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环境卫生制度
为创造和保持整洁的实验室环境,保障实验工作有序进行,避免污染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着实验服,实验服应保持整洁。 第二条 卫生清洁范围包括仪器表面、实验台面、水槽、窗台、地面。做到仪器摆放合理、有序,台面、地面整洁,实验废弃物及时清理。
第三条 功能区卫生由公共实验室负责;团队实验区卫生由团队负责;通用实验区由楼层所在团队共同负责。
第四条公共实验室和各团队负责人指派一名区域卫生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所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及相应的检查,安排卫生值日表,并张贴在各实验区门内侧。值日员当日完成本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五条 实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要做好卫生保持工作,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实验结束后应将本人使用过的仪器和台面清理干净,实验物品和凳子排放整齐,实验废弃物正确分类收入垃圾桶。
第六条 卫生值日员在工作日结束前全面检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实验台面、水槽、地面和窗台,并提醒继续实验的人员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第七条 地面除每日清扫外,每周至少拖洗一次。涮洗拖布应在卫生间的洗涤槽内进行,严禁在实验室水槽内清洗拖布。
第 实验废弃物严格按照《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办法》分类收集。包装纸箱类废弃物作为生活垃圾处理。严禁将生活垃圾投入实验室垃圾桶。
第九条 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桌椅、实验物品应放置有序,禁止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占用实验室的空间和家具。
第十条 实验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随意张贴、随地吐痰、随意丢弃废物。实验室内严禁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各实验区域应配合公共实验室月巡做好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应废弃的实验样品和试剂。
第十二条实验室管理人员按照《实验室巡检工作细则》,对各实验区域进行卫生检查,公示检查结果。评分标准见下表。
【实验室环境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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