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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ISO/IEC17025:2017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程序文件
ISOIEC17025:2017 文件编号
期间核查程序
(共 16 页)
此处可填写实验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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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次
发文单位 DESIGN DEPARTMENT: 编 制 PREPARE: 审 校 CHECK: 审 定 EXAMINE: 标 审STANDARD:
批 准APPRO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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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次
期间核查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测量设备和标准物质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内,保持检定/校准状态的可信度,缩短追溯周期,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文件规定了实验室期间核查的方法和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和检测、校准设备。
3 引用文件
4 术语 无 5 要求
5.1 实验室汇总制定年度“期间核查计划”并对对核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专业部门负责制定“期间核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期间核查。 5.3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室期间核查报告的审定。 5.4 技术负责人批准“期间核查计划”和期间核查报告。 6 程序
6.1期间核查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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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风险和机遇控制程序 设备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版次
a. 测量标准装置,标准物质,如新建立、新购置、使用年限较长、指示稳定性可靠性下降、有较高准确度要求以及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结果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
b.检测、校准使用的关键设备(仪器),如使用频次高、使用环境恶劣、对检测结果有重大影响、移动使用、用于现场检测、曾经过载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的方法来保持设备的可信度时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期间核查;
c.性能老化、漂移较大和稳定性较差的在用设备必须通过期间核查控制设备状态。 d.可能被污染或变质的有证标准物质 6.2 期间核查的要求
a.每年年初,各专业对本专业需要核查的设备制定计划,填报BB400808,报技术管理室汇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年度核查计划。
b.测量标准的核查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但在两次校准(检定)之间,至少按计划核查一次;
c.关键检测、校准设备的核查,可根据对设备校准状态可信度的掌握情况,按需要进行;
d.性能老化和稳定性较差的在用设备,根据使用频率进行不定期核查; e.期间核查的实施以及实施频次应考虑成本控制和控制出错风险的平衡; f.测量标准和设备负责人负责正确选择期间核查方法,按计划进行期间核查。 g.期间核查完成后必须及时填写核查记录及报告,并将核查记录及报告及时归档。 6.3 期间核查的人员
期间核查工作应由熟悉核查要求的校准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的本专业工作经验。 6.4 期间核查的方法和判据
不同的对象应采用不同的核查方法和判据,实验室应编制详尽的作业指导书。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核查目的 b. 核查依据
c.核查设备和核查标准
只要可能,应选择测量不确定度优于核查设备或与其相当的测量设备作为核查标 准。当没有这样的测量设备时,可选择稳定性和重复性较好,分辨力满足要求的其他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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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次 量设备作为核查标准。
应妥善使用、保存和维护核查标准,当发生可能影响其测量结果准确性情况时,应对其是否适合作为核查标准进行评估。
d.核查方法和频次
期间核查不需要对测量标准的全部参量和测量范围进行核查,可以只选取一个或多个典型点核查。
e.核查结果的评价 6.5 期间核查报告
