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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县市区目标考核评分细则(20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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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县市区党的组织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送审稿)

单位 分数 考核项目栏及分值设目 置 考核内容及 分值设置 组织领导和指导 一、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40分) 农村基层党建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 街道社区党建 评分标准 备注 按•2011年度孝感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孝组发„2011‟(电教工作占20%权重,计8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领域13号)执行,总分值折算为40分。党建 队伍建设 电化教育 工二、领导班作子和干部业队伍建设绩 (40分) 二、领导班子和干伍建设(40分) ①好班子创建活动计5.5分,其中,创建活动开展情况1.5分,活动开展扎实、效果好1—1.5分,时紧时松、效果一般化0.5—1分,流于形式、效果差0—0.5分;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状况3分,理论学习0—0.5分,班子运行情况0—1分,选人用人0.5—1分,工作作风、开拓创新和廉洁从政0—0.5分;干伍思想作风状况1分,按好、较好、一般、差酌情给0—1分。②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2计分,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好、较好、一般、差酌情给0—2分。③工作总结宣传计0.5分,按好、较好、一般、差酌情给0—0.5分。整个评分以•创建“团结、廉洁、创新、实干”好班子活动情况民主评议表‣作为量化评分的重要标准。 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计3.5分,其中,有关制度学习和测试0.25分,资格条件1分,程序1分,整治工作1分,执行回避、平职交流、任期等制度0.25分。②领导干部监督计2分,其中,“双审”开展情况1分,函询回复、谈话、述职述廉执行情况0.6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0.4分。③举报受理及查核计1分,有1起应报查核结果未报的不得分。④干部审理情况计0.5分。⑤严肃换届纪律5分,其中,宣传教育2分;提高换届纪律知晓率0.5分,知晓率应达100%,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0.5分,未开展不得分;加强换届纪律举报查核1分;换届风气好1分,换届风气满意度分值为100分,每降0.1分扣0.1分。 ①年度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计3分,其中,主体班培训情况计2.5分,依托县市区委党校举办主体班培训干部达到250人次以上得2.5分,每少50人次扣0.5分;拓宽培训渠道举办各类培训班情况计0.5分,每举办1个班次得0.2分。②落实基层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任务情况计3分,其中,方案制定情况计2分,查看县市区本级和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国资委等系统实施方案,并随机抽5个乡镇、县直机关,全部制定得2分,每缺1个扣0.2分;分层召开动员会或推进会的得0.5分,只召开面上动员会得0.3分;已经组织各种类型集中轮训班或示范班(不含党校主体班,一般每期3—5天)的得0.5分。③开展自主选学情况计3分,其中,县级以上干部参加自主选学情况,按完成学时任务比例计算得分,全部完成得1.5分;科级干部开展自主选学情况,按覆盖面计算得分,查看参学对象名单,全覆盖得1分;有80%参学对象完成学时任务的得0.5分,每少10%扣0.1分。④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计1分,其中,建有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库的得0.5分,没建此项不得分;数据库完备能查阅5年内干部培训情况的得0.5分,每少一年扣0.1分。 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8分) 干部监督(12分) 干部教育培训(10分) ①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了“年轻干部成长工程”计1分,有实施方案0.5分,有培训名单及相关培训资料0.5分,没有不得分。②建立健全选调生基本情况台帐计1分,没有及时更新不得分。③按照孝组发„2008‟9号(•关于印发†新干伍建设(4分) 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要求,对新录用的硕士研究生公务员进行任职定级计1分,没有落实到位的每发现1人扣0.5分。④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按期转正计1分,没有及时呈报转正材料的每发现1人扣0.5分。 ①“大组工网”维护管理计1分,没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的扣0.5分,没有及时更新“大组工网”门户网站的扣0.5分。②公务员统计和党内统计年报工作计1分,没有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及有关材料的扣0.5分,报送不齐全的扣0.5分。③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计4分,按照•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孝组文„2010‟50号)的要求进行评分,再折算为4分。 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6分) 调研工作(5分) ①重点课题及业务工作调研计2.5分。其中,按时完成或参与孝组文„2011‟74号文件规定的课题计2分,对于质量较高的分别加0.1或0.2分,质量较差的酌情扣分,其他课题及业务工作调研酌情计分。②•孝感党建‣用稿计2.5分。其中,用稿量前三位分别计2.5、2.4、2.3分,其他酌情计分。 由组织部研究室计分 工三、工作典作型宣传(11业分) 绩 网络宣传(3分) ①按组织部通报的原创网评文章数量排位,排名前三位分别计1.8、1.7、1.6分,第四、五名均计1.4分,第六、七名均计1.2分。入选中组部、组织部优秀网文的,每篇分别加计0.2、0.1分,直至加满3分为止;未完成省、市规定网宣工作任务的酌情扣分。②舆情监测到位,计0.5分,•舆情摘报‣报送及时规范,计0.2分。③孝感组工网站信息更新及时、优质,计0.5分。 由组织部办公室计分 组工信息(3分) ①按综合得分评定三个等次,排名前三位的为第一等次,分别计3、2.9、2.8分,排名第四、五名的为第二等次,均计2.6分,排名第六、七名的为第三等次,均计2.4分,对上年度考核位居后两位的县市区每上升一个等次加0.1分。 ①结合换届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安排、有督办、有总结、有成效,计1分,缺一项扣0.25分。②开展“三万”活动有安排、有督办、有总结、有成效,计1分,缺一项扣0.25分。③开展“治庸问责”活动,有安排、有督办、有总结、有成效,计1分,缺一项扣0.25分。④部机关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计2分,考评为合格每一项计0.5分,不合格的不计分。⑤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宣传工作计1分,按、省、市级报刊媒体上发表文章加权计分排位,其中,前三位计1分,第四、第五名计0.9分,第六、第七名计0.8分。 省、市信访督办件未按要求办理每件扣0.5分,有赴京、省集体上访的,1 起扣0.5分,上级组织部门督办重要事项未按要求完成的,1 件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自身建设 主题实践活动(6分) 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9分) 信访、督办(3分) 奖励对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工作给予加奖励加分(10分封顶) 分 按考核办法规定的项目、原则、条件及分值执行。 总考核总得分=县市区委年度党的组织工作述职评议结果×40%+县市区党的组织工作业绩考核结果×60%+奖励加分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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