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罚及支付方式 工期奖罚及支付方式 措施费及支付方式 保修金及保修期限 业主指定 分包及管理费 续上表
履约保函金额 及提供日期 保险种类 及办理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 履约保证金按工程总价的5%提供银行履约保函。 工程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有权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起诉,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一)承包人违约 1、质量违约: 不能一次性通过验收,承包人须无偿整改直至合格,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偿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全部损失。 2、工期违约: 工期每延误一天,按2000元/天进行罚款,还需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人员到位违约: 项目正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到位率要求80%以上(即25天/月以上),如未全部到位则按未到位的天数扣罚500元/天,若人员到位率有违约行为,按人员责任的性质根据约定的比例,及时挂帐扣罚,待交工验收后进行结算。 4、知识产权违约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知识产权的维护责任,承包人在施工中和施工后不得转让、出借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使用,为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二)发包人违约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如承包人已开始施工,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工程费用; 1、 工程总价中已包括材料补差、人工市场价补差费用等全部价格。 2、 本工程为图纸和第三方审计及投标方清单报价范围内包干,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变更及经甲方确认另外增减的工程量增减费用,按照联系单及第三方审计参照相关单项价格增减。 3、 保修金返还时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 4、 及时提交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提供工程决算资料,参加中间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负责整改,负责做到工完场清,验收后一周内施工队伍和施工材料、机具等全部撤清,超过日期每天扣款2000元。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5年后自动失效。 合同交底人 (签字) 接受交底人 (签字)
违约责任 合同 其他主要条款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