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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司索工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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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司索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塔吊司索工作业 交底项目 施工部位 塔吊指挥 塔吊司索工工 交底内容: 1、起重司索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合格,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件;熟悉各类起重工具、设备和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2、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 ; 3、根据吊重构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4、起重前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5、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起吊作业: (1)吊物上站人;(2)吊物下有人;(3)吊物质量不明;(4)零碎物无容器;(5)斜拉斜牵物;(6)散物捆绑不牢;(7)被吊物超重;(8)埋在在下的构件;(9)六级以上的强风。 6、基本安全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中心,选好挂钩位置,穿绳应有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试吊:吊绳套挂牢靠塔吊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迂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3)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的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挂钩不得站在吊物上面。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于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取钩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钩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位、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在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4.起重“十不吊”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15、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发生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立即向项目部汇报解决。违反以上条款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交底人: 被交底人: 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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