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另加强夯
1. 技术标准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TG D3O-20O4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TG F1—2006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 1-2008
2. 路床
路床填料应均匀、密实,并符合下表规定:
路床土最小强度和压实度要求
填料最小强度(CBR ( % 路面底面 项目 分类 级 以下深度 (m) 一级公路 高速公路 公 路. 公 路 一级公路 三、四级 高速公路 压实度(% 二级 公路 三、四级 公 路 填方 0 〜0.3 8 6 5 > 96 > 95 > 94 路基 0.3 〜0.8 5 4 3 > 96 > 95 > 94 零填及 0 〜0.3 挖方路 基 0.3 〜0.8 5 4 3 > 96 > 95 / 8 6 5 > 96 > 95 > 94 注:1)表列压实度系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重型击实试验法 求得的最大干密度的压实度。
3. 填方路基
3.1填料选择
3.1.1填方路基应优先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填料最大粒 径应小于150 mm0
3.1.2泥炭、淤泥、冻土、强膨胀土、有机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等,不得直接 用于填筑路基。
3.1.3当采用细粒土填筑时,路堤填料最小强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路堤填料最小强度要求 路面底面 填料最小强度(CBF) (% 项目分类 以下深度 咼速公路、 二 级 三、四级 (m) 一级公路 公路 公 路 上路堤 0.8 〜1.5 4 3 3 下路堤 1.5以下 3 2 2 注:
1)当路基填料CBR直达不到表列要求时,可掺石灰或其它稳定材料处理。 3.1.4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 3.2压实度 路堤应分层铺筑,均匀压实,每层 不超过30cm,压实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路堤压实度
压 实 度(%) 路面底面以 填挖类型 咼速公路、 二级 三、四级 下深度(m) 一级公路 公路 公 路 上路堤 0.80 〜1.50 > 94 > 94 > 93 下路堤 1.50以下 > 93 > 92 > 90
3.2.1细粒土填筑时的含水量应接近最佳含水量,当含水量过高时,应采取晾晒或掺入 石灰、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行处治。
路堤边坡坡率
边坡坡率 填料类别 上部高度 (HW 8 m) 细粒土 1 : 1.5 粗粒土 1 : 1.5 巨粒土 1 : 1.3
322地基表层处理
地面横坡缓于1: 5时,清除地表草皮、腐殖土后,可直接在天然地面上填筑路 堤。 地面横坡为1: 5〜1 : 2. 5时,原地面应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
2m。
应将地基表层碾压密实。在一般土质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基底 的压实度(重型)不应小于90%三、四公路不应小于 85%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面 和路床总厚度时,应将地基表层土进行超挖、分层回填压实,其处理深度不应小 于重型汽车荷载作用的工作区深度。
4. 挖方路基
4.1 土质路堑
土质路堑边坡坡率 土的类别 粘土、粉质粘土、塑性指数大于 3的粉土 中密以上的中砂、粗砂、砾砂 卵石土、碎石土、圆砾土、角 砾土 4.2路基填挖交界处理
4.2.1半填半挖路基的挖方区为土质时,应优先采用渗水性好的材料填筑,对挖方区路 床0.80m范围土质进行超挖回填碾压,并在填挖交界处路床范围铺设土工格栅。
4.2.2纵向填挖交界处应设置过渡段,土质地段过渡段宜采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 类土、碎石填筑。
胶结和密实 中 密 边坡坡率 1 : 1 1 : 1.5 1 : 0.75 1 : 1 5. 压实度检验方法
1) 用灌砂法、灌水(水袋)、环刀法检测
2) 施工时,每一压实层均应检验压实度,检测频率为每 1000m至少检验2点,不足 1000m时检验2点,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检验点。
6. 路基回弹模量
我国用压实度和回弹模量值来控制道路强度的。
土基回弹模量应大于 30MPa重交
通、特重交通宜大于40 MPa。回弹模量现场实测法有: ①大型承载板法②用弯沉仪测 潮湿、过湿的路基应采取换填透水性材料进行处理,或掺入消石灰,加强路基排水, 进行综合整治。根据各种路基处理措施,确定土基回弹模量设计值。
7.压实地基
7.1压实地基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7.1.1地下水位以上填土,可采用碾压法和振动压实法,非粘土或粘粒含量少、透水性 好的松散填土宜采用振动压实法。
7.1.2采用振动压实时,应降低地下水位至振实面下 7.1.3
施工设备 平碾(8t~12t ) 羊足碾(5t~16t ) 振动碾(8t~15t ) 冲击碾压(冲击能 15KJ〜25KJ) 7.1.4 对已完成回填且回填厚度超出上表要求的,或粒径超过
填土地基,应采用较高性能压实设备或采用夯实法加固。
7.1.5冲击碾压可用于地基冲击碾压、土石混填或填石路基分层碾压、路基冲击增强补
压,其有效加固深度为 3m^ 4m冲击碾压宽度不宜小于 6m,工作面较窄时需设转弯车 道,冲击最短直线距离不小于 100m,地下水位应降到碾压面下 1.5m。 8.夯实地基