期间核查完成后,无论核查结果如何,均由核查人员填写“期间核查报告”,核查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项目名称;
b.测量数据和计算(处理); c.对核查结果的评价(结论); d.环境条件:温度、相对湿度等; e.核查人员; f.核查时间。 6.6 核查结果的处理
6.6.1 如经核查后结果符合判据允许值要求,则给出核查结果“满意”的结论。
6.6.2 如经考核后发现本次测量结果出现明显的偏离时(超出核查判据的允差范围)应在报告中给出核查结果“不满意”的结论,并立即着手查找超差的原因。在查找原因的过程中,要停止正常检测、校准业务。
6.6.3 核查结果确认不满意的,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按照《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或《风险和机遇控制程序》执行。
6.6.4 经维修后的测量标准或设备(仪器),按《设备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 6.6.5 对核查结果确认“不满意”的测量标准或设备在本周期内所完成的检测、校准工作进行追溯。如数据可能对客户利益造成影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客户,提请重新检测或校准(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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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次 7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8 附录
附录A 文件产生的记录表格及填表说明 附录B 期间核查方法和判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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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次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文件产生的记录表格及填表说明
A.1 期间核查计划表
№ 项目(仪器) 名称 核查理由 期间核查计划
预计核查时间 核查标准 核查方式 核查内容 (参数) 核查(次) 1 2 3 4 制 定:
批 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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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次 A.2 期间核查报告
期间核查报告
№
设备(或装置)名称 型号/规格 编 号 准确度或不确定度 核查时间
本次核查结论:
核查: 审定: 批准(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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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环境条件 温度 ℃ 相对湿度 % 文件编号 版次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期间核查方法和判据
B.1 期间核查目的
虽然规程中给出了检定周期,但人们无法保证在有效期内测量设备的技术性能能够始终保持。为此,实验室认可准则中提出了期间核查的要求。 B.2 期间核查的适用范围
期间核查是指使用简单实用并具相当可信度的方法,对可能造成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或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某些参数,在两次相邻的校准间隔内进行检查,以维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以确保检测和校准结果的质量。一旦发生偏移,可以采取适当的方法或措施,尽可能减少和降低由于设备或校准状态失效而产生的成本或风险,有效维护实验室和客户的利益。
期间核查主要是核查测量仪器、测量标准或标准物质的系统漂移。因此,对于设备相对参数比较稳定的砝码、玻璃量器或专用量规等,可不进行期间核查。 B.3 期间核查的方法及判据
B.3.1期间核查的方法有多种,可根据其检定、校准、检测样品的特点,从测量设备的特性以及经济性、实用性、可靠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
B.3.2首先要有一个核查标准,用以对测量设备进行期间核查。核查标准的性能必须稳定,它可以是上一等级、下一等级、或同等级计量标准、标准物质,也可以是准确度等级更高或较低的同类测量设备、实物样品等。诸如砝码、量块、线绕电阻器、标准电池,或其他稳定性良好的留存被测物品。
B.3.3期间核查不是缩短周期的再校准,不需要对测量设备的所有功能、全部测量范围进行核查。主要针对需要使用以及漂移较大的功能、测量范围或测量点进行核查即可。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考虑核查参数和量程的选择:
a) 选择使用最频繁的参数和量程;
b) 必须分析历年的校准证书/检定证书,选择示值变动最大的参数和测量范围作为
核查参数和测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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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次
c) 对于新购设备,期间核查的参数和量程应选择设备的基本参数和基本量程。例
如数字多用表,通常可选择(1~10)V测量范围的直流电压参数和1mA直流电流参数进行期间核查。
