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之部门间信息通报制度
【篇一:信息通报、共享、责任机制】
埃博拉出血热跨区域、跨部门的疫区来华(归国)人员信息通报、 共享和责任机制
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仍然呈全球蔓延态势,我县有非洲务工人员春节返乡输入埃博拉出血热病例的风险较大,应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跨区域、跨部门的疫区来华(归国)人员信息通报、共享和责任机制,做好各项防控准备工作。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埃博拉出血热流行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疫区)的来华人员、来华前21日内有疫区旅行史的其他国家人员和从疫区归国的我国公民。
二、疫区来华(归国)人员的追踪 卫生计生部门依托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本机制。加强与外事、商务、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公安边检等部门的协作。相关部门提前将来华人员信息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收集疫区来华(归国)人员信息(旅行目的地居住信息和联系方式等),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通报至来华(归国)人员旅行目的地卫生计生部门。卫生计生部门配合疫区来华(归国)人员目的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等部门,及时联系到疫区来华(归国)人员,告知其开展体温监测、做好健康监护等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有关要求。
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发现留观病例时,应当采集以下人员信息,并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1)在飞机上照料护理过该病仞的人员;(2)该病例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3)在机上与该病例同排
左右邻座各一人(含通道另一侧)及前后座位各一人;(4)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接触该病例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的其他乘客和空乘人员。当留观病例转为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将病例的上述接触人员信息通报至来华(归国)人员旅行目的地卫生计生部门,由后者对其进行追踪和隔离医学观察。 三、卫生、外事、商务、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公安边检等部门分别确认一名责任人员和联络人员,并将名单报各单位备案使用。
四、由各单位联络人员定期互相通报疫区来华(归国)人员的追踪的相关情况。 五、各部门联合定期召开信息通报会,通报相关情况,共同研究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六、各部门对调阅、查询材料等工作应予以配合,做到信息共享,为防控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七、各部门之间初步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信息联网共享,深化各部门衔接工作。 八、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完善各项工作,确保本部门工作及部门衔接工作顺利进行。
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相关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疫区来华(归国)人员每日做好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护,监护截止时间为离开疫区满21天。在此期间,疫区来华(归国)人员如出现发热和其他症状,应主动及时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并报告疫区旅行史,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告按照《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进行甄别诊断,并做好相应处置。
【篇二:院务公开信息通报制度】
院务信息通报制度
为规范院务公开,建立公正、高效、透明的院务公开运行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努力做好院务公开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院务公开信息通报制度。
第一条 信息通报的主要部门:仙游县卫生局、院长、院办公室、院行评办、临床相关科室。。
第二条 信息通报的内容范围。
院务公开信息通报主要是针对督查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原因,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意见和建议。具体通报内容为:
(一)医院重大的决策、权力运行、提供服务和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收支、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任免、监督投诉等事项; (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四)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与本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医院名称,支援本单位的专家姓名、专长和服务时间(承担任务的医院);
(六)医疗事故处理的情况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电话;
(七)公开医院大型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药事管理;
(八)与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人事、福利、职称、学习深造及其他职工密切关注的事项;
(九)年度财务预决算,经营情况;投资及其收益情况;招待费、出差费支出情况;
(十)建设修缮项目以及医用设备及后勤物资采购的招标公告,招标情况及中标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的紧急信息。 第三条 信息通报的职责。
院务公开的情况通报,由院公开办负责办理,凡符合通报范围的情况,都要按时向相关通报部门通报。 第四条 通报的方式。
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紧急信息,应当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后续信息。 一般类信息报送可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但应当体现时效性和准确性原则。 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说明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范围、损害后果,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处置思路和准备采取的措施等。
信息报送要追踪事件或情况的始末。在规定时限内初报已掌握的情况之后,应根据需要再报、续报事件进展、处理情况及结果。 第五条 通报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二)切实加强信息通报的监督检查;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园庄镇卫生院
【篇三: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唐坊中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2、学校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5、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无论学校有无过错,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都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电话报告。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7、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8、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9、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10、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11、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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