8.1强夯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试 验区面积不小于20mx20m
8.2强夯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试夯或经验确定。在缺少经验或资料时,按下表预估。
强夯有效加固深度(m)
粉土、粉质粘土、湿陷性黄土等 细颗粒土 3~4 4~5 5~6 6~7 7~7.5 7.5~8.0 8~8.5 8.5~9 9~10 600mm
碾压法填土每层铺填厚度及压实遍数
每层铺填厚度(mm) 200~300 200~350 500~1200 600~1500 每层压实遍数 6~8 8~16 6~8 20~40 100mm的填料超过50%勺
单击夯击能(KN.m )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碎石土、砂土等粗颗粒土 4~5 5~6 6〜7 7~8 8〜8.5 8.5〜9 9〜9.5 9.5~10 10~11 8.3强夯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应满足下表要求
强夯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 单击夯击能(KN.m) E V 4000 4000 8.7强夯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8.7.1强夯夯锤质量可取10t〜60t,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圆形或多边形,锤底面积宜按 土的性质确定,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 25kPa〜80kPa,单击夯击能高时取大值,单击 3〜4周;对于 夯击能低时取小值,对于细颗粒土锤底静接地压力宜取较小值。锤的底面宜对称设置 若干个与其顶面贯通的排气孔,孔径可取 8.7.2强夯法施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2) 3) 4) 5) 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 标出第一遍夯点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起重机就位,夯锤置于夯点位置; 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将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开启脱钩装置,待夯锤脱钩自由下落后,放下吊钩, 300mn〜 400mm 测量锤顶高程,若发现因坑底倾斜而造成夯锤歪斜时,应及时将坑底整平; 6) 重复步骤5,按设计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夯点的夯击。当夯 坑过深出现提锤困难,又无明显隆起,而尚未达到控制标准时,宜将夯坑回填不超 过 1/2 深度后,继续夯击; 7) 换夯点,重复步骤 3 至 6,完成第一遍全部夯点的夯击; 8) 用推土机将夯坑填平,并测量场地高程; 9) 在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按上述步骤逐次完成全部夯击遍数,最后用低能量满夯, 将场地表 层松土夯实,并测量夯后场地高程。 8.8 起吊夯锤的起重机械宜采用的带有自动脱钩装置履带式起重机、强夯专用施工机 械,或其它可靠的起重设备,夯锤的质量不应超过起重机械自身额定起重质量。采用 履带式起重机时,可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落锤时机 架倾覆。 8.9 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下列监测工作: 8.9.1 8.9.2 开夯前应检查夯锤质量和落距,以确保单击夯击能量符合设计要求; 在每一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 或漏夯应及 时纠正; 8.9.3 按设计要求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每击的夯沉量、最后两级的平均夯沉量 和总夯沉量,夯点施工起止时间。 8.10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静载试验、原位测试和室内土 工试验。 8.11 夯实地基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8.11.1 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补夯或采取 其他有效措施。 8.11.2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方能进 行,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 28d。 8.11.3 强夯地基均匀性检验,可采用动力触探试验和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等 原位测试,以及室内土工试验。检验点的数量,可根据场地复杂程度确定。按每 貳不少于1个检测点,且不少于 3点。 8.11.4 强夯地基承载力检验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 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地基的载荷试验检验点不应少于 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应增加检验点数。 3 点;对于复 400 7〜14d ;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 1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