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具体要求者。
二. 学费标准及奖助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5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1.学术型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工商管理(码125100)每生每年20000元;公共管理(码125200)、法律(非法学)(码035101)、金融(码025100)、会计(码125300)、新闻与传播(码055200)、化学工程(码085216)、翻译(码0551XX)等7类专业学位,每生每年12000元;除以上8类之外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二)研究生奖助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三助”津贴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http://www.eol.cn/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http://www.eol.cn/ 我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依据有关文件另行确定。 三.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须按时网报且现场确认。网报时请准确填写所有信息,手机号码不要变更或者停用。除2015届应届本科生在2015年9月入学时查验学历证书外,其他考生在复试时均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请考生及时关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信息。http://gs.imu.edu.cn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http://www.eo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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