B.3.4期间核查应排除诸如人员、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并尽可能在理想的环境条件下和理想的测量系统中进行,为此测量次数应足够(例如6~10次),通常取重复测量的平均值作为核查结果。期间核查方法可以参照有关标准、规程、规范中的规定,也可以参照测量设备使用说明书中供应商提供的方法。 B.3.5 常用方法及其判定原则 B.3.5.1 传递测量法
当对计量标准进行核查时,如果实验室内具备高一等级的计量标准,则可方便地用其对被核查计量标准的功能和测量范围进行核查,当结果表明被核查的相关特性符合其技术指标时,可认为核查通过。
当对其他测量设备进行核查时,如果实验室具备更高准确度等级的同类设备,当这类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不超过被核查测量设备不确定度的1/3时,则可以用其对被核查设备进行核查,当结果表明被核查的相关特性符合其技术指标时,认为核查通过。
当测量设备属于标准信号源时,也可以采用此方法。
要注意的是,从成本控制和时间保证等方面考虑,不推荐送外部上一级计量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的核查方式。 B.3.5.2 多台(套)设备比对法
当没有高一等级的计量标准或其他测量设备,但具有多台套同类的具有相同准确度等级的计量标准或测量设备时,可以采取这一方法。
首先用被核查的测量设备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得到的测量值为y1。然后用其他几台设备分别对该核查标准进行测量,得到的测量值分别为y2、y3……yn,计算y1、y2、y3……yn的平均值为y,则当|y1-y|n1U时,认为核查结果满意(式中U为用被核n查设备对该核查标准进行测量时的扩展不确定度)。 B.3.5.3两台(套)设备比对法
当实验室只有两台(套)同类测量设备时,可用它们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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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次 测量值分别为y1、y2。假如他们的测量不确定度分别为U1、U2,则当满足 | y1-y2|U1U2时,认为核查结果满意。如变换为En值,则En=
22y1y2U1U222。
若这两台(套)设备是溯源到同一计量标准,它们之间具有相关性,在评定不确定度时应予考虑。
当对标准物质进行核查时,也可用此法。这时标准物质为被核查的测量设备,选取性能稳定、具有满足标准物质量值分辨力的测量设备作为核查标准,分别用两个同类的、性能指标相同的标准物质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得到两个结果,按上述判别准则进行判定。由于被核查的标准物质类型相同、技术指标相同,因此两次测量具有相同的不确定度。同时,由于两次测量在同一台测量设备上进行,因此其判别准则为:
| y1-y2|2U
式中,U——扣除由系统效应引起的标准不确定的分量后的扩展不确定度。 如变换为En值,则En=B.3.5.4标准物质法
当实验室具有被核查设备的标准物质时,可用标准物质作为核查标准。如洗衣机测试设备的白度计,每次使用前应用白板校核白度计是否处于正常范围。
若用标准物质去核查被核查设备的参数得到的测量值为y,判别准则为:
yY1
y1y22U。
式中,y——测量值;Y——标准物质代表的值,⊿——与被核查设备准确度等级对应的允差限。
应注意的是,用于核查的标准物质应能溯源至SI,或是在有效期内的有证标准物质。
当无标准物质时,可用已经过定值的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如pH计,离子计、电导仪等。 B.3.5.5留样再测法
留样再测法用可称作稳定性实验法、重复测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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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次
当测量设备经检定或校准得到其性能数据后,立即用其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把得到的测量值y1作为参考值。这时的核查标准可以是测量设备,也可以是实物样品。然后在规定条件下保存好该核查标准,并尽可能不为他用。在规定或计划的核查频次上,用测量设备分别对该核查标准进行测量,得到测量值为y2、y3……yn。判别准则为:
| y1-y2|2U | y1-y3|2U …… | y1-yn|2U
式中,U——扣除由系统效应引起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后的扩展不确定度。 B.3.5.6实物样件检查法
某些测量设备是用于测量限值的,当测量值超过限定值时即自动报警。对于这类设备可用本方法进行期间核查。
首先根据被核查设备的工作原理以及被核查参数的性质,设计、制作或购买相应的实物样件。然后设定该参数的限定值,将实物样件施加于测量设备上,操作设备并调节到规定的输出量,观察测量设备是否具有相应的响应。
例如,对准确度等级为5级、输出电压为1500伏、设置的泄漏电流为5mA的耐压测试仪进行期间核查时,可以用300kΩ的电阻作为核查标准。将其接入耐压测试仪的两测试棒中,调节输出电压在(1500±5%)V时应报警,此时认为耐压测试仪的性能正常。
B.3.5.7自带标样核查法
有些测量设备自带标准样块,有的还带有自动校准系统,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方法进行核查。例如,电子天平往往自带一个标准工作砝码、射线监测仪自带标准膜片并能自动校准,这时可将标准工作砝码、标准膜片作为核查标准,按照设备说明书上规定的方法进行核查。电磁兼容检测设备如EMI接收机带有自校准功能,发生错误即停机,MX45谐波电压闪烁测试仪有自校按钮,可显示错误代码。 B.3.5.8直接测量法
