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质量、避免资产风 险,真实反映资产实际状况,严格加强对不良资产的规范管理,特制订本 管理办法。
第二条不良资产俗称坏账,是指企业资产中存在问题,不能参加 正常经营运转的部分,主要包括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不良固定资产、 不良投资及次级、可疑、损失类资产等。
第二章不良资产确认及损失计提标准
第三条不良资产确认标准:
1、 逾期应收账款确认标准:工程保函应收账款以发出委托担保 协议 为
准,融资担保应收账款也以发出委托担保协议起计算账龄,超 过还款 规定期限的应收而未收回的款项。
2、 不良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不需用或因故停用需转入清理且未提足
折旧的各类固定资产。
3、 不良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确认标准:不再使用或失去使用价 值的无
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4、 次级、可疑、损失类资产的定义参照本公司《资产质量分类管理 办
法》。
第四条不良资产损失准备按以下标准纳入责任制考核。
1、损失计提标准如下:
项目
损失计提标准 备注
逾期应收账款
1个月内(「30天)
30%
1 -3个月
60%
4个月以上
100%
不良固定资产
2、
50%
闲置6个月以内 按摊余净值 公司年
闲置6个月-1年
80%按摊余净值
责任制
闲置一年以上及报废、损毁
100%按摊余净值
核时先
上一年度计提的损失准备全额冲回后,再按以上标准计提年末的损失准
备,扣减责任制利润。
第三章不良资产的风险控制
在底考将
第五条 财务部是公司不良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订不良资产 管理制度,对各部门提报的不良资产数据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核或审 批、监控和考核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在对不良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中有以下具体内 容:
(1) '每月组织各相尖部门对其资产状况(包括应收账款、不良固 定资
产及其他不良资产等)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根据分析结果,视情况 要求各部门做出补充说明及处理方案。
(2)
、财务部对融资担保和工程担保业务的管理将分别按照《融 资担
保业务管理办法》和《履约项目保后监管管理办法》进行,对被担保 公司的财务上骤变和管理上的经营不善纳入常规不良资产管理,降低运营 风险。
(3)
、公司财务部实施日常调研,了解各被担保企业的不良资产 监控
现状,建立标杆管理,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对管理薄弱的企业给予 财务或管理上的咨询与指导。
(4)
、财务部每月对被担保企业的实物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必要
时会同风险管理部对其处理进度和处理规范性实施风险跟踪。
第七条各相尖部门应根据财务部要求每月定期对其不良资产状况进 行清理报告,并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T生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必须依据风险管理部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内部风险监控 体系,具体如下:
(D 、应收账款管理体系:财务部每月定期对应收账款的帐龄进 行整理
分析,评估其风险,要求业务部门对逾期应收账款加紧催收与清 理,跟进催
收过程,建立相矣的考核机制。
(2)、不良固定资产及其他不良资产管理体系:财务部每月组织
对以上资产进行盘点清查,真实评价其使用状态,分析不良资产产生原 因,落实责任,并尽快加以处理消化。
第四章不良资产的报废流程及实物处理
第九条对不良资产的报废实行分权审批制度。 第十条各类资产的报废遵循以下流程:
(D 、应收账款坏帐核销应有明细资料,且至少要有以下人员签 名确
认:业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及总经理。
(2)、不良固定资产/其他不良资产报废也应有相尖明细资料,至 少有以
下人员签名确认:业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及总经理。
第十一条公司对不良资产的处理应以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为原则,尽 量盘活资产;实物处理前须做好处理计划,计划至少需包含以下几方面内 容:处理时间与措施、责任部门,并报公司财务部。
第十二条对报废有实物形态的不良资产应进行变卖、拆零处理,处 理前应把相矢的实物资产做好盘点及堆放。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在处理的过程中应对相应的会计及实物处理记 录予以完整保存;申请坏帐的在账面核销后要作好坏帐台帐登记,实物报 废的要作好实物台帐对后续处理进行跟踪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对实物处理进度、会计规范性等处理过程中的相尖 方面进行检查。
第五章罚则
第十五条对各部门不良资产管理工作不力,造成资产发生重大损 失,将根据公司《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规定追究相尖部门及人员的管理 责任,给予其相应的 处罚。
第十六条财务部对相矢不良资产信息弄虚作假、拖延报告、隐瞒事 实真相和未按规定及时编报相尖报表、公司按相尖规定给予其负责人相应 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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