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修满学分、发表学术论文,并按《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撰写学位论文。研究生在教务系统中录入在校发表论文情况并将发表论文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只复印封面、目录和文章)交给教学秘书导师审查学位论文后填写并提交审核意见。教学秘书进行成绩和发表论文审核并下载打印《在校发表论文及答辩资格审查报表》,签字盖章后,与论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一同交到研究生学院学位办。未通过学位论文评阅未通过,修改论文向研究生学院提交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组织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未通过,修改论文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及学位评定分委会意见并打印签字盖章上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答辩材料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并提交学位论文(硕士3本、博士5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未通过,修改论文研究生通过网报系统填写学位信息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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