当测量设备属于标准信号源时,若实验室具备计量标准,可直接用第3.5.1种方法;若不具备计量标准,则可使用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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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次
首先确定需要核查的功能以及测量点,然后选取具有相应功能的测量设备作为核查标准,在相应测量点上对核查标准的性能进行校准,得到相应的修正值,再用核查标准来测量被核查设备的性能,对核查结果进行修正后,观察是否符合其相应的技术要求。
例如,对标准电压源进行核查时,首先应根据需要确定核查的测量点(如5V),这时可以选取数字多用表作核查标准。对数字多用表直流电压档上的5V测量点的示值进行校准,得到的修正值为e;再用数字多用表去测量标准电压源的5V输出时的实际值,得到的结果为V,则(V+e)为核查结果。根据标准信号源的技术要求,即可判定其是否满意。
B.3.5.9实验室间比对法
当实验室条件无法满足以上方法时,可用实验室间比对法来进行核查。
当确定被核查设备所在实验室为比对的主导实验室时,判别原则按3.5.3方法,否则按3.5.2方法。
当参加比对实验室的测量设备均溯源到同一校准实验室的同一计量标准时,在评定不确定度时应考虑相关性的影响。 B.3.5.10 方法比对法
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当利用同一台被核查测量设备对该核查标准进行测量时,核查结果判定原则可按3.5.5方法。当两种方法的两次测量是在不同测量设备上进行时,可按3.5.3方法进行判定。 B.3.5.11 其他核查方式
当上述测量技术方法进行期间核查都无法做到时,可采用下面的方法: B.3.5.11.1.统计技术核查方法:
a) 检查设备硬件:主要检查外观是否完好、设备附件是否齐全、功能有无异常。 b) 检查测量软件:主要检查软件运行是否流畅、有无迟滞、死机、数据统计有无异常。 c) 检查原始记录:查看溯源期间的检测原始记录中测量数据的波动大小。 B.3.5.11.2 调查询问核查方法:
a) 查阅客户对计量标准装置检定/校准数据或结果持有质疑的反馈记录。
b) 向客户了解经本计量标准装置检定/校准后的测量设备有无对产品质量检测产生影
响的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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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次 B.3.6 期间核查结果的评价
接受准则:核查结果满足判别依据,表明被核查的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状态得到保持。即“满意”。
拒绝准则:核查结果不满足判别依据,表明被核查的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状态没有得到保持,必须查找原因并迅速采取纠正措施或重新送检定/校准。即“不满意”。
临界预防准则:0.7<En≤1,表明被核查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状态接近临界,必须查找原因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包括增加核查次数)。 B.3.7 期间核查控制图
将选定的核查标准用上一级计量标准赋值,得到一校准值x;该核查标准取回后立即用所要控制测量过程的标准器测量该核查标准n次,取其平均值y;如果|x-y|<
u2(x)u2(y),说明此时所要控制的测量过程未发生变化,测量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这时,可以(x+y)/2为中心控制限(CL),以+2S为上控制限(UCL),-2S为下控制限(LCL),作一控制图,如下图:
上控制限(UCL)中心线(CL)下控制限(LCL)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u(x)——核查标准由上一级计量标准赋值的测量不确定度;u(y)——本核查标准的测量不确定度;S——核查标准的平均值的标准偏差。
如果以后各次被核查标准测量核查标准的值均落在控制限以内,说明所要控制的测量过程一直受控;但某一次落在外面不一定意味着失控,应对该核查标准重复测量。 B.3.8 期间核查的频次
一般情况下,核查间隔时间为计量标准装置或测量设备溯源间隔的1/2~1/4。执行人应按计划实施期间核查。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还应考虑增加实施期间核查。 a) 因使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如温度、湿度变化较大,有可能引起仪器设备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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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次
度发生变化时;
b)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数据可疑,对仪器设备产生怀疑时; c) 遇到重要的检测,如产品发生安全事故需做仲裁检验前; d) 设备搬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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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次 更改清单(LIST OF REVISIONS) 日期 版次 (DATE)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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