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及构成:指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授权机构制定的,用来调整社会经济活动中会计行为和会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1会计法律2会计行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1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处理方法的基本要求:含义指单位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方法,一般包括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外币折算处理方法收入确认的方法,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长期投资会计处理方法,折旧提取方法,坏账损失提取和核算方法要求: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有哪些职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简述社会监督的对象及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