通知
为了感谢全厂职工一年来辛苦的工作,特针对春节放假返乡的员工往返车费予以报销,具体内容如下:
一、 报销费用标准和说明
1. 只限宁波站至户口所在地市(县)级站的长途汽车硬座、火车硬座。
2012年6月1日前进厂的报往返车票总额的50%。
2012年1月1日前进厂的报往返车票总额的80%。
2011年1月1日前进厂的报往返车票总额的100%。
2.汽车卧铺、火车硬卧、高铁、动车报销票面金额的50%。即:
2012年6月1日前进厂的报往返车票总额的25%。
2012年1月1日前进厂的报往返车票总额的40%。
2011年1月1日前进厂的报往返车票总额的50%
3. 火车软卧、飞机票不报。
4..。准予报销的时间:1. 2013年2月5日(含)---2013年2月17日(含)
或 2012年度往返车票
5. 在核定时间内(公司规定的放假日期)的单程车票。准予报销
6. 凭票报销,以实际票面价为基准。
二、报销人员的范围:全厂员工
三、报销票据提交日期截止2013年3月1日下班前
预祝全体员工旅途平安、春节快乐!
宁波服饰办公室